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晨的街头,没几个人。

昏暗路灯下的街尾,七八个小混混围着站在中间的秦牧,表情不善,他们每个人的T恤里都藏了把长长的西瓜刀,只待头儿一声吩咐,便从牛仔裤里抽出来砍丫的。

他们的领头人正是被秦牧教训过的高琛。

他个子有近一米九,身材魁梧雄壮,两条手臂上分别纹了下山虎跟麒麟,肌肉不时跳动着还挺骇人的。

身上穿了件工字背心,一看就知道是在外头混的。

路人见他这个架势哪里还敢从旁边经过,纷纷绕路,更没有人想多管闲事。

他早就盯住了秦牧,一等胖子他们几个走了之后便马上打电话叫兄弟,本来嘛看见秦牧还跟一女的在一起想着这事儿得劲,当着秦牧的面把那女的给办了看他是什么反应,谁知还没机会那女的就跑了。

“呵呵,姓秦的,你女人缘倒是不错。”高琛语气不阴不阳的笑了句,边说边掰着十个手指头,咔咔作响,他要在气势上压倒这个太子爷,“阿曼达跟我在一块儿都三年了还对你念念不忘哈,呵。”说到最后一句眼神越渐凶暗。

秦牧乜了他一眼,似笑实嘲,“三年了你丫都不知道她叫什么名字?还特么Amanda。”

当着众多小弟面前被秦牧不给面子的喷了,高琛两个手臂上的肌肉又开始鼓动起来,像是要揍人了。

不过他也不想让秦牧太得意,被他激一句就生气了?

笑话!

他可是老大!

他只能装做没事人一样,威武的抱着双臂,讽刺回去,“什么Amanda,她叫阿曼达。”

秦牧看着他那傻逼样儿就忍不住想刺他几句,“敢情她的英文名翻译回英文你就不认得了?”

他才讲完,旁边便有憋不住的笑,想必早有小弟听出来了但是强忍着。

高琛一张黑脸憋涨通红,他特么的还从没在同一个人面前吃两次瘪,真特么的他恨不得抄起手来就将他给捶死了。

不过,他是不会轻举妄动的。

秦牧的底细他都打听清楚了,他除了会投胎,打架的底子也不错,这件事也是让他甚为困扰的一件事,有钱人家的公子哥不是除了搞女人就是软脚虾么?秦牧居然还练过拳击,散打跟自由搏击。

他高琛虽是粗人一个,但对于动武上的事还是有点明白的。

自由搏击可以用肘和膝,散打不可以用肘,膝不可上头,拳击那就只能用拳。

自由搏击和散打实战性比拳击高,但拳击比较容易上手,3个月或半年就可以防身,可秦牧三样都学了,想打到他还真不容易。

妈的。

想到这事儿不禁又在他心上添了个堵。

他藐了藐身后兄弟一眼,心道,这七八个上去,拳打脚踢他就不信秦牧能全身而退。

“大哥,还打吗?”身后有小弟弱弱的问了句。

高琛闻言大怒,爆粗口骂了句,“打不打要你特么教老子?!”

那位小弟被他骂的一颤一颤的,老老实实答道,“不,不是的,就是要还不打的话我都快睡着了……”

这脑残的对话听进秦牧的耳朵,他真是……

他淡定的掏了下耳朵,目光浅淡而清凛的削了高琛一眼,“高琛,你以为你打不过我叫一帮兄弟来就能打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