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可能就剩千把字, 但她可能写二十分钟,也可能还要再写两个小时。

魏绍远忍无可忍, 下床来一把抱起她, 反手扣上了她的笔记本。

“哎,我还没写完呢!”她在他怀里挣扎着,伸长了手臂要去拿电脑。

“写不完的,就像我的工作也永远做不完, 所以还是先顾着眼前的比较好。”他把她抱到床上, 倾身压过去, “时间有限, 你真的打算把我一个人晾在这里吗?”

“你也可以先工作……”

“我工作完了。”

“那你先让我写完。”

“不行,先陪我。”

“还是让我先写吧, 这几天我稿费每天有一千块呢,唔……”

她没说完,魏绍远已经不管不顾地吻住她的嘴, 好好厮磨一阵,才说:“我出两千块!”

“……”

迟迟被吃干抹净,两个人越来越和谐了, 她还在新手路上摸索, 魏绍远已经开始向老司机努力, 慢慢尝试各种小花样, 力求让她舒服, 顺便也满足自己。

刚才这一次就挺好的, 他抱着她还在兀自回味, 迟迟却已经坐起来开始往身上套衣服:“我还是把这一章写完哈。”

这回轮到魏绍远无语了,他忽然意识到她不是工作和生活没有边界,而是已经到了生活被工作侵蚀的地步。

他很了解她,写文这件事之于她并不完全是为了钱,就像当初高级护理的工作一样,在她不缺钱的情况下她也愿意去做,并且一定要做好,除了理想和责任感,他想不出还有什么能支撑她坚持下去的理由。

他没法干涉她说让她不写,只能寄希望于每天少写点,适当放松休息,然后他健身的时候拉她她也不肯去,他只好每天早晨起床跑步的时候去叫她。

江馥兰睡眠少,早上总是很早就起,迟迟因为睡得晚,起的也晚,所以总是她来帮魏绍远开门,见了他也不说什么,招呼他进来,然后帮他去叫迟迟。

当然十次有八次是拉不起来的,他只能自己先去跑步,然后买了早餐再给他们母女送过来,叮嘱江馥兰一定记得让迟迟吃早饭。

虽然他也知道,这种叮嘱她可能未必记得,但习惯之后,迟迟自己也知道了,不会睡太晚,一定会起来吃他送来的爱心早餐。

她跟他说过不用特意这样的,他还要上班。

“你起来跟我一起跑步,我就不用送了,我们可以一起吃。”

哎,可惜她做不到。

她昼伏夜出,活得像个穴居动物,只有进货和带江馥兰去医院的时候才出门。

魏绍远帮她预约到一位神经内科专家的特需门诊,让她带妈妈过去,本来他也是要陪同一起的,江馥兰虽然有点不苟言笑,神志不清时常以为迟迟还在上中学,但不知为什么每次见他从来都不会刁难,甚至还配合他攻略迟迟。

丈母娘对他好,他当然要知恩图报,不过因为临时要去附近的卫星城出差,只能让迟迟单独陪着去。

结果他刚开完会,还没来得及歇口气,秘书Lily就转达说医院刚来电话,迟迟在医院里晕倒了。

对,是她本人晕倒,而不是原本是病人的江馥兰。

其实迟迟自己也搞不清楚事情是怎么发生的。

她陪妈妈去医院,专家详细询问了妈妈的情况,做了检查,开了药。医院的电梯永远又慢又挤,连高端大气的私立医院也不例外。她为了节约时间就干脆爬楼梯上下了,大概来来回回跑了三四趟,出了好多汗,最后回到诊室的时候就觉得有点头重脚轻,扶着妈妈坐的椅子就软倒下去了。

再醒过来已经躺在医院的病床上了,她本来以为是中暑,但医生说她是贫血加疲劳过度,需要好好休养。

她一个陪人来看病的反而成了病人。

惨了,魏绍远知道这个消息肯定又要念她了。

这是她清醒过来后脑海里的第一个想法。

果然,当天晚上他就急吼吼从外地赶了回来,在病房见到她的时候她手里的橙子正剥到一半,看他来了也愣住了,像做错事的小孩一样,心虚地等着被他骂。

已经三令五申过了不是?早就劝她注意了身体了不是?还犯这样的错误,居然晕倒哇,你说该不该骂。

可魏绍远根本什么都没说。他从台子上抽了一张湿巾纸仔细地擦干净手,把她手里的橙子接了过去,帮她把剩下的果皮剥好,然后坐在床边一瓣一瓣喂给她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