克里斯有点如坐针毡的感觉,他手里扣着英雄华宜大笔票房汇款时,是以一种流口水的心态,谁让《源代码》在北美总票房成绩已经超过了六千万美元,就连华宜都得到了大笔利润,扣除税收、让点甚至连哥伦比亚拿走的提层都算上,他们竟然还能留下这么多钱的时候,克里斯每次看到账户里的数额就有一种坐不住了的感觉。

因为谁都知道在好莱坞、电影制作公司是不靠票房赚钱的,数据显示,1947年时好莱坞电影的纯收益是电影票房占了100的份额,只是这份数据到了2003年就已经低到了让所有人都不敢相信的地步,因为到了2003年,电影票房成绩只有18会进入制作公司和发行公司的户头。

为什么会变成这样?

很简单!

比如说一个非常有名的大导演执导一部电影时,合同上就会写明除了酬金之外的电影票房分层,这无形中就削弱了票房的厚度,传说《金刚》的导演杰克逊是要从票房中拿走将近20的份额,哪怕这个份额是院线提留以后剩下的钱数,那也是非常可怕的;还有,不光导演要分电影票房,演员也是一样,阿汤哥这种顶星级别的也会按照票房高度不同分票房10-18,要是导演和演员都分完了,剩下的电影票房还能和制作费用对上帐么?

邵英雄用一部《源代码》在2007年才给剧组其他演员分出去800万,就算这是邵英雄一个人的电影,其他人都在辅助,这个对比率也太令人吃惊了吧?

那么,外国电影靠什么赚钱呢?要是按照上面的算法,好莱坞的电影95可都是要赔钱的!

赔钱谁还拍电影?

又不是人傻钱多,任性。

其实,在好莱坞大公司的账本上,一部电影的投资与收益却不是这么算的,比如说让安吉丽娜-朱莉一炮而红的《古墓丽影》,据说《古墓丽影》一共投资了九千四百万,要是按照《古墓丽影》的票房分配,恐怕……

可是在人家的账本上,这部电影总票房投入实际上只有七百万!

其他八千七百万都是拍摄之前就筹集到的!

根据德國税法规定:电影投资者可以预先得到一笔退税款,甚至在电影开拍之前。不光对德國电影,对与德國人投资的外国电影也有效;德國法律不要求电影一定要在德國取景或必须和德國电影人合作,而只要求德國出品公司拥有该电影版权和分红。这就是为什么很多好莱坞制片人一拿到剧本不是先找导演,而是先找一个德國投资人的原因。派拉蒙在《古》开拍前,首先高价雇佣了一批商业律师,起草相关协议,将还未开拍的电影版权以九千四百万的价格“名义上”卖给了德國公司Tele-München-Gruppe,这时,这个德國公司名义上拥有这部电影的版权,根据德國税法,这个公司得到了相当于未来电影收入的大概10的退税款。这是德國公司的实际“好处”。然后,派拉蒙再以八千三百八十万的价格把电影“租赁”回来(还是分期付款)。也就是说,这样一卖一买,派拉蒙从空得到了一千零二十万的好处,真是天上掉馅饼的好事。用这笔钱,派拉蒙花了七百五十万雇来了安吉丽娜-朱莉还付了其他配角们的工资。至此为止,派拉蒙本身并未花一分钱,除了相关的律师费和中介费而已。

英國税法也有类似的对于电影投资给予退税的规定,唯一不同于德國的是,英國法律要求退税的电影必须要在英國取景,或在英國部分拍摄和制作,或者雇佣英國电影人(这就是为什么《本能2》本来要在纽约取景,后来却改在了伦敦的原因...);因此,派拉蒙雇佣了几个英國演员和技术人员。这样,派拉蒙又以同样的手段,把电影版权“卖”给一家英國银行Lombard-Bank。从中又赚了一千两百万,用这笔钱,派拉蒙又雇来了导演还付了编剧工资。同样,派拉蒙仅仅付出了一点律师费和中介费而已。

接下来,也就是电影投资的大头,是通过将《古墓丽影》一片的海外发行权“预先”分别卖给日本,英國,法国,德國,意大利,西班牙的电影发行公司。一共卖了六千五百万。 至此,派拉蒙已经在电影开拍前,就筹集到了一千零二十万 + 一千两百万 + 六千五百万 = 八千七百二十万!

还需要七百万而已。实际上,派拉蒙连七百万也没花,为什么呢?派拉蒙的母公司Viacom旗下的付费电影频道将播放这部电影给付费用户,这七百万就这样给电视用户“买单”了。至于唯一付出的那点律师费,其实,象Viacom这样的大公司,自己专门养着一批优秀的律师和会计,所以派拉蒙连律师费都不用费...

没错, 总投资九千四百万的《古墓丽影》,派拉蒙一分钱都没花,一部好莱坞大片就这样拍成了!从此刻起, 电影以后的所有票房, DVD, 周边产品所有的收入都是100的纯利润!!!

那么,剩下的电影票房时分给明星还有什么舍不得么?哪怕最后票房纯利润只有18进入了派拉蒙的口袋,那也绝对赚翻了!

当然,必须要说的是,这种融资方式只对大制作有效,不管德國还是英國都未必对小成本的文艺片有如此大的信心,就算他们有信心,小成本文艺片也未必能付得起大批量的律师费、公关费。

现在国外这么多家电影公司争抢《源代码》的改编权实际上已经成为了白热化战争,首先他们都能通过资本游戏将这部在北美市场大放异彩、在没有好莱坞明星的情况下打下高票房的电影打造成零成本的大投资科幻片,甚至还能邀请如阿汤哥、皮特、马特达蒙这种大牌掀起全球风暴,因为《源代码》已经展示出了它的受众群,这是一笔稳赚不赔的买卖。

而且,好莱坞众多公司可以肯定得是,他们能做到的,英雄华宜一定做不到!

首先,英雄华宜没有遍布欧洲的关系网,他们也无法及时了解各个国家的最新法案,还有就是他们无法得到欧洲一些国家的信任,2007年的华夏,还不是2014年的华夏,即便是2014年的华夏,咱们国家很多大公司同样在人家眼里同样没有好莱坞专业。

这么着,《源代码》就成为了这群人眼里的肥肉,还是肥的流油,谁先抢着谁先吃的肥肉。

如此情况下,克里斯这个在华夏和英雄华宜关系最密切的伙伴自然是志在必得,甚至不惜代价的扣住了北美票房汇款为筹码。

大不了打官司好了,这种两国公司之间的扯皮官司扯上几年很平常,就连双方的律师都巴不得这种官司打的时间越长越好,不然他们这些法律顾问不就成了吃闲饭的了?

只是,克里斯不会白痴到冲到英雄华宜指着邵英雄的鼻子坦白承认这些事情,反而会按照华夏人的习惯让你自己琢磨,只要你琢磨透了,你好我好大家好,要是捉摸不透,不着急,《源代码》的票房在扣着呢,慢慢想。不过克里斯也没有表面上那么轻松,因为这里边有漏洞,英雄华宜那个从最底层爬上来的老板要是真不明白这里边的弯弯绕,愣头青一样把《源代码》剧本改编权先卖了出去,那克里斯可就算是赔了夫人又折兵,打官司他们是稳输,差的就是时间问题,两难之下,他又得摆出无所谓的架势,又得私下里着急上火,不然怎么会如坐针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