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什么。”我叹了一口气,内心有些认命的转移话题,“你想吃些什么吗?还是想继续再睡一会?”

最好是继续睡一会,毕竟我们还没有做好面对他的准备。昨晚太困睡着了,如今昨晚的囧途就全部到了现在。

原本我们交往了那么久都相敬如宾,昨晚却因为一个误会一日千里,这个速度快的我需要时间来消化一下。

“你做给我吃吗?”岳恒并没有体会到我那点小心思,反而露出了一副感兴趣的表情。我撇了撇嘴角,耿直的回答,“也不是不可以,但我怕你被毒死,所以我们还是出去吃吧。”

岳恒呆愣了一下,随即笑了笑,反问一句,“那你想吃什么?说好了今天是陪你,都由你做主好了。”

这个我还真没有头绪,想了想,突然想到之前去超市的时候,我有意戏耍李毅,故意拿了一大多吃的,其中就有吐司和我自己偏爱在吃时涂抹的花生酱和巧克力酱。

既然他说想要吃我亲手做的早饭,那我就满足他这个心愿好了,虽然这样有些作弊的嫌疑,不过说到底也是从我手下端出来的食物,怎么就不能算我做的早饭了?

忍不住在内心为自己的机智点个赞,我有些得意的开口,“那你就在这等着我吧,不管怎么样,跟着我这一天,包管你饿不死。”

不登岳恒回答,我便麻溜的爬起身进了厨房,虽说我的猪排做的不怎么样,但好在我偏爱研究一些新奇的做法,再加上一个人独居,愣是把一些食物研究出了懒人做法。

既然决心要给岳恒补过一个完美的童年,就一定要说到做到。我也不是不含私心,在我看来,越是却反童年的人就越是渴望幸福。

而如今我给他留下的记忆越是美好,在他心里的地位就越是牢固。岳恒太祸害了,当年何婉婉与他门当户对郎才女貌,凯旋他美色的女人自然要掂量掂量。

可如今换了其貌不扬家境一般的我,自然又是摩拳擦掌跃跃欲试,我也不傻,光是岳恒的纸醉金迷里就有多少女员工打着这个英俊多金的男老板的主意。

我当然知道岳恒对他们没兴趣,但心里不舒服还是多多少少会有的,我只好在别的地方出其不意,让岳恒意识到,自己的女朋友虽然缺点不少,但优点也是不少的。

哪怕我是清粥小白菜,却也是与众不同只此一家,若是不珍惜错过了,以后可就没那么好运气在遇到这样的女人了。

喜滋滋的傻乐着,我咧开嘴欢天喜地的翻出了昨日的战利品,找了个漂亮些的盘子,把吐司切成对半切成两个长块,又把其中一块在横一刀分成两个,刷上花生酱放到微波炉里打转,几分钟一过,花生酱的香味就已经开始飘出来,让我肚子里的馋虫开始蠢蠢欲动。

叮的一声到了时间,我拿出这个勾着我食欲的小东西,又照做了一盘放进微波炉,拿出巧克力酱,在两个小块上画上眼睛,又在长条上画上嘴角,合起来就是一个笑脸。

好吧,我承认其实就是三条弧线,但我技术有限,尝试什么高难度反而容易弄糟不是吗?还不如有些自知之明,一开始就老老实实的才好。

其实要说最正经的童年,我家的早饭几乎都是白米粥配上些小菜,再加上些油条糯米糍耙,但那样总是没有我要的感动。

只能仿照电视剧里的情节,大多数父母在孩子上学前做一份爱心吐司,画上可爱的笑脸,配一杯牛奶,简简单单却又温馨之至。

我并不爱喝牛奶,所以家里也没有存货,只能倒了两杯果汁,也算是有了照猫画虎有了些样子,反正岳恒那样忙碌的人,估计也是没时间看什么电视剧的,自然不会想到我是这样简单的抄袭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