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夜无话,一大早郑前便趁着花木兰还在休息的时候出去买早餐。

一路上也看了看这个大宅子,走了几个院子也走不到头可以说宅子还是很大的,只不过很多房子由于长时间没有照料屋顶都塌了,有些墙都塌陷了一个大窟窿,在一些新修的墙内很多附近无节操的居民把一些生活垃圾和夜壶里的东西之类的,就从墙外像墙内扔,垃圾堆都到膝盖了,墙内苍蝇遍地,污水臭气熏天。

这么一看这个院子连买个地皮都不如,地皮估计都不用这么收拾,这个时代地广人稀,地皮也不值钱。

郑前这么一想好像自己没占多大便宜一样,不过当他四个铜板买了五个包子的时候,又觉得自己占了很大便宜。

“快去看,有人卖丨身葬父了!”

“是吗?”

在宅子附近不远处便是一个市场,郑前这就理解了为什么烂菜叶什么的扔到自己家里这么多了,由于郑前去的时候天才刚刚亮还没有几户商贩,稀稀拉拉的人群中突然有一个喊什么卖丨身葬父。

这不是小说里常见的情节吗,一般一个女孩卖丨身葬父主角就把她给卖了为所欲丨为。

郑前也好奇的,便也跟着去了一边的胡同里悄悄,还没走进人群就听见一身婴儿的啼哭声,不过却有气无力的。

这也就一两岁的样子吧,不会这么小就出来卖丨身葬父了吧?

郑前极其没有公共意识的挤进了人群,看了看,身下是一个盖着草席的已经咽了气的一个人,在一旁靠着墙的位置有一个二十四、五的男子怀里还抱着一个一岁左右的小女孩,男子一米八左右看起来有一些瘦弱,婴儿也是一副营养不良的样子。一块木板挂在男子的前胸,上面写着三个工整的大字,二十两。

居然是一个男的,这不科学吧!

看了这个二十两这两个大字周围的人指指点点的:“一开口就要价二十两银子,你这一条烂命到底能干什么?”

“只要是我能做的我什么都能做,任何脏活累活我都没有任何怨言,而且绝对服从命令。”

“你这么一说我笑了,那些买回去的那一个不是什么活都要做,那一个不是绝对服从任由上头大骂,即便是生死也不由己!”其中一个扇子上写着《离骚》第一句的文人雅士一脸不屑的撇了撇嘴:“不是我说你,我估计你在这跪上个一年半载的都不会有人搭理你,五十两银子都能买十几个条件不错的美女了,谁买你这大老爷们儿啊!”

“我相信自然会有缘人,也相信天无绝人之路,而且这也不是五十两银子……”

“那还好、”这个时代的金、银、铜、贝一些稀有物不是用来当作钱币,只是用来当作贵重货物以物换物的,当然由于之前常年征战金银等一些物品大量流失,所以甚至比原来还要贵,听到不是五十两银子大家伙儿松了一口气。

“是五十两金子!”

“疯了!”

“大哥,你买五十两金子天价,我五两银子就卖,而且我一样会绝对服从脏活累活一样能干!”一个一米九左右的高个子肩膀上扛着一根六七米长腰粗的一根大木头,他每一次转身木头都一群人为了躲避这根木头而下蹲:“看见这根木头了没,我给你,你都不一定能扛得起来!”

郑前有一些奇怪的蹲了下来,正好他现在缺少人手,只不过他也觉得五十两金子却是太贵了,自己的那个宅子跟这个男子的价格相比真是便宜的不能在便宜了,郑前看着这个面容比较清秀男子:“我能不能问你为什么非要五十两金子?”

“我有三件事要做,第一我要给我父亲找一个装修上好的家,他生前我答应过他一定要让他住上豪宅的,第二我要给我不到一岁的女儿找一个好人家寄养,我自然不能让她过上苦日子,第三我要还那些帮助过我的人的人情,从小父亲就教育我滴水之恩自当涌泉相报,我要还他们十倍。”

“好!”

郑前喊了一声好字,便拿出了自己腰间的一个布袋子,如果这个男子说的都是真的,那么郑前出五十两金子也不算太亏,好在性格也算是忠义,郑前数好了金子递给了这个男子:“我就出五十两金子!”

看见居然真的有冤大头买,那个最鄙夷的文人雅士一阵无语:“这个,你是不是脑袋有点傻?”

