程一笙与殷权到了伦敦的时候是上午,由于在飞机上殷权帮她倒了时差,至于是怎么倒的,当然想让她睡的时候,把她折腾累了,她自然就睡了。于是此刻下了飞机,程一笙并未感觉到难受,反而精神还很好!

相比于大溪地,伦敦还是比较冷的,殷权特意在她的旗袍外面套了件粉紫色的中式小褂,脚上一双绣花短靴既不会累人,又和她的旗袍相配。

程一笙笑着说:“老公你都快成我的造型师了!”

从婚礼之后,她的服装包括鞋子配饰都是殷权一手包办,什么时候穿什么衣服,全是他说了算。

殷权很喜欢在异国的大都市,看到她展示东方的美,一群外国人好像没见过世面一般地盯着她看,有的女人还赞叹着,这样的感觉很不错。适时的时候,他喜欢让人看到她的美,这样他倍有自豪感。

“走吧!”殷权拖了她的手走出机场,坐上已经等候他多时的车。

殷权的蜜月,那可不是两个人的事儿,他要去什么地方,肯定会有人先过去打点好一切,包括吃、住、行,这样等他过去让她好好享受便好了。

过不多时,车子停了下来,程一笙抬头去看这喧嚣的牌子,惊喜地看向他说:“是伦敦有名的集市?”

殷权每次都能合她的心意,从来不带她去什么奢侈品店购物,就算要买东西,也是去那种比较有特色的地方。

殷权知道她口味特别,所以很少去带她买什么钻石之类的,要是买的话,那肯定是个大的!

程一笙看到这熙攘、摆着琳琅商品的大棚子,兴奋得不能自已,转过身捧着他的脸,踮起她的腰在他脸上亲了一口。怎么能不高兴?如果说以前她是靠在书上、电视上认识这个世界,那么现在有了殷权,她是在真实地触碰着这个世界,这可不是一般男人能够做到的。

有财力让你环游世界是一方面,能让你舍得放下拼搏得有了成绩的事业,又是另一个方面。

“走吧,没让你在飞机上吃,在这儿慢慢填饱肚子!”殷权勾着唇,心情很好,看到她因为自己而开心,他的心情当然会好。

这是伦敦最有名的历史悠久的食品市集,一进门就能看到夸张的大面包,估计可以有半个人那么高,你可以买整根也可以切开买。程一笙感叹道:“也不知道这面包怎么做出来的?真是好大!”

“想吃么?我们买点尝尝?”殷权问她。

程一笙指着另一处的长得很像汉堡但是又跟汉堡不同的东西说:“我们吃这个吧!看着很好吃!”

干巴巴的面包有什么好吃?这个夹着东西的看起来更加可口。

殷权带着她往那边走,说道:“里面夹的是香肠跟熏肉,你眼光不错,这家店可是老店了,在一级酒店大堂都有的卖,可是他们并未放弃发家的集市,为了保证口味与质量。”

程一笙跟着说:“我听说过这个,看起来我真有眼光呢!”

她美滋滋地挑了汉堡,殷权对她说:“你那点饭量,一个就饱了,我们分吃一个,你尝尝就好!后面还有更好吃的东西!”

汉堡很美味,程一笙与殷权一边吃,一边往前走,接着她又买了猪肉热狗,刚才的汉堡自然就由殷权给消灭了。热狗没有吃几口,她又被素食汉堡给吸引过去了,这素食汉堡的卖相太好了,忍不住买了一个,油炸的不腻,她看向他点头说:“老公,完全不输荤的,真好吃!”

殷权没等她咬两口就夺过她手中的东西,指着前面说:“你看那口大锅,不想尝尝?嗯?”

程一笙向前看去,来了兴趣,两人没走几步,那香味儿越来越浓郁,走到跟前才看到这锅是口超级大的平底锅,当然没有锅柄,这么大的锅,也没人能拿得起来。上面烤着的也不知道是什么肉,不过看造型像是鸭肉。

殷权看牌子,说道:“是鸭丝汉堡!”说着买了一个。

程一笙对他说:“这造型让我想起来驴肉火烧!”

