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佩恩和罗伊还在与森林狼僵持的时候,刚才观战的那两人已经回到了雇佣军营地。

“你们确定是老狼王疾风,没有看错?”巴伯在听到二人的禀报后,神色有些激动了起来。

“肯定没错,巨大的体型和那条纯白的尾巴,都证明了它的身份,是吧,伯尼。”科特看向了同伴伯尼。

“没错,我已经是第三次见到它了,可以确定。”伯尼肯定道。

“立即召集人手,凡是还在营地的,无论他们在什么,如果还想在第七团舒服的待下去,都让他们给我滚过来。”巴伯果断的下达了命令。

科特和伯尼应了一声,立即转身离开了皮制帐篷。

巴伯身为第八雇佣军营地七团的首领,他曾发过誓言,一定要为死在疾风口中的手下报仇。然而,老狼王疾风的警觉远远超出了他的预期,几次围捕都未能成功,之后干脆连影子都不见了,这次看来是个不错的机会,他希望这次完成自己的誓言。

不多时,第七团的帐篷中聚集了十来人,这些人看起来无精打采,不是哈欠连连,就是一副病怏怏的样子,看着就让人难受。

巴伯见此也是无可奈何,雇佣军在冬季来临时反而是最繁忙的,这时候赏金猎人基本都冬眠了,而联盟军、教廷的军队都前往了北境要塞,所以,例如押送物质、消灭凶兽的任务便会接踵而来。

第七团有能力的基本都派出去了,只留下了几个好手,以及一些烂泥扶不上墙的货色。但即便是如此,对付一些森林狼也足够了。前提是对方不跑的话。

“都给我精神点!”巴伯严厉的喝了一声,见众人立即挺直了腰板,他才继续说道,“拿起你们的武器,然后跟我去剿灭森林狼,如果你们不想被淹死在尿池里,就最好不要让我失望!”

刚才还一个个无精打采的,这会儿立即都精神了起来,就跟打了鸡血差不多。

“放心吧,头儿,不就是一群体格大点的狼么。”一名看起来风都能带走的四十多岁男子说道,他的衣怀里还露着半截的酒瓶。

巴伯不是没有看到,但他知道,眼前的这些手下不是没有本事,即便是烂醉如泥,一闻到战场的气味便会立即生龙活虎起来。

但长期的懒散已经腐蚀了他们的意志,如果针锋相对,一群狼确是不是他们的对手,不过,他们面对的可是狡猾疾风。

“米兹,你还记得马克么?那个曾经在战场上救过你命的马克。”巴伯看向米兹,对方似有意躲闪他的眼神,“还有你皮里,你!你!当然,还有我。”巴伯抬手指了几个人,语气随之激动了起来,“难道你们都忘了…马克被狼王咬断脖子的样子了吗!”

“不会忘记的,头儿。”米兹将怀中的酒瓶子拿了出来,然后猛灌了两口,将瓶子扔到了一旁。

“马克给你了第二次生命,就是为了让你往喉咙里多灌几口酒么!”

“对不起,头儿,我…。”米兹低下了头,话到嘴边又被他咽了下去。

“你对不起的不是我,米兹,你对不起的…是给了第二次生命的马克,现在…杀死他的狼王就在距离营地二十里外山林中,你们想看着那个杀死他的畜生继续活着么!回答我!”

“不!头儿!”众人齐声喊到。他们紧紧攥了一把腰间或是背后的武器,眼神中浮现出一股肃杀之意,仿佛就是一群悍不畏死的敢死队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