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血液样本被斯加特拿走了。”谜一进门,就宣布了一个坏消息。

看着谜头上用英格兰方格帽都遮不住的数个狗皮膏药贴,米粒能够想象斯加特是怎样将对嚯嚯嚯的一腔怨气倾泻到谜的身上的。她不禁肃然起敬:需要多么强韧的神经,才能让一个人在被打破了头的情况下依然笑得如此开怀。

米粒问:“血液样本不是本来就在他手里吗?”

“可是后来他给我了。记得吗?我拿给你看过的呢。”

“你是说?”

谜笑着推了推眼镜框:“本来我是不准备还给他的,不过刚才他特意把样本从我手里要走了。当着面,我们又在他的地盘上,我实在是没办法。”

“他大爷的!”米粒气得直跺脚,随后又喷了谜一脸的唾沫,“该死的,你怎么不早告诉我?”

谜已经签订卖身契约,现在算是自己人。血液样本在谜手上,等于在米粒自己手上一样。而斯加特拿走了样本,那就意味着风险。斯加特可不保证这份样本不会流落到其他人或研究机构的手中。

虽然米粒本也以为血液样本一直在斯加特手中,而无可奈何。但是一旦得知本来可以消弭风险的,她就悔得肠子都青了:早知道跟谜签下卖身契约的时候,就该把血液样本拿回来,消灭掉,然后能tmd地跑多远就tmd地跑多远。

谜睁大眼,从镜片背后射出好奇的神光:“您为什么骂他大爷呢?”

米粒气不打一处来:“不是我骂他大爷,是他自己硬要我叫他tmd的大爷。”

因为对于连续多年的“老二”之名耿耿于怀,斯加特要求米粒称呼他“斯加特大爷”。称呼他为老大已经不能满足斯加特想要超越嚯嚯嚯的野心,大爷怎么也比老大要得瑟!斯加特是这么认为的。

虽然不用再低眉顺眼地叫“主人”,但是每次一叫“大爷”,米粒就觉得自己像古装剧里腰间搭着毛巾、头上带着方巾、准备开口问“打尖还是住店”的店小二。不过店小二总比小奴才好。

这该死的大爷。

“其实我们可以考虑把样本偷回来哟。”谜笑眯眯地建议。

偷?米粒眼睛霎时雪亮。偷好啊,神不知鬼不觉,斯加特就算发现了,拿不出证据,只要自己和谜死不认账,他也只能哑巴吃黄连了。不对,那瓶血本来就是自己的,怎么叫偷呢?

米粒一本正经地说:“我是拿回属于自己的东西,明白吗?我们行得正坐得直,乃是不会做那些宵小之徒的。”

“是,一切全听您的吩咐。”

米粒转过头来,眼神阴森森的:“我怎么知道吩咐什么。你说得出口,肯定有打算。别藏着掖着的,快点儿把计划抖搂出来,我们该偷——不是,我们该怎么拿回属于我的东西?”

“啊,既然米粒小姐这么信任在下,那么我就献上一点儿浅薄的建议吧!”谜还是一如既往地抒情加话痨,“我认为目标最有可能放在三个地点。第一,斯加特身边;第二,斯加特最重要的活动地书房;第三,某个未知的秘密仓库。鉴于第三个地点暂时没什么线索,我建议先从前两个地点查起。”

有了行动方向,那就好办了。

米粒摩拳擦掌:“你去第一个地点,我调查第二个。”

“不不不。”谜整个人摇得像不倒翁,“斯加特的书房有很多机关,您恐怕根本无从下手。再说,我也没有借口可以靠近他身边,倒是米粒小姐现在名义上是他的奴隶,要贴身照顾他也说得过去。”

“不行,我还不想被他一枪嘣掉脑袋。”要知道,斯加特在夜场可是以厌恶被女人碰到身子而出名的啊!

“那么,退而求其次,我们可以先调查他的卧室。”谜提出替补方案。

于是就这么说定了。

小洋房三楼有两间房,最里面的就是斯加特的卧室。

趁着斯加特不在秘密基地,忏悔和罪恶也没有盯着,米粒蹑手蹑脚的上到三楼,轻轻把外面房间的把手一拧,房门无声地打开了。米粒大喜,赶紧闪身躲进去。

房间拉上了厚重的窗帘,一丝光也不透。米粒隐约看到一些家具的轮廓,因为害怕惊动两个哑巴,米粒没敢拉开窗帘,而是耐心地等待眼睛适应黑暗,然后才脱掉鞋,偷偷摸摸地开始东摸摸西找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