这是长面包里夹着鸭肉丝。

程一笙咬了一口品尝,点头说:“真好吃,比刚才的热狗还要好吃!”她把汉堡举到殷权面前说:“你咬一口尝尝。”

殷权正在消灭她刚才吃的素食汉堡,见她的汉堡递了过来,便咬了一口,果真比刚才的汉堡都好吃。他心想还没走多远自己已经快饱了,后面实在不行只能分开,让后面的钟石等人一起给帮着吃了。

如果单是他的话,尝尝其余的就不要了,但是跟她在一起不行,她是属于对自我要求严的那种高素质人群,不管有多少钱,都不会随意浪费食物,殷权对于她这种行为其实很欣赏。

再往前还有新鲜的蔬菜跟海鲜,程一笙站在卖蔬菜的摊位前感叹,“殷权,我头一次见到紫色的菜花,好稀奇!”

殷权探过头说:“我们住的酒店有厨房,你看中哪样的菜,可以买些回去,我们自己做!”

程一笙回头,扬起大拇指说:“好主意,这才像是度假嘛!”

其实她每到一个地方都有点流连忘返,想去体验当地的风俗文化,毕竟这样的机会也不多!

这里的酒种类繁多,还有热红酒,四处飘着香,但是殷权担心她肚子里已经有了小宝宝,所以并没把她往那边领,免得看着眼馋。

伦敦的天气多变,出了集市就下雨了,下得还很大,殷权原本想去附近再逛逛的,现在他干脆放弃了,晚上还有活动,没必要弄得那么疲惫。

两人回到酒店,殷权订的酒店在泰晤士河畔,距离大英博物馆和皇家歌剧院不到5分钟的步行路程,程一笙在房间里就可以看到泰晤士河,还有巨大的摩天轮,很是美丽。

外面下着雨,很冷,所以她没有去阳台,不过在窗前站了很久,到了新地方,激动的心情还没有平复下来。

下午的时候,两人小睡了一会儿,晚上程一笙想做饭来着,毕竟在集市买了不少的东西,但是殷权却从柜中拿出旗袍,放到床上说:“换上衣服,我们去参加宴会!”

“宴会?”程一笙意外地问。

的确,程一笙以为殷权要把蜜月的两人世界进行到底,突然间参与这一大群人的活动,让她意外极了。

“到时候你就知道了!”殷权点头,说道:“先换衣服,我去安排一下!”说着他把给她准备的饰品也都拿了出来。

程一笙看这衣服饰品又是她所没见过的,她真心感叹,殷权给她制造出了一个浮华世界,在习惯了享受这么好的高品质生活,离了他,似乎连活都活不下去,真是把她给宠坏了。

旗袍是真丝的,料子很薄,很舒服,浓郁的绿与红,真叫一个浓艳,程一笙想到小时候小孩子们时常说的“红配绿,狗臭屁”,可这旗袍,就是红与绿相配,真是让人无语。

但是这旗袍穿上了,却让她有一种惊艳的感觉。

怎么说呢?这样的效果真是太难以言喻了。

殷权进来的时候,看到她已经穿戴好了,当然不可避免的眼前一亮,他忍不住内心激荡,走到她面前,拉着她的手,低声赞叹一句,“真美!”

程一笙忍不住问他:“我们到底要参加什么宴会啊!”

殷权低声说:“今天是个大场面,世界上有名的首富都有可能出现!”

“啊?”程一笙瞪大眼睛,她就想为什么他会安排宴会,这宴会必不一般。

殷权看她瞪大的双眸,看起来分外的可爱,他不由笑着说:“不过不用紧张,反正你只是个小人物,不会有人关注你的!”

