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不知道的人,还真会以为他们是一对情侣。

但A城的人没有谁不知道林夜云这号人物,在商场上叱诧风云多年,很多人都对她赞不绝口,当然也有小人得志,在背后对他议论纷纷。

而他的形象在全市早已经成为少女心中的传说,都渴望自己有一天也能够找到像他这般脱俗的男子。

当然如果能够得到林夜云本人的青睐对于多数女性来说是一件可望而不可即的美梦。

虽然林夜云是靠着和苏蓉结婚才有了今天的一切,但在媒体中,都宣传他是极品的好男人,家庭和睦,对老婆始终如一,从来没有做过任何出轨的行为。

而这样的男人对女人来说都是致命的一击。

得到这样的评价,林暮雪也只会在暗地里讽刺。

林暮雪一向做人比较低调,而这几年又在国外深造,因此国人对她并不太熟悉。

所以,很多人看着她,眼珠子都快掉了下来,有惊讶,有羡慕,也有嫉妒。

“林总,您好!不知林总看上了那款车型?”一位穿戴整齐,盘着发髻的工作人员毕恭毕敬的走上前,正想要向林夜云介绍最豪华,最气派的车时,但却被他打断。

林暮雪想要车,自然有了目标,她直径走向保时捷区域:“爸,我就要这辆车了。”

她喜欢这样的车,在宽阔的道路上,野蛮而彪悍的在道路上驰聘,激发出它狂野的一面,就像自己,心中那一股仇恨在自己的心中示意的生长,蔓延,不除掉仇人,誓不罢休。

“好,雪儿喜欢就好。”林夜云宠溺的说道。

在杨轩耳旁低语了两句,杨轩跟着工作人员离去,她又转眼望着她,一副无关紧要的说道:“为什么选红色?”

“你不觉得这个颜色像血一样妖艳吗?”林暮雪看似漫不经心,但心里却已经波涛汹涌,她含笑而认真的望着林夜云脸上的变化,虽然只有几秒种,但她还是捕捉到了他那细微的变化,她就是想要看到这样的他。

看到他因为想起十七年前年的画面而感觉恐惧。

转眼又轻启她那张饱满的嘴唇:“我就喜欢这个颜色,好看,大气。”

林夜云转过身,血……一片大量的血液蔓延着他的视野,保时捷仿佛顷刻间变成了一摊浓稠的血液在地面上慢慢流动。

他的脸色忽然煞白,扶住自己的额头。

林暮雪注意到他的变化,脸上勾起一抹妖孽般的笑容,拿出随身携带的手帕,在他的额头轻轻的擦拭着:“爸,你怎么了?脸色怎么那么难看?不舒服吗?”

他抓住林暮雪的手,仿佛抓到了一根救命稻草,脸上随即带着心安的笑容:“有一点吧,哎!爸爸年纪大了。”

“那你早点回去休息,我让轩哥送你回家,我想一个人开开跑车,试试手。”她的嗓音全是关切,可内心深处却是讽刺,只有她自己才能感受到的讽刺。

“那好,那你要早点回家,今天你妈为你亲手做了一桌子的饭菜,那可是你最喜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