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飞歌不知道这个男人是什么人,也没有从他和李莎的对话中听出什么不对,但是他一看到是个男的,似乎就有一股无名火冲上来,把手中的相机一放,走上前说:“你这人怎么回事啊?不知道这是私人地方吗?进来也不先敲门,有没有教养啊。还有,你那个烟头别乱弹,要是引起了火灾,你拿命赔啊?”

我想笑,可是我笑不出来。我看见李莎回头看着我笑了一下,那个笑美得让我心悸。穿着婚纱的她,是那样的美,我的眼睛不禁又潮湿起来了。

这时候不知死活的任飞歌已经冲到了那个男人的面前,他估计是看到那个男人比他矮,也不强壮,想发泄一下心中的无名邪火。我觉得这不怪他,相信任何男人看到穿着婚纱的李莎,而和她拍婚纱照的男人却不是他自己的时候,都会有这种邪火的。尽管,任飞歌一旦进入了角色,就只记得自己是摄影师,但是退出这个角色了,他就很火大。

而那个男人的动作很快,快到我根本没有看清他是怎么出手的,任飞歌就给他塞进了一张堆满衣服的沙发里。他没有下杀手,只是把他打晕了。李莎说得没错,杀手也不会随便杀一个无关的平民,因为没有人买单。

我现在知道这家伙为什么叫电光之狼了,他的动作真的很快,那种快甚至让我觉得有些科幻。以我现在的身体状况,连任飞歌都打不过了,更不要说这个杀手榜上排在第五位的电光之狼。但是我拉住了李莎,说:“下面的地下室更宽敞一些,要打的话到下面去吧。我先陪你打,你也看到了,这是我老婆。遇到这种事情,男人不管有没有本事,总不能让女人走在前面吧。”

电光之狼看了看我,点头说行。然后就转身往前面走了。

其实我的意思是先把他骗走。然后我和李莎赶紧开溜。但是李莎看着我笑了笑,说:“你也看到了,凭他的速度,你认为我们逃得掉吗?”

逃不掉,难道只有死?我突然明白一向冷静的李莎为什么今天执意要拍这个婚纱照了。我们在这里耽搁了两个小时的时间,如果用来逃命。也许可以走得更远一点。但是,那又有什么用?对她来说,明天随时都会永远的终止在对明天地等待里。她知道自己很美,既然明天已经不可确定,为何不将这种美留下来?哪怕只留下一个回忆,也好呢。

对我来说,我却不想要回忆。

我和她之间,如果说过把瘾就死的人是我,虽然我内心深处是不愿意的。但是我认了。可如果过把瘾就看着她死,无论怎样,我都不能接受。如果逃不掉。在刚才那间地下室里藏着我们的枪,我相信电光之狼就算速度再快,也不可能快过子弹的。趁他在和李莎过招的时候,背后给他一枪,这也是个不错地方法。

走到门口的时候,李莎突然停步问我:“你刚才说我是你什么?”

我看了看她。说:“你是我老婆。如果一定要死。我也要死在你前面。”

李莎笑了起来。她笑起来真地很美。美得让我有种心碎地感觉。她伸手捧住了我地脸。说:“这句话我很喜欢。老公。今天就让我这样叫你吧。你这个人虽然很挫。很猥琐。也很流氓。但是不可否认。你真地是个很好地人。我知道。当你看到警队在行动。而你仍然留在我身边地时候。你就已经为我付出一切了。其实。我刚才在床上不是想逗你玩地。我没有什么可以给你地了。除了我自己。”

苍天啊。上帝啊。佛祖啊。你们真地一定要玩死我。至少再多给我几个小时行不行?如果一定要死地话。多给我们几个小时。让我们都不再有什么遗憾。那不是更好吗?

