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来之前她已经把大当家的样子想了千百回,英俊的、丑陋的,高的、矮的,胖的、瘦的,各式各样她能想到的都想了个遍,就是希望至少能有个心理准备,在见到大当家时不要被吓到,可没想到,自己还是被吓到了,因为,她无论如何也没想到这大当家竟然是个女人!

大当家穿着一身黑色劲装,身上还披着一张虎皮,虽然现在这时节披着虎皮应该有些热,但当真是霸气十足,再加上那一头干练的短发,更是英气逼人。

《孝经?开宗明义》中讲“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敢毁伤”,可这大当家的,竟然敢将头发剪短,留着这么另类的发型,真是敢做常人不敢做之事,难怪能成为土匪头子。

大当家的右手拎着一把斧头,气势凛然的站在高台中央,环视台下众人,眼神在沈月兰二人身上略微停留了片刻,这才收回目光。很是自然的坐在那张虎皮大椅上,一条腿还踩在椅子上,手中的斧头也随意的搁在一旁,“我还以为有什么大事呢这么着急的唤我出来,原来只是找了两个小白脸来,这次是谁从哪拐来的呀?”

九当家上前一步,有些腼腆的说道:“老大,他们住进了山下的黑店,被那掌柜的迷晕准备卖到南风馆里当小倌,我看着这么俊俏的后生要被卖到那种地方着实可惜,还不如领回来让大当家的过过目,我这也算是救了他们,办了一桩好事呢”。

沈月兰虽然搞不清楚南风馆里的小倌是做什么的,但听这名字想来也不是什么好差事。

大当家的又看了眼沈月兰,笑道:“算是好事吧,将他们带去我房间”。

“啊?!”

大当家此话一出,台下一片惊呼,有惊喜的,也有受惊吓的。

大当家拎着斧头不耐的起身,“怎么,没听清我说什么!”

台下众人一齐摇头摆手,还穿插着几声恭喜祝福之类的话。

大当家没再说什么,拎着斧头转身离去。沈月兰看着大当家的背影,竟然有些羡慕,她从来没有想过,一个女人竟能做到这个地步,不仅是可以号令一群男人,更重要的是,她能感受的到这些人对大当家那发自内心的崇敬与信服。而自己从小生活在冷府那小小的一片天地,就好像坐井观天的青蛙,不管是思想还是行动,或多或少都有些保守,若是自己有一天也能像她这样就好了,活的肆意潇洒、自信飞扬。

沈月兰被人压着离开了聚义堂,身后又是一片哄闹,愿赌服输、不许耍赖、还钱之类的喊声直入云霄。听着这些声音,沈月兰突然没那么害怕了,这些土匪似乎没有自己想象的那么可怕,虽然这些人言行粗鄙,长得也一副凶神恶煞的样子,可此刻听着他们的玩笑,沈月兰竟然觉得他们有些可爱,又或许,只有大当家的事,才能让他们露出纯善的一面,也许,这就是女性领导特有的魅力。

沈月兰二人从聚义堂后门而出,走进一座院落中,被推着进了正中的厢房。大当家已然坐在桌前,双脚架在桌子上,休闲的喝着茶。看着沈月兰二人进来,指着身前的凳子道:“坐”。

沈月兰小心的坐下。

“我看你刚开始很害怕的样子,可是看见我是女人之后就没那么害怕了,你是觉得女人没那么有威胁性吗?”大当家语气有些冷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