郑前没理会这个会《离骚》的文人雅士,看了一眼扇子上面的字:“这第一句帝吕阳之苗衣兮,这里是高丨阳而不是吕阳你把人家一楼的墙和房顶都扔了,衣兮不是这个衣服的衣,而是下边带了一个冏的裔,我也是挺冏的了……”

那个文人雅士一听立刻尴尬的面色通红,听前辈们说文人雅士都要会《离骚》,于是他就用自己粗丨俗不丨堪的狂草临摹了《离骚》的前两句话,时常显摆显摆意思也自己会《离骚》的人,反正街头巷里的没有几个不是文盲,其实他根本不懂其中到底是什么意思,字都没有认全,就算郑前说高是吕他都不敢反驳。

周围的群众对着那个文人雅士一脸鄙夷,一句话就错了两个字,也算文人雅士,是不是脑袋有点傻?

“你要一两银子是吧,我也买你了……”

“你真买?”

“当然。”

郑前回头又买了那个扛着木头的十、八九的年轻人,目前家里暂时先用这两个人吧,等开店了在找几个雇佣的员工。

郑前知道这个世界有两种雇佣条件,第一个是暂时性的雇佣,这种雇佣的人有人身自由也不可以随便打骂,合同到期的时候也可以选择用不用继续合作,第二种签的是一辈子的卖丨身契,没自由什么都没有。

郑前打算以后开店雇佣的员工用劳务合同,因为比较便宜,还可以分期付款。

至于家里,就用终身制的契约,毕竟自己会研究一些属于商业机密的东西,还是终身制的员工不容易泄漏。

两个人都需要回去办一些私事,郑前也一口答应他们请一个时辰的假。约定好三个小时之后在客栈集合,那个高个子便扛着木头先行而去了,早知道就也要五十两金子了,不然五十两银子也好啊,不过坐地起价他也怕郑前不买了。

看着那个可怜巴巴的孩子,郑前实在不忍心,郑前不喜欢熊孩子不代表没有同情心,乖孩子郑前还是很喜欢的,于是便主动开口:“那个谁,老弟,你带着孩子不方便,你要是信得着我就把孩子先给我带吧……”

“那个老爷,我叫毛兴。”这个带着孩子的青年有一些尴尬的表情:“我是想把这个孩子寄养在一个信任的人家,毕竟我今后也不能在带着她了,虽然骨肉分离有些不舍,但毕竟职责所在。”

“毛老弟,这个孩子从小就没亲爹亲娘也怪可怜的,这样吧,放在我和你嫂子这里先帮你照顾着吧。”

“这……”

“就这么定了吧,这样一来有时间你也可以多来看几眼,而且我们有一个小孩子在身边或许也会带来更多的欢笑吧。”

“我要钱多半是为了这个孩子,那既然这样我把钱退给你三十两金子……”

“不用了,你今后好好工作比什么都强。”

郑前一副仁义无双的刘备附身的模样,这让这个毛兴感激涕零,本以为会骨肉分离没想到自家老爷这么通情达理,立刻有一种死为知己者死的豪迈气概了,认为自己实在是跟对了人。

郑前实在没照顾过孩子,不过这个孩子还是比较省心的,基本上出了撒尿和饿了都不会大哭大闹。郑前给孩子换了一个毯子和尿布,孩子饿了又笨手笨脚的喂了一些牛奶。

等上午九点多的时候孩子在郑前怀里正在熟睡,之前郑前买的两个大老爷们儿也纷纷回来,郑前吃了五个包子基本不饿了,要了一小坛酒和两大碗面和一盘牛肉和一盘花生,大碗面条两个人一人吃了三碗,没想到那个叫毛兴的看起来挺瘦的,吃的倒是一点也不少,不过作为老板干活之前总要让他们先吃饱饭再说吧。

“那个……”

“老爷,我叫牛福生……”

“牛老弟,等一会儿你去那个买一桶涂料和几张窗户纸,你去后院小二楼侧面的房间把窗户糊上刷刷墙。”

“恩,明白了。”

“毛老弟,你会不会写字,基本的字都认识吧!”郑前拿了自己刚买的文房四宝纸、墨、笔、砚,这是他准备去那个红罗书院上学用的,虽然郑前年龄大了,但这个时代四、五十岁念书的数不胜数。

郑前准备有了一条稳固的资金链之后,便分身去书院看看祝英台,别都和梁山伯化成蝴蝶了,那可就坑爹了。说起化蝶郑前便一阵唏嘘,估计只凭一个马文才也不能把自己逼死,自己可不要化成蝶。

其实郑前想多了,就他这个体貌特征怎么会化成蝶,顶多化成蛾。

“字当然会写,一些简单的倒是难不倒我,只不过有一些生僻字不会。”

“我感觉这五十两有点值了……”

“你去市场买面粉两袋儿,普通的酒两坛,再买一些梨子、葡萄、沙果、李子每种十个到八个吧,再买一些白糖、碘盐、鸡蛋、牛奶、豆油,在卖一些锅子碗筷和细竹筒,越细越好的那种。”

“豆油是什么油……”

“表面的意思不懂吗,豆油就是大豆榨出来的油啊!”