程一笙虽然是名人,但是和那些人比起来,还真是小人物了,她是毫无压力的。

“不过殷权,你怎么能进的了那样的宴会?”程一笙问。

“有钱什么不可以?”殷权微微地笑了,言语间带着张狂与放肆,可这些在他身上却不显突兀,反而有一种男性魅力,沉稳中不失男人的野性与霸气。

程一笙是很喜欢他这种目中无人的,从来不会失掉自信,这样的男人,怎么可能有女人不去爱?

天已经完全黑了下来,出门前殷权给她披了件黑色暗纹披风,低调中不失华贵,与那红绿形成极致的色彩冲突,让人移不开视线。

目的地离酒店并不算远,车子没开一会儿就到了,程一笙看到气派的门前,已经有不少顶级豪车停放,这种大场面真是难得一见。

程一笙挽着殷权的手臂往里走,走到门口的时候,会有人拿着仪器扫描。程一笙觉得参加个宴会也要这么严格?不过转念一想,宴会上既然有那么多厉害的人物,如此做也是负责任的,免得混进什么杀手之类的。

殷权已经出示了请柬,两人的身份验证后,被放了进去。

不过自带的私人保镖却被留在了外面不准进去。也只有那些顶级富豪,在世界具有影响力的才准许带上一名保镖,像殷权虽然有钱,但是影响力却还不够,所以没有带私人保镖的资格。

过了身份验证那一关,后面的服务显然就热情多了,门口那堪比男模身材长相俱佳的服务生,说着恭敬的话,为两人拉开沉重的大门。

这大门,就好似为你开启了另一个世界,这是上流社会的世界,与外面的黑暗形成了鲜明的对比。

巨大华丽的水晶灯,做得很低,有一种压顶的感觉,让你无法忽视这里的奢华。

各色礼服美女、各种肤色、各种类型的女人,无论再美的女人在这里,似乎都会被融入其中,看不出美。这真是一个让人眼花缭乱的世界,权贵云集,也许财经频道上某一个脸孔会与你擦肩而过。或许总在电视上叫嚣着的指手画脚的中东石油大亨,左拥右抱的在这里与人寒暄交谈。

铮明粲亮的灯光下,觥筹交错,多少人举杯,醉生梦死,各种香水味儿,时不时刮来一道道香风。

大概这不容忽视的华丽大门,每开一次,就会吸引众人的目光,看看是什么权贵进来了,在这里的人,别看都在自在交谈,可他们时刻注意着大门的动向。

不过通常只是一眼,没有感兴趣的人,那目光便又转了回来。

但是殷权与程一笙进来的时候,很多人的视线转不动了。

程一笙太吸引人,祖母绿底儿,鲜红色的花儿,这样明艳的颜色,印在中国有名的丝绸上,极薄极柔软的丝绸,熨帖着她窈窕的曲线,这件旗袍不仅对身材要求严格,对内衣的要求也是极严格的,一定要做到绝对的无痕,相信在场的任何一位美女,都不敢这样的穿着。

一个是身材,另一个是这样的颜色,不是随便哪个人可以驾驭的。

程一笙的气质早已与旗袍融入一体,再艳丽的旗袍也无法压制住她那特有的东方神韵,她脸上带着微笑,那般自信,她眸中的淡定,不同于普通女人的浮艳,眼含的睿智让人无法轻视,为她增添了不同凡想的魅力。她的颈上戴着一串白珍珠项链,颗颗巨大滚圆,一看就价值不菲。耳上夸张的耳钉,方形的祖母绿宝石下方,坠着两颗不小的珍珠,显得她脸更加精致贵气。

盘起的利落编发,斜插上的珍珠与祖母绿宝石的发饰,不容忽视。脚上一双绿色丝锻高跟鞋,与旗袍祖母绿的镶边呼应着,一静一动,皆无法让人忽视。

且不说这样贵气的东方美女,单就美女身上不容让人忽视的饰品就足以引人的视线,瞧瞧人家的宝石,是镶在鞋子上的。的确,眼尖的人,会看到她鞋跟上的宝石,同样华贵不让人忽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