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s:更新晚了一点,主要是现在还是难受,最近天气很不寻常,各位记得注意身体啊,不要像绅士一样患了重病,打字的力气都没有。

真是不甘心啊,哪怕是当初在面对一群感染者自己都没有这么狼狈过,好气,想当初自己手刃感染者,吃他们的心,喝他们的血,那是多么的风光,就连巨人见到自己也要看看有没有同伴在旁边,否则都要绕路走,自己在的地方,方圆20里,哪个感染者敢自己一个人走夜路,自己那么牛逼哄哄,今天,居然被一个青级魔兽大笑给震死了!

现在哪怕是回光返照也到时间了吧,真是气人呢,自己这个主角,才做了多久,就这么挂了么。

意识越来越模糊,很快,就什么也感受不到了。

狂风正在森林里呼啸,似乎在倾诉着什么,也似乎在抱怨着什么,它将地上的这摊肉泥吹向了悬崖,悬崖上不知道为什么,就是这么刚刚好的,有一个突出来的小石头,就这么,有一小块肉沫掉在了上面,而且是心脏的肉沫,而这个小石头呢,则这么不巧的是杨晓帆无聊来这里旅游的时候,为了方便回去又不想太过张扬而设下了一个超级微小版的传送阵在这里,而又那么巧的,这个传送阵就剩下那么一点点的魔力了,刚好只能传送那么一小块还有一点点活性的肉沫过去。

就是这么的刚刚好,秦阳还是来到了鬼怪服装店。

杨晓帆和八哥也是感受到了居然有客人来了,马上就过去了。

“嗯?什么都没有啊?”八哥四处张望了一下,哪里来的客人,就算是侏儒族也没有这么让人看不见啊,难道是小人国?仔细瞄了一下,还是没有??只能疑惑的看着老板。

杨晓帆倒没有这么蠢,还要用自己的眼睛去看,直接感受一下这里有没有别的生命气息不就好了?

嗯?好像也没有??

地上的肉沫实在是太小了,可是里面蕴藏的生命力却是十分旺盛的,如果现在有一台电子显微镜在观察的话,一定会惊讶的发现,这一团肉沫居然在快速的分裂着,虽然一开始只是一些细胞团,但是慢慢的,已经变成了一个不可忽视的大小的大细胞团。。

杨晓帆在看了几秒以后,终于找到了这个只有拇指大小的不知道什么东西,这东西居然分裂的越来越快。

“这个,阿八,你快点拿手机来录下这一幕,这个可不多见啊,不得了啊不得了,我还以为这个世界上不存在这一种体质呢。”杨晓帆饶有兴趣的看着这个还在不断壮大的细胞团,还忍不住用手去搓了搓。

八哥一脸的不解,但还是拿出了自己的手机打开了录像,“老板啊,这个是什么啊,怎么一直在分裂?”

“这个是人。”杨晓帆笑了笑,这个八哥才跟了自己很短大概几百年的时间,有这些不知道的事情还是可以理解的,“他这个体质,可以保证他不死哦,这个可是很多人都曾经憧憬过的不生不灭,很牛逼。”

“不生不灭?那个不是僵尸么?”八哥完全已经变成了一个好奇宝宝。

“额,你可以理解为这个人是不死的,除非一直被这样子碾碎,碾碎,再碾碎,终于把他的最后一个细胞的活性全部碾碎掉,而且保证他不会再掉落任何一个尸块,否则他会再次的重生。”杨晓帆见多识广,虽然说这么多年来的确是第一次见到这种体质的人,但是不死又怎样,没什么用啊。

“那岂不是无敌了?别人怎么打都打不死?”八哥瞪大了眼睛,我靠,这个还不厉害?

“额,的确不厉害。”杨晓帆挠了挠头,“虽然说不死,可是也没什么能力,因为这种人天生就会抗拒任何的元素在自己的身上,什么真气啊,内力啊,魔法啊,统统没有用,只能靠练自己的肉身,这说不定还可以有点作为,当然了,他们的细胞是有记忆性的,不像正常人的细胞,他们的细胞会自动回归原身体的状态,比如你有一身的肌肉,那么那被轰成渣渣了以后,再次复活也就是那个样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