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祁凌用遛鸟威胁,何锋没再提衣服的事。不过车速却提到了最大限速内。反正只要没违章,相信交警兄弟们不会给他送纸片。

一到家,何锋先溜去洗了个澡,换上宽松的t恤,顿觉清爽。今天他一直很忙,衣服也只买了白天穿的那套,现在只能换上自己以前的t恤。

何锋出来后,立刻催促着霸占着电脑码字的祁凌:“快去洗澡。”

祁凌不肯挪动,手上不停的敲打键盘,委屈的哭诉:“我都以为我穿越到别的世界了,可以理所当然的坑了它,都怪你提醒我还在原来的世界,只能继续存稿填坑。”

除了这个,她也不知道自己能做啥。

“又不赚钱,你这么拼做什么?”何锋觉得祁凌这人很怪,要说她不爱钱,她爱得很,今天就去会场露了下脸,不但拿回了她的存款,还跟他要了一笔‘出场费’。

但你要说她做事只为钱,又无法解释她为什么写书。在何锋看来,祁凌无论做什么工作,赚的钱都比她写书多。反正她的那点钱,他看不上眼。

祁凌快速打完一段话,停下手:“梦想,爱好,就像你爱你的游戏,我也爱我的书,千金不换。”

何锋脸上露出怪异色神色:“我记得你初中毕业就开始玩游戏,喜欢到入魔。既然爱好梦想有保质期,还坚持做什么?”

祁凌没想到何锋连这都知道,自嘲道:“大概是我本性冷血,容易喜新厌旧。喜欢的时候我愿意拼命去做,不喜欢了就碰也不想碰。反正努力过,也得到过,很满足。”

何锋第一次听人这么形容自己:“每个人爱好都会变,这不是很正常吗,只是像你从喜欢到厌倦碰都不碰,很少见。”

这个问题,祁凌曾经被死党问起过,想都不用想回道:“因为我不够聪明,心太小,只能用心做一件事!”

她想用心把它做好,做到自己能做到最好的程度。

可惜她天分有限,玩了几年,打游戏最多只能到职业代练的程度,制作游戏入门都没进,写小说又这样半死不活。

但是至少写小说只要她保持热情,一直写下去,就会有读者看到。如果正好和眼缘,那个读者就会成为她的读者。

她享受这种被认同的感觉,她喜欢别人喜欢她书。每一本书,在她看来,都是一个新的世界,而作者,就是创造那个世界的人。

这个感觉真棒,祁凌觉得自己有使不完的劲。

“笨吗?”何锋在床边坐下,望着祁凌的背影陷入了沉思。

他从一个无父无母在街头流浪的孤儿,走到今天这一步,被大家称为天才。在众口一致的称赞中,他时常也会飘飘然,以为自己真是天才。但每当冷静下来,他就会自嘲告诫自己,比起祁凌,他一点都不聪明。

两人相似之处是对上心的东西,都用尽了全力。

而他之所以比她成功,是他比她多几辈子的经验。

他们的人生很短暂,才短短二十四年,但是何锋却认识了祁凌几辈子。他恨过她,他也感激过她,他一直想把她找出来,但是全国叫祁凌的人太多,他根本无法找,才会想出用那个游戏吸引祁凌。直到这次意外,见到真人,他才发现自己不知道找她要做什么。

但即使这样,即使自己不小心变成了女人,何锋也依然庆幸这个意外,让他见到她。否则即使游戏正式运营,祁凌也不会来玩游戏,人海茫茫,他依然找不到他。

***

祁凌最终没写多少字,就乖乖去了卫生间洗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