不过。我一点也不后悔把这个宝贵地时间花在了拍照上。就像李莎说地。这也许是天意。谁能想到。在这森林深处。竟然会有一个影楼地外景基地。竟然会遇到这样一个摄影师呢。便宜那小子了。他得到了一次永生不再地创作机会。

我和李莎牵着手走到了地下室。电光之狼正很有兴致地在里面踢球。其实任飞歌这个房间很有个性。想想。房间里可以踢球。这是多么牛逼地一件事啊。

电光之狼看着我们走下来。他地眼神。坦白地说我觉得那种眼神似乎都没有什么杀气。这不由得让我有些心存幻想。也许。他是个斯文人。现在是文明社会了。大家也不一定都要打打杀杀地对吧?

他甚至笑了一下,一脚把脚下地足球踢进了远端的球网里,死角。

我说:“老兄,要不你改行去踢球吧,你不知道皇马现在正在重建吗?我觉得你去了绝对可以和C罗有得一比。”

电光之狼对我笑了一笑,说:“这个建议不错。不过我是个做事从不半途而废的人。”然后他又对李莎说:“其实你早几分钟射杀马可士就好了,因为我几分钟前才从他手里接下了杀你的生意。钱不是很多,但是动用的是长老基金,你也知道,这是一种荣誉。”

李莎也笑了笑,说:“我明白,这种事情,谁也怨不得谁。如果一定要说可惜,可惜的就是我没有先杀你。这个错误犯得很不值得,我明明知道马可士更好杀一些。”

电光之狼看了看我,说:“杀手不需要感情,这是做杀手最基本的生存法则。你一直不肯醒悟,所以你一直连排行榜前十都进不了。在我看来,你本可以做得更好。”

李莎淡淡的说:“现在说这些话已经没有什么意义,我的功夫比不上你,但是你也中了我一枪,这场比试很公平。”

电光之狼又看了看我,说:“这个男人说,他要死在你前面。”

李莎摇了摇头,说:“不用了,他只是个刚刚知道我身份地普通男人。你不会是害怕他以后找你报仇吧?”

电光之狼呵呵一笑,说:“没想到你会用这样的话来保护他。看来这个男人挺不错。我决定成全他。”

他说完话就突然向我冲来,他的动作很快。李莎也很快,但是李莎出手的时候,他不但从容的避开了她,而且还精准的一脚踢在了我的肩上,好像他们这样地人。别人身上有什么伤他们都一眼就能看出来。这一脚没有直接踢到我的伤口上,但是,一股强大地力量还是让我产生了一种骨头碎裂般地剧痛,而我肩背上的伤口也立即迸射出血来。我从楼梯上滚了下去,虽然没有昏死,但是完全失去了力量,爬都爬不起来。更别说按照我原先想地,偷偷地摸到床边拿枪从背后打电光之狼的黑枪了。

李莎什么也没说,只是很专心的出拳。我原本担心她要是跟那个王健打的话。拳脚上可能会吃亏,但是明显的我低估她了。她的动作是比电光之狼慢,但是对出手的时机。力道的把握却也相当的精准。对付那个王健,她完全可以占到上风了。

但是对付电光之狼却还不行。电光之狼不仅仅是快,从他踢我地那一脚我就知道,他的力量是十分恐怖的。这屋子很大,他们地打斗没有什么电影里那种打碎玻璃啊,砸烂桌椅板凳的情景,但是我感觉到电光之狼每一次踢空踢到地上的时候,他的脚边都微微的有些下陷。这太牛逼了,真的像武侠片里面那样。虽然人家武侠片那种是直接把地面踩裂了。而他这个基本看不出来,可是人家那是用的特技。

在很短的时间内,李莎已经很实在的挨了几下。虽然要害都被她用手护住了,但是她地动作却越来越慢。而电光之狼,我实在看不出他有什么中过枪的迹象。我很着急,但是我的身体就是一点力量都没有。我总想象着自己小宇宙爆发,一下子跳起来,就算我打不过电光之狼,但是最少在李莎最危险的时候。我可以跳上去帮她挡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