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晨,万物从沉睡中苏醒。到了日月交班的时间,即使月亮还在留恋天空,却也只能被太阳的光辉慢慢掩盖。

透过半透明的窗帘缝隙,太阳的光辉丝丝点点的洒在床上睡意深沉的少年脸上。少年发出一声轻哼,唱了起来:“看我一记左勾拳、右钩拳,一句惹毛我的人有危险……就算老爸,你也打他啊!”

话还没说完,一股不熟悉的香味传来,让神情还有些迷糊的王明清醒过来。

“天亮了吗?这是什么地方?”转头打量着四周。

首先,能够确认的是,这个房间并不是自己任何一个朋友的家。因为窗旁的那架黑亮的钢琴正反射着太阳的光芒,琴盖上的标志并不认识,作为一个靠低保生活的人,那里认识那么高大上的东西。而且自己也没有这种有钱的朋友,如果有的话,也不用过着天天面包方便面,吃一次速冻饺子就相当于过年的生活了。

为什么说自己靠低保生活?

上辈子,王明作为一个三流漫画家,这辈子最大的理想就是自己的漫画能够出版,奈何天赋有限,坚持漫画家梦想的同时,当一个三流的插画师,每月拿着1500块钱工资,生活在妖都里。好不容易坚持到作品有了点起色,却被自己的助手同时也是自己最好的朋友诬告盗取他的创意,一场官司,让自己的艺术生涯毁于一旦,面对同行那不信任的眼光,黯然之下,准备回家务农。

作为告别,王明叫上几个和自己差不多惨的漫画家,跑去街边烧烤摊喝酒。五个东北大老爷们,40个串三箱啤酒下肚,没有一个不喝高的,至于自己估计都趴在桌子底下了。

喝醉以后,王明做了一个好长的梦,身处于上帝视角走马观花的看了一个16岁少年的人生,梦的最后是少年的父亲给了少年一嘴巴,所以王明才会唱歌,反正他们也听不到。

“算了,既然已经醒了,就起来吧。”

掀开被子正要下地,突然感觉下身凉飕飕的,低头一看,“我靠,我没有裸睡的习惯啊!”

抓起被子捂着裆部,寻找着自己那有些破旧的黑色四角内裤,但是看了一圈,都没有发现自己的内裤。

“内裤到底放在哪里了呢?”

一个念头突然出现在脑海里,指示自己内裤放在衣柜下面的小抽屉里。

“啊?什么鬼?怎么突然出现……”王明的话还没说完,一阵剧痛传来,便晕了过去。

……

医院是王明最不喜欢去的地方,别的不谈,那福尔马林的味道,时常让自己觉得有一种尸体标本的感觉。

在这股气味的刺激下,王明从昏睡中清醒过来。

“我这是在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