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菀懒懒地坐在书桌前,有一搭没一搭地翻看着一本电影杂志,电脑屏幕上,白晃晃的Word文档里只象征性地写了一段导语。其实她根本就没什么稿子要赶,只是拿这个当盾牌,逃开卓

临城。

许是胸中块垒尽消的缘故,如此枯坐了半个小时,孙菀觉得有些饿了,渐渐出现的低血糖症状让她无法集中精力做事。无聊之下,她点开藏在D盘里的一款以复仇为主题的单机游戏,凝神玩了起来。游戏的主角是一只会格斗的人形兔子,这只兔子在家族被灭后,走上了一条漫漫复仇路。玩家要做的就是用鼠标和键盘操控这只兔子,用十八般武器杀掉越来越多、越来越强悍的仇人。

孙菀已经忘记当初下这个游戏的初衷了,兴许是这主题很能发泄内心的不快,大半年下来,她逐渐也能独自暗杀掉一个班的敌人。只可惜,以她的反应能力,复仇路一直止步在一片草原上。

她强忍着胃中空空的不适,用半小时让兔子穿过沙漠的哨卡,进入了那片必死草原。草原上的狼群龇牙咧嘴地向兔子扑去,孙菀应付不来,只得逃跑。好在游戏有逃跑系统,只要跑出敌人的视线,就有活命的机会。

正在逃命的紧要处,门口忽然传来卓临城的敲门声。

孙菀胆战心惊地将游戏最小化,一手仍按着逃跑的方向键,一手抓过刚才的杂志盖在键盘上。

门开后,她刚回首准备发问,就看见卓临城手里端着的白骨瓷汤碗。

卓临城将碗放在书桌上,“华苑的鲍汁花胶,喝一些当做消夜吧。”

见他的目光往电脑屏幕上瞟去,孙菀啪的一声急急合上电脑,用小匙挑了一片花胶放进口中,用鲍汁送下。

卓临城嘴角一挑,定下神来,随手从书架上抽了一本外版书,倚坐在书桌上,垂首翻阅起来。

一盅老火高汤下去,孙菀腹中饥渴全消,原本苍白的脸上云霞蒸蔚,透出些动人的艳光。

孙菀记挂游戏,见卓临城似乎不急着离开,清了清嗓子,说了句贴心话,“这种光线看书,貌似对眼睛不好。”

卓临城眼皮略掀了一下,将书翻过一页,不动声色地说:“怎么,我打搅到你做什么事情了吗。”

“没有。”刚喝完人家的靓汤就立马过河拆桥的事情,孙菀到底做不出,她讷讷补了一句,“你看你的。”

她打开电脑,装模作样地在Word里敲了几句流行音乐的歌词,又假装没有灵感,走到一旁的杂志架上翻查起来。

卓临城抬头看了她几眼,终于忍不住问:“你在找什么。”

“在找一篇软文的资料,主人公是做时装设计的,要求我们要用大段文字赞美她的设计,刚好这种大段的赞美不是我擅长的。”这倒是实话,所以孙菀说来一点都不费思量,“我记得有本杂志曾经做过一个设计师专题,想翻来借鉴下。”

“何必这样麻烦?”卓临城指着书架顶端的某一格,“如果我没记错,那里附近有一本拉尔夫·劳伦的传记。”

“谢谢。”孙菀从一旁搬来人字梯,爬到顶端,手指从那排专业书籍上滑过,“没有。”

卓临城扶着梯子,十分肯定地说:“在里面那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