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策想琼山的工商业在本时空的海南是最发达的,而且完全是自然发展起来的,和临高这样靠着澳洲人的扶植才发展起来的商业根本不是一码事。

“才干了几天的县长,地方主义的尾巴就露了出来。”陈策暗暗说道。看来这税务问题以后还有得饥荒好打了。目前临高还没有具体的分税制,收上来得税怎么分配看来又是件麻烦事。

陈策虽然身在德隆银行总行,每天忙于谋划各地建立支行,建立初级税务机构,但是财政系统上的矛盾随着春季觉醒和治安战的结束渐渐浮上水面。

各地县级政权相继建立起来,地方财政和税收就成了一个绕不开的话题了。

临高县尽管有熊卜佑这个资格最老的县办主任,但是临高县并没有单独成立什么行政机构,一切的建设和投入都是执委会直接投入的,和地方财政税收没什么关系。

至于三亚大区也算不上一个地方政权,它只算是一个派出机构――因为当地原本即没有人口也没有工商业或者农业,三亚是完全由元老院搞起来来的一块殖民地。它的绝大多数产出:矿物、农林产品、渔业产品也全部运到临高,而当地所需要的物资,从衣服、粮食、工具乃至用得燃料都是从临高运去的。投资全部来自临高的拨款,运转也依赖临高拨来的物资和现金。三亚大区完全依附于临高的母体,经济上就是一个彻底的附庸。

但是现在他们控制的各个州县,尽管每个县的经济状态不一,但是每个县都是一个**的经济体。有一座城池。若干村落,多少不等的人口。有田地,还有一点规模不等的工商业。过去临高即元老院的模式已经没法继续下去了,每个县都有了元老当县长,搞了一套行政班子。

有了行政班子,就牵扯到地方财政问题。大明在朱八八时代的财政政策基本上是中央拿走一切,地方几乎留不下什么。从集权的角度来说的确是卓有成效,但是对地方行政就是灾难了。县里因为没有足够的财源。县令几乎什么都干不了。甚至维持基本的行政都难以为继,自然不动一点歪脑筋,搞些体制外流动资金就没法把官当下去了。

这个体制的弊端元老们都看得明白。但是该如何改进牵扯到的就是一篇大文章,不仅牵扯到税制、财政制度还涉及到中央和地方的权利分配这一重要课题。执委会最近一直就这个问题开扩大会议。经常讨论到半夜才散会。

在没有制定出确切的方案来之前,暂时使用的是行政经费全额拨付的方式。每个县办主任上任之时,由财政总监部一次性发给一笔流通券。目前的流通券还是以粮食作为准备金。根据拨款的数字。由企划院拨给等量的粮食作为准备金。当然粮食本身并不需要远途运送,治安战结束之后,企划院在每个县都掌握了相当数额的粮食,主要是原先各县的官仓粮食和在治安战和清丈田亩中没收、缴获的粮食。这些粮食除一部分运往临高之外,余下的依然存储在各县的粮仓中,只要在账目上过一下就好。

发给各县的资金并不直接到县办主任的手里,而是存入当地德隆支行的财政专户。由县办主任具体支用。因为地方行政开支是千头万绪的,所以财政总监部专门开列了一个经常性项目开支列表。这样大概可以知道每个月需要拨款的数字,这笔开销属于专款专用,县办主任不能以其他名义支用。这样就不会出现领导一时没谱把钱花过了头。到月底没法发工资的窘态了。

编制经常性开支表并不容易,谁也不知道一个17世纪的县每个月需要多少行政开支。而临高的财政开支又不具备任何的参考价值――一直是在打统账的。特别是在财政供养人员的开销上,各县的机构怎么安排,设置多少人员,人员的级别和工资是什么样的……到目前为止还没有完全决定下来。所以管理也只能相对粗略。程栋要求暂时编制的额度宜紧不宜松,以免口子大了将来难收。

经常性开支之外的其他开支暂时就由县办主任在月度总额内自行开销,只能节余不能超支。

至于各县的收入:包括税收、罚没、缴获等等,全部上缴企划院和财政总监部。

这种统收统支的财政政策当然是很不妥当的。特别是完全抹杀了各县的财政自主权,就本质上说和大明的地方财政制度没多少区别――甚至管得更死。但是目前来说也只能如此了。执委会对地方政权的要求是“稳”,在维持好地方治安的同时。将各地的资源先征收上来供应元老院的运转。至于搞经济建设并不是县办主任的首要工作。

这套制度从去年年底开始正式执行,到现在已经一年多了,海南岛上的每个县大致都按照该制度建立了财政体系。运转的还算正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