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所当然的一件事,骑兵的作用有一半要靠着冲锋来体现。没有冲锋,冲不起来的骑兵,在面对步兵时并没有太多优势。

特别是对手的步兵部队严阵以待的情况下。

就是这样,虽然一口气冲入了赫里福德家族的军队中,但是情况却并没有像是某些人所想的那么轻松。

连步枪带刺刀近两米长。赫里福德家族的列兵组成线列而后发动冲锋,便可以轻而易举的击垮数量庞大的敌人部队。

总是有人对赫里福德家族军队,或者说所有擅长火药武器的势力与国家有种错误认识,那就是这些擅长远程攻击的渣渣们肯定不擅长正面肉搏,只要挨过了对方的各种火药武器打击,将占据拖入肉搏战的阶段,就可以获得胜利了。

非常不幸,这个想法是错误的。

手持刺刀步枪,严阵以待的赫里福德列兵几乎可以说是相当轻松的就能捅翻一名敌军骑兵——而面对这明晃晃的,四十厘米刺刀组成的森然墙阵,尽管那些骑兵们拼命操纵战马想要上前,但那些战马却还是逡巡不前。迫不得已之下,骑兵们甚至不得不放弃战马,步行作战……

而后,这些手持马刀的骑兵们,就几乎没什么抵抗,被戳出了大量的血窟窿,然后倒在地上死掉。

不过紧接着,对于赫里福德家族来说真正的考验来到了。

那是紧随着骑兵们的到来,接近了赫里福德家族军的步兵部队——数量同样有二十二个连队——只是这二十二个连队与之前不同,没有配备任何远程兵种。二十二个连队三千余名士兵,全都是传统经典的超长枪兵,乃至是更加传统经典,令人难以想象的大剑士。

就是这样,弗朗茨将军能将这些部队找出来,也实在是难能可贵煞费苦心——那些开头的大剑士,都是从佣兵中精选出来的——尽管目前这个时代大剑什么的已经不合时宜了,但是至少在一百年前,大剑士仍旧是主流的佣兵兵种。在少量佣兵团内还保存有大剑士的存在,而也有不少的佣兵世家的祖先都是大剑士出身。

无论如何,总之,弗朗茨将军就是弄出了这些奇葩——冲锋在最前面的三个连队的大剑士,这些配备胸甲,头戴羽毛毡帽,手持一点四米长双手大剑的大剑士们,展现了他们作为世界最强,最优秀的冲击步兵的实力!

只是一轮冲锋,现代战场难能一见的场面出现,大量的赫里福德家族士兵的脑袋,手臂,就被对方砍了下来——大剑士双臂挥舞,就能将赫里福德家族的刺刀磕开,然后再一剑,就能要了对方性命。

紧随其后,大批的超长枪兵长枪四下乱戳,第一列的赫里福德士兵几乎没有什么反应,就被刺穿了半数——剩下的士兵则因为胸甲的缘故成功幸存。

与此同时,赫里福德家族的步兵们猛挥着刺刀枪,拨挡对面的超长枪阵列——尽管刺刀枪在长度上比对方远远逊色。但更短的枪身,却更容易让人发力。所以他们可以很轻易的将对方的超长枪拨档到一边,再向前突进,而后猛烈突刺——

——然而——

就在赫里福德家族的步兵们认为自己将要胜利时,对面的超长枪兵阵列中,却有不少的剑盾手杀了过来,以盾牌护卫超长枪兵,格挡刺刀,同时手中长剑猛的刺了过去,将步兵们刺穿。

就是这样,虽然赫里福德家族的步兵部队英勇作战,但仍旧被对方一度压制。纯粹的冷兵器部队,尽管在今天看来相当不合时宜。但却在这一刻发挥了相当的杀伤力。

在交手了十几分钟时间后,赫里福德家族最前方的几个连队已经伤亡过半。不得已向后撤退——敌人紧紧地黏在这些士兵后面,几乎不管队形与组织度,就是为了让战斗继续维持在冷兵器近战的状况。

赫里福德家族第三军团,第一阵列的两个步兵团,就这样陷入了极为尴尬的状态。最前方的十几个连队被死死地压制住了。而后面的十几个连队,则在弗莱娅的严令下禁止向前支援。

“真是混蛋,如果在这个时候,我的手上有一支骑兵部队的话就好了。”弗莱娅的心里面这么想着。同一时间,她发现对方有数个连队的骑兵开始向己方侧翼移动。

“该死,只有这点骑兵,也想要对我军侧翼发动攻击?!”弗莱娅一时间觉得又好气又好笑。她马上命令,要求第二阵列的两个步兵团缓缓向前,两翼的步兵连队开始注意,随时随地预备展开,组成空心方阵以防备骑兵。

就是这样。

双方前线的步兵,仍旧在奋力鏖战。就好像两台全力运转,对撞在一起的研磨机一样,不断地擦出火花,不断地将边缘摩掉——不断地将士兵,军队的组成部分变成毫无意义的血肉与尸体。

“还是……被压制住了啊。”弗莱娅这样感叹着。尽管在有些小股战斗中,赫里福德家族的士兵通过投掷手榴弹,以及极少数的军官通过短管手铳射击获得了一些优势。但是总体来看,仍旧是帝国军莫名其妙的肉搏部队占据优势。

“将军!看,我军占据优势了!”与此同时,在弗朗茨将军身边,帝国军的几名参谋激动的大喊大叫着。似乎瞬间压制住了赫里福德家族的军队,是一件如何值得骄傲的事情一样……

不过,从某种程度上说的确是这样没错。包括之前的战役在内,前几天大大小小的战役,几乎都是以帝国军的失败告终。无论是一百人,几百人,一千人乃至几千人,无论是上述的哪一种规模的战斗,全部以帝国军的失败告终。唯一的区别只是在于帝国军的失败的幅度如何,是惨败,大败还是失败或者小败。就是这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