“大豆能榨油吗?”

“大豆不能榨油吗?”郑前说完就发觉了,原来不是他脑袋没转过弯是自己脑袋没转过弯,这个时代估计还没有人用大豆榨豆油的,想了想郑前又问道:“既然没有大豆油,那现在都吃什么油?”

“现在都有什么油,一般人家都用猪油买肥肉在自己家里熬成油,只有一些大富大贵的人家用胡麻油……”想了想毛兴又接着说道:“现在由于葡萄和胡麻刚流行也并没有多久,所以比其余的水果蔬菜稍微贵了一些,不过老爷既然能出得起五十两金子,那这些钱对于老爷来说估计也只是九牛一毛……”

“毛老弟,那你买一袋子大豆,把这些东西用马车下午之前拉回来就行。”

刚才郑前喝了一口酒,发现这个酒也就二十多度,完全没有味道,喝白酒郑前只喝六十度六十五度的老白干什么的,之前看电视剧酒不是可以做什么蒸馏酒的吗,所以郑前想尝试着做一些蒸馏酒,再加上一些果酒。

自己可以开一家酒吧,其中一个楼供大家娱乐娱乐,另一个楼卖鸡尾酒和果汁。

但果酒的技术并不是郑前独享的,而且这个时候已经有很多人在和葡萄酒了,郑前并不能垄断。

所以郑前要接着在开一家专门赚那些大富大贵人蛋糕店,蛋糕的做法复杂,只要员工不泄露几年之内完全可以垄断。

这是郑前之前已经想好的路子了,不过现在豆油既然没有自己可以尝试着去做一些,大豆这种植物很好培育,而且在这个时代也很常见,可以大批量的生产之后卖给各家各户。

不过现在要一步一步来,先建立酒吧这一条资金链。

而此时此刻一艘装饰华丽挂着丝绸和灯笼的中型船缓缓的驶想了湖水中心,在船上一群拿着扇子的文人雅士正在大搞传说中的木船趴体,其中大城天中的三大学院的人居多,一些小学院的人和一些游散的闲人也不少。

这个时代的文人雅士至少要具备两个条件,第一成天无所事事,第二一定要非常熟悉《离骚》。

这里有一些专门负责弹小曲和倒酒什么的女子,在游船的内侧一群拿着扇子的文人雅士正围着一个二十多岁的青年,那个青年正在一笔一字的写着一首诗,看样子这个青年好像已经进入到一种忘我的境界。

周围这二十多个文人雅士也不由得一阵点头,对船中心的那个年轻人一阵崇拜,那种颜色就像是狂丝对待自己偶像。

一笔落下那个年轻人一身疲惫:“在下云游求学至此,恐怕也不能逗留,对各位的指导恐怕也有限……”

“王先生,我叫梁山伯是红罗书院的学生,你能来也是我们天中文人的荣幸,我也料想到我们今日也一定会收益匪浅呐!”其中一个面容俊俏的少年面色激动的看着写书的那个青年,对于王献之这个文学大家他可是仰慕已久。

“好说。”

“王先生,我们三大学院要进行一次学识比拼,促进学习交流,还请先生能做一次评委如何?”

“共同学习进步,正当如此,如果各位不嫌弃我这幅字便作为赌注送给赢的一方。”

而此刻靠近船尾的大门处,一个扭扭捏捏的面容清秀肤白如凝脂的男子这处在无限尴尬的境地,或许在场的人都不知道这个男子其实是一名女子,她叫祝英台,从小就非常喜欢书法和绘画,可惜不能和有学士之人互相交流,也没有懂自己的人欣赏自己,一直想进书院,可天不从人愿女子不能入院,只好女扮男装。

入学的第一天便认识了一个叫梁山伯的男子,便被他吸引了,所谓的一见钟情,一直想和梁山伯亲近一些,只可惜她现在是男人,梁山伯不可能跟一个男人牵手亲嘴吧,而她自己又由于女生的矜持一直不敢有所举动。

所以两人悲催的认识了一年了就只是拍拍肩膀,虽然这份好感真正变为喜欢也才不到一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