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还没来得及跑,就被人看到了:“小郎君,那里有个鬼头鬼脑的胡人!”

“拿下!”少年声音清脆,可是在刘肉都听来却无异于是魔鬼之音!

他想要逃走,可是身体却不听使唤,很快就被汉人捉住了!

汉人们从他身后赶来,一脚把他踹倒,然后不顾刘肉都疯狂挣扎,往外吐嘴里的泥巴,把他反剪双臂,用绳子捆起来,狠狠踢了他几脚,把他压到少年面前!

“小郎君,抓住了一个胡人!”

“很好!你们看到了,胡人也就是这样!只要他们没有了士气,其实就跟狗一样好杀!我建议,以后就不说胡人了,都说胡狗!”

“好,胡狗,胡狗,胡狗!”战士们兴奋地嚷嚷着,大声痛骂着刘肉都!

刘肉都会说汉语,自然听得懂这些人的话,他立刻怒发冲冠!

他的志向乃是跟随伟大的大秦天王横扫南朝,建立赫赫功业,娶上十个老婆,如何能被这些汉人胡狗,胡狗这样叫!

他呸呸两口吐出嘴里面的泥土,立刻高声怒骂道:“你敢这样侮辱勇士!”

他话音刚落,早就有战士上前朝着他的大嘴踹了好几脚。这些人就等着一个在刘小郎君面前表现的机会,有了今天的战役胜利作为基础,所有人都相信能跟着刘小郎君成就大功业,而眼前不就是一个现成的表现机会!

这胡狗不能动又不能还手,岂不是最好的欺负对象!

为了表现自己的决心和勇气,这些人踹得又狠又重,没几下就把刘肉都的嘴巴给踢肿了。刘肉都本来也不是一个硬气的人,被人狠狠收拾了一顿之后,立刻不做声了,任由众人骂他“胡狗”,一句话都不说。

看着周围战士们崇敬和敬佩的眼神,刘正暗暗点了点头,人人都爱胜利者,眼下他带领这些人走向胜利,这就是忠诚最好的土壤!

他慢慢走到刘肉都面前,开口说道:“胡狗,你是想死还是想活?”

刘肉都自然不想死,他还年轻,他的胳膊还强健如钢铁,身体矫健如奔狼,他还有着远大的未来和光明的前程,自然不想死,所以他立刻说道:“当然不想死!你能放我一命?”

刘正哈哈笑道;“你要知道,这世上很多的事情都是等价交换的!你想要活命,可以,可是你得拿东西来换!”

刘肉都福灵心至,立刻大声嚷嚷起来:“好,好,我带你们去找酋长!这老小子手下至少有几百条汉人的命,你们去找他报仇,放我一马!”

刘正一听到“几百条人命”,脸色立刻阴沉下来,一个区区几百青壮的小部落首领就能杀了几百汉人,这胡人手下的汉人生命,又该是多么的沉重和鲜血淋淋!

他沉声说:“你带我去,我要亲眼看看这个屠我汉人的胡狗是个什么模样!”

刘肉都带着众人来到中军帐,这里已经开打了,他大略一扫,就知道了今天本族败局已定。

酋长的亲卫们还在顽强抵抗,他们有些人事发时正在值守,因此身上还穿着盔甲,手边能拿到武器,因此在酋长帐前组建起了防线抵御汉人的进攻。

不过他们抵抗不了多久了,眼看着营地里四下响起的喊杀声逐渐减弱,就知道战斗已经逐渐进入尾声,而在这样地狱一般的情景中,不会有任何的战士还能保有斗志。

族人已经越来越少,他们像狗一样被杀死在营地里,身上布满大大小小的伤口,鲜血从中渗出,染红了中原的大地。

酋长穿着一身扎甲,这种盔甲由几百片细小的、大拇指大小的、精铁打造的铁片组成,可以抵挡袭来的箭矢和劈砍来的刀剑,虽然不能抵御斩马剑这样的重兵的袭击,但是防护力比起皮甲来说又高了一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