哭嫁,起轿。

亏得孟家就住在火刀村南边,即便是靠着双腿走过去,拢共也花不了一盏茶的时间,花小麦只觉得自己好像刚刚坐稳当,屁股还没捂热,就又稀里糊涂地被人从轿子里拽了出来。

接下来便是免不了的一应繁琐程序。

身上那里三层外三层的大红衣裳,也不知怎地竟那样啰嗦,步子迈得大一点,仿佛就会踩在裙裾之上,一个不当心,立时就要摔个大马趴,如此一来,这热闹喜庆的新婚场面,只怕就要变成一桩大笑话。花小麦反复在心里告诫自己一定要稳住,每走一步都如履薄冰,越是慌张就偏生是越要出错,当真一脚踩在了裙子上,身子往旁边歪了歪,眼看就要摔倒,这当口,便有一只大手伸了过来,轻巧却又有力地扶了她一把。

幸好,幸好……若不是顾忌四周有许多人围观,花小麦真想伸手拍拍那给吓得噗通乱跳的心口,还没反应过来,人就被拉扯着,不由自主跪了下去,硬生生拜了三拜,额头磕得一阵疼。

这之后,便又是一阵喧嚣,她几乎是被人从身后推挤着,跌跌撞撞进了新房,也不知哪个好心的邻居家媳妇搀了她一把,将她送到了铺着大红被褥的床边坐下。

屋子里好像涌进来许多人,都笑哈哈的,又不是他们成亲,也不知在高兴个什么劲儿。花小麦在心里暗暗地叹了一口气,垂下眼,就看见一双脚走到她跟前。大红色的衣摆随着动作微微飘动,紧接着眼前就忽然一亮,头上顶着的那块红帕子被人给揭开了。

气氛在此时达到了顶点,各种拍巴掌大笑声不绝于耳,花小麦恍惚听见孙大圣的声音远远从屋外飘进来,带着一股戏谑的笑意:“哟,郁槐哥,你媳妇挺好看啊!”

你眼瘸啊?!这张脸都涂得不见本来面目了。你还能认得出已经很不容易了,还好看?

花小麦在心里狠狠叨咕了一句,一抬头,就终于看见了那张已经一两个月未曾得见的脸。

孟郁槐穿着大红色的喜服,面上刮得很干净,显得面孔愈加棱角分明,那双黝黑深邃的眸子里。闪烁着晶亮的光。

在花小麦的印象中,这人平常的衣着非蓝即灰,今日冷不丁见他穿一身红,还打扮得这样齐整,免不了就觉得有点好笑,嘴角才刚刚弯起来,那人便丢过来一个“给我老实点”的眼神。仿佛生怕她一张嘴,又说出什么了不得的话出来。

她连忙收心敛神,眼观鼻鼻观心,一本正经地坐得端端正正。

屋子里人多得很,孟郁槐也顾不上和花小麦说句话,就被人群簇拥着去院子里吃酒。房门一关,喧嚣吵闹都被隔在了外头,屋子里霎时间一片安静。

花小麦像个鹌鹑似的,探头探脑四周打量了一番。

这大抵就是孟郁槐平日里住的房间,虽然床和柜子都换了新的。窗户上、墙壁上……凡是目光所及之处,都贴满了大红的喜字,却仍然能轻易便寻到他这么多年来在此生活,所留下的各种痕迹。

好吧,从前这是他一个人生活的地方,但往后,此处就是他们两人共同的家了——唔,还得加上那个被花二娘用各种形容词。彻底妖魔化了的孟老娘。

思及此处,花小麦心中就很有点悲喜交加的味道,站起身来在屋里转悠了一圈,顺便透过搁在窗台上的镜子。又将自己那张脸打量了一番,吓得一个激灵,忙四处找水找盆子,想将面上那一层厚厚的墙灰给洗了去。

这屋子还算宽敞,各种家具和器皿也很齐备,且为了成亲,大约之前也曾好好收拾过一番,瞧着挺舒服温馨。花小麦四下张望一番,在靠里的一个角落中发现了一口盖着盖儿的大锅,旁边还有个木盆子,走过去揭开盖儿一瞧,里头是满满一锅热水,温乎乎地还冒着热气,只是不够烫,用来洗脸,倒是极合适。

她也没工夫去想,这到底是孟郁槐放在这里,还是孟老娘拿进来的,赶紧随便找了块布,将脖领和袖口掖好,痛痛快快洗了个脸,见那水里都有些泛白,脸上却终于重新变得干干净净,这才觉得舒服了,将那盛着残水的盆子往大锅后一藏,复又走到床边坐下。

院子里高声的谈笑和互相敬酒的声音隐约传了进来,看来,是已然开了席。花小麦摸了摸有点瘪的肚子,不无幽怨地扁扁嘴,虽然极力不许自己大口呼吸,鼻子里却仍旧嗅到了一股食物的香气。

唔,这个是清蒸黄鱼吗?海鱼哎,在火刀村可不多见,孟郁槐那家伙是打哪儿弄回来的?不过……姜和葱好像放得多了些,将那股子鲜香气都盖了过去,嗯,要不得,要不得……

她很是瞧不上地摇了摇头,吸了吸鼻子,接着闻。

咦,这厨子也做了拌牛肚仁?可是,没有本姑娘那一出手便大杀四方的辣椒油,你这菜怎能好吃?

等等,等等,她怎么好像还闻见了一股海参的味道?孟郁槐这败家子,哪有这样瞎花钱的!况且那海参是用了清烧的手法,芡重了些,将那股鲜味都给压住了,好糟蹋东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