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夜笙歌。

直至朝阳自东方升起,绚丽的星空退去,天空被阳炎染得金黄时,奏乐声方才停止。

荒淫的夜晚虽已过去,但甜蜜舒适的诱惑却并未止歇。

一些将军们将女人带回自己的房间继续享乐。还有部分人虽然不打算继续纵欲,但是柔软舒适的床铺对他们而言也有着相当大的诱惑力,一沾上便不再想动弹,铮铮铁骨都快化成了软芯蜜酥。

士兵们虽然不像将领可以分到宽敞的房间休息,但相对于之前行军时的休息处,他们这一晚上也可称得上是“好生舒坦”了,摩罗城上缴的粮草并非全部是粮食作物,还有美味的山羊肉、兔肉、鸡肉等,吃着当地的特色野味,伙食也比宴会中将军们享用的佳肴差不到哪里去。

摩罗城北靠群山峻岭,东邻穆兰河。春天,万物复苏,嫩草发芽,河水刚开化,藏了一冬的鱼便都浮上了水面。开河的鱼,下蛋的鸡,肉真真是最香不过了。夏天、秋天狩猎山羊、麋鹿、山猪等等自不必说,即便是冬天,也能打着野味。冬日一降临,北方牧民便穿得像个棉花包似的,戴上皮帽子、皮手套,提着根棍子到草塘里去逮野鸡,追狍子。天越冷越好,冻得野鸡连眼睛都睁不开。它冷极了就把头往雪里扎,人走到它跟前,就跟拔萝卜似的,一下就把它□□了。还有那狍子,别看这小东西跑得快,在雪地就不行了,腿陷在雪坑里再也拔不出来,眼睁睁地让人逮!摩罗城居民一年四季都不愁食物,这地方物产之丰富,都可以用“棒打狍子瓢舀鱼,野鸡飞到饭锅里”来形容。

在寻常百姓眼里,军人看似威风凛凛,但行军之苦楚,也只有将士们自己心里清楚。他们走这一路,再跟脚的鞋都能给磨出血泡来,一路吃不好睡不好,风餐露宿,偶尔再碰上个恶劣的天气,草木尚且受不住,何况是人呢。

常言道上有天堂,下有苏杭,现在这摩罗城也不差嘛!

人心是柔软的,人心是脆弱的,人心是极易动摇的。

现在每个人都置身在温柔乡里,“苦尽甘来”,哪个不想多享受几天?楚云卿太了解将士们的心理了,正因为太过了解,此刻才会感到不安。

清晨,煊一睁开眼,就看见已经起身的二爷将自己深深埋在床角一侧,双眼深邃,不知道在琢磨些什么。

“二爷。”

煊起身,轻唤,那厢楚云卿听见衣料琐碎动静,回过头,回以微微一笑。

弹指间,眼中隐藏的氤氲便尽数退去。

然而煊是谁?洞察力一流,又是“专注二爷”十余月,楚云卿的一举一动又怎会逃过他的眼?

“二爷是在……担心?”

楚云卿轻轻叹了一口气,果真是什么都瞒不过煊。“笨蛋”、“笨蛋”,为何在和自己有关时,他又偏偏不笨?

“看来我昨晚还不够好,竟然还让你存有气力跟着胡思乱想。”

手在煊头顶上胡乱一摸,就好像是在抚摸一只温顺耐人的猫咪。

说起这事,煊此时倒萌生出一股罪恶感。二爷本已累极,昨夜本不该让二爷运动过度的,怎料楚云卿现在对煊抵抗力太低,只不过是碰了几下,楚云卿就把持不住,宝剑昂扬,□□难抑,煊说用嘴帮他解决,他还不干,非要俯身驰骋,一显自己的威仪。

煊听了噗嗤一笑:“二爷若觉得不够尽兴,煊乐意继续奉陪。”

“若是你早醒片刻,咱俩倒还真可以再温存一会。可是现在嘛……”楚云卿用手指了指自己的宝具,“已经软了。”

煊大乐,随便搭了一件衣服起身,见楚云卿身上只披着一件单衣,便从衣架上取下楚云卿的军装,伺候他更衣。

手就在这时被轻轻按住,煊以为二爷又反悔,抬眸与之对视,刚想笑着开口调侃,却听二爷一声“你听”,音色不高不低,却很是打紧。

煊于是竖起耳朵仔细聆听,然而却并未听见任何动静。本来,以煊的功夫,若是有点风吹草动是瞒不过他这双耳的,于是向楚云卿投去一个疑问的眼神。

“可有听见什么声音?”

煊头摇的像拨浪鼓,心想二爷这是在闹甚了?莫非是昨天晚宴吃错了东西?

“怎么今天一点动静都没有。”楚云卿犯着嘀咕。

煊不解。

楚云卿道:“黎展豪例将军,无战事时,每日清晨都会起来练功,从不荒废。怎么今日……”

煊笑道:“想必是昨夜与那歌姬*过度,今日才会贪睡不起。”

楚云卿摇摇头,“黎将军在京城也是位有名的风流客,风月烛、花月堂、艳春楼的姑娘不比昨天那些个胭脂俗粉漂亮,黎将军常年混迹在这三家,又怎会被那种货色迷了心智从而荒废了功课呢。”

楚云卿迅速穿戴好衣服,“不行,我得去黎将军房中看看。”

“等等我,二爷!我也跟你一起去。”

见到黎展豪时,他已中毒多时,人躺在床榻上,全身泛着一种诡异的藏青。

那个被他带回房服侍的女人已经不见了。

楚云卿急忙去探他脉搏,虽已极其微弱,但黎展豪还活着。

煊急忙去拉楚云卿伸出去的手,“二爷,这毒古怪,咱们快先离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