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王早饭做的是红豆薏米粥、油葱拌面和黄瓜酱菜,他把大碗的拌面端到自己面前,指着冒着热气的红豆粥,示意甄甜喝完。

从上次留宿,甄甜就留意到,男人饭桌上不怎么说话,吃饭就是认认真真的吃东西。

秦王用筷子夹了一口黄瓜,沾了酱,再放入碗盆里搅拌两下,然后卷着面条送入嘴中,没几下,他的碗就光了。

阳台的洗衣机恰好把衣服洗完了,正“滴滴滴”地发出声音示意着主人要晒衣服了。

秦王吃完,推开椅子起身,把碗筷放入厨房的洗水池,从厨房出来的时候,指了指甄甜的碗,道:“别再看我了,吃饭。”然后转身往洗衣机的方向走去。

被点名的甄甜收回目光,脸上浮现一丝绯红,小声嘀咕的反驳,“粥很烫嘛……”而且,看你更下饭啊。后面这句话,即使明知道秦王听不到,甄甜也不好意思说出来了。

甄甜咽下最后一口红豆薏米粥,咬着铁勺子,含糊不清地问正在阳台晒衣服的秦王:“你等会儿去哪啊?”

男人似乎没有听见,把湿衣服一件件抖开,挂上衣架,然后摇上手柄,把晾衣杆摇上去。

昨晚上风就停了,今儿大早出太阳了。

阳光洒在秦王身上,他眯了眯眼,把衣服都晒好后,呆了小一会儿,打开窗户,点了根烟,整个人有些懒洋洋的看着远处的风景。

伴随着微风吹散的烟圈,天空中飞过一群不知名的白色小鸟。

秦王家是朝南的面向,小区内靠湖的一栋,视野开阔,所望之处视线没有任何高层建筑阻挡。从他家这层可以看到湖对岸N市新建的体育馆,再远一点,是N市著名的湿地公园风景区。快要到国庆了,无论是体育馆还是湿地公园都换上了不少彩旗,估计过几天就有活动了。

这些鸟,正朝着湿地公园的方向飞去。

这一片是N市临近市中心居住环境最好的区域,当初他可是花了不少关系抢下两套房子。

另一套房子就在对面,里面的东西,都是他的业余爱好。秦王他不喜欢住太大的房子,一个人,如果每天要推开那么多扇门,对他来说是件很累赘的事情,

甄甜喝完了最后一口粥,有样学样把碗放进洗水池,就见秦王把手上的苹果丢给甄甜,手指转着钥匙圈,准备出门,“等会儿先去附近的宠物医院一趟,我再把你送回家。”

“我今天能不能都跟着你啊?”甄甜穿好鞋,跟在他后面,在电梯门关上的时候,问道。

电梯里还是只有他们两个。

“理由?”

“我这两天休假,正无聊,没地方去,又不想呆家里。”甄甜撒了个小谎。

在吃饭的时候,她就想清楚了,她要乘胜追击,努力追人。本以为昨晚上把人吃到嘴里了,就不会再惦记人了,没想到,昨晚的体验太美妙,让她更惦记了。所以,她要抓住时机,把这种一夜体验,变成夜夜笙歌!

秦王若有所思地看了她一眼,没有说话。他认真思索着今天要做的事情,看方不方便带着她。这姑娘不喝酒的话,平常看起来挺乖的,更何况昨晚上就把人姑娘睡了,人就提了这么个小要求,他也不好拒绝。

“还有,我能不能再拜托你一件事啊?”甄甜双手合十,脸上带笑。

刚还想着这姑娘懂事,怎么就,准备得寸进尺了?

秦王目光沉沉,看着她不说话。

“我想办张卡……”

“要充钱吗?”秦王声音变冷。

“要吧?哎,我不知道啊,这还要问你呢?”甄甜感觉哪里不对劲,却又顺着秦王的话说了下去。

秦王手撑在甄甜身后,俯下身子,把她逼地往后小退一步,背部紧贴着电梯内壁,冰冷的温度隔着薄薄的衣服,渗入她的身体。

甄甜忍不住打了个寒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