芸娘是李古琴的陪嫁丫鬟,陪嫁丫鬟通常都肩负着通房的责任。

若是运气好,被自家小姐抬举,便可以成为姑爷的妾室。因此,在李古琴嫁给元天之前,芸娘便悄悄地幻想过很多美好的事情。

她曾今在大街上看到过大胜仗归来的元天,穿着一身铁甲,尽管胡须十分长,但是却掩盖不住他的俊朗,在阳光下偶然的一回眸,便让她一颗芳心坠入那一眼之中。

可是她只是一个小小的陪嫁丫鬟,根本就不可能自己做主。

后来更是被李古琴当做替身,让她痛苦万分,夜夜煎熬。她多想和他说说话,却不敢多言语。

现在想想,也许这就是所谓的缘分吧……

芸娘想到这儿不由地红了脸,悄悄地撇开眼,不敢再看元天。

她不知道的是,元天虽然看着她的肚子,但是一直都关注着她,知道她在看他,便一直假装没注意到,甚至还颇为享受。因此当发现她移开眼睛以后,他更是有些失落。

不过看到芸娘脸红了,元天又觉得有些心满意足。想着自己果然是魅力不凡。

“嘉儿呢?”才说了几句话,芸娘就有些累了,打着秀气的哈欠。

“嘉儿在陪着林先生呢。今日把红巾贼的首领抓住了,她估计在那儿围观呢。”元天说着。

他深知芸娘不是普通的女子,若是一味的隐瞒,反而会让她不安心,倒不如他选择性地说一些,让她心里有底,不会过多地担忧。

“抓住何逊了?”芸娘听了这话,睡意顿时飞到了九霄云外,惊喜地看着元天。

她不是两耳不闻窗外事的闺阁少女,对于何逊的了解和元天有得一拼。

听说何逊被擒获了,芸娘心中有一块大石头同时落地了。

“那是当然,你也不看看你夫君我是谁?何逊既然敢来挑衅,我当然要让他有来无回!”元天豪迈地大笑,挤眉弄眼,一点儿也不像外人眼中威严的将军。

芸娘被逗惹得一阵娇笑,看得元天心都酥了,不由地低头吻下去。

元天这边是风月无边,林先生却被王华彬惹得有些火气上来。

他将王华彬送到了一处还算干净的院子,虽然离知州府有些远,想要找元天办事得跑大半个城市,虽然这儿曾今是食人魔的聚集地。

王华彬环顾四周,先是将环境反复挑剔了一遍,“你竟然让本官住这种地方?这都是人住的地方吗?没有一点儿绿色的植物,塘子里没有锦鲤,没有睡莲,甚至没有水。屋子里的灰尘厚得可以当被子盖,你让本官怎么住?”

元善嘉让甲二带着自己坐在屋顶上上听好戏。

她看了看房梁上的灰尘,心道:还真的厚得可以当被子盖了。不过是夏天的薄被。

这个院子的原主人应该是个中等之家,还算有些钱,房子布置的景观也很有层次。

只不过旱灾来了以后,院子里的树木基本上死完了,只剩下干秃秃的树干,地上的花花草草估计也干死了。

池塘里面的水也早就晒干了,里面也许曾经有些鱼或者睡莲,不过看样子不知道是被吃了还是被主人家带走了。

根据旱灾的时间来看,这户人家应该已经离开有五六个月了,所以屋里堆积了这么厚的灰尘也属正常。

林先生心中有股火气,但是他一向是腹黑的很。因此面上反而笑得更加地和善了。

“王大人莫气,你能够有地方住已经是不错了,别的地方都有难民住了,是没法让给你了,估计让给你你也不愿意住的。”

王华彬看着林先生满脸笑容,便以为他是在赔笑,示弱了,便满面怒火地道:“难不成这城里连个有钱人都没有?他们应该都逃走了吧?总有能住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