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明时分,他们终于确定让王子去中原国,跟随天一道长学道,专门掌握捉妖技术,保护部族。

同时,派遣加勒同去,格桑负责传信,这样,赶车的就撅着嘴巴不说话了,说马车太小,人太多,车是旧车,马是老马,他就十分不情愿,扭扭捏捏地,慢慢吞吞地磨洋工。

天一看出来,说:“你有点不乐意啊!是不是嫌马瘦车旧?”

赶车的一听,两眼放光,看着天一道长,使劲儿地点点头,说:“道长真厉害!看出来了,是的,小的的车太旧,坐的人多了,恐怕受不了,再说,马也老了,也没力气,带你们师徒俩,还勉强凑合,要是多带一个,恐怕都不行。”

“好吧,第一会儿见到大王,你跟他说。”天一说。

“小的不敢!”

“你先说,贫道帮衬帮衬,想必大王会给,你要知道,这里是出马的时候,还舍不得加两匹马吗?”天一说。

“好,小的听道长的。这是好事,如果给了小的车马,小的不收你们的车马费。”赶车的说。

“再说吧,再说!看来,还是要等见到大王再说。贫道也要找他,看看有什么情况,和约到现在还没个动静。”天一说。

“师父,你说的,是怎么回事?和约还没给吗?”弘法问,他很好奇,这事明明对他有好处,为什么还这样?

“是的,徒儿你不懂,大王只有这么一个儿子,肯定要前思后想,把问题弄清楚,然后再说,毕竟这是关系到两国命运的大事。”天一说。

“我明白了。谢谢师父指点。”弘法说。

“道长,那车和马的事一定记得说啊!”赶车的不放心,又在追问。

“放心吧,放心!”天一说。

说完话,有人过来,对天一说:“道长,大王有请,在前面的小树林签约。”

天一一看,在前方有一片桦树林,不错,那个地方的确不错,早上的太阳是金黄色的,照在白桦林上,黄灿灿的一大片,白色的桦树,斑斑驳驳的,像一群跳舞的少女。

大王选择在桦树林签约,是有纪念意义,因为帐篷常常搬迁,桦树林不会轻易搬家,再说,那个地方比较背风,还能遮挡耀眼的阳光,在这个地方签约,在史书上也好记载,从各方面来讲,都是最佳的选择。

天一上了车,弘法招呼天一上车后,也跳上了车,赶车的心里惦记着新马车,跑起来格外轻快。

车很快到了桦树林,大王先迎上来,说:“道长,昨晚休息好了吗?”

“不错,这个地方很美,也比较安静,很适合休息,默想,我已经休息好了。”天一说。

“好,那么我们就签约吧,来,请上座。”大王说着,将天一让到了一张案几旁,旁边有一把椅子,看起来是从中原国运来的。

大王说:“这些椅子,是本王特意从中原国买来的,坐上去非常舒服,才知道中原国有不少的能工巧匠,今日结盟之后,还请道长回去跟皇上好好说说,借给本王一些能工巧匠,帮助本王做一些柜子、椅子和桌子,分给部族里的人。草原上有的,本王都愿意和中原国交换。”

“这个没问题,今日签约,是新的开始,两国关系恢复正常,互谅互让,不相互侵犯,反而结成攻守同盟,将来展外交和贸易,互通有无,让两国的百姓都生活幸福,那是多好的事啊。”天一说。

“是的,那么,道长,就请拿出和约文书吧。”大王说。

天一的手向外一伸,弘法会意,赶紧从旁边的书筒里拿出文书,递给天一,天一拿了文书,看了看,恭恭敬敬地递给大王,大王让罗格长老看你,罗格点点头,说:“不错,还有弯刀族的语言文字啊,看来,你们的皇帝真是心细,这样的君王是千载难逢的明君啊,你们有福气了。”

罗格看完和约文书,写的都是好的,大家看了,都觉得精彩,美轮美奂的,非常完美,大王不太懂文句,甚至连文字的意思都不太清楚,毕竟他所经历的,和文字打交道的时间特别少,从小到大,大部分的时间就是跟狼打交道,杀狼、猎狼,是他从小到大做的工作。没办法,为了保护群体的安全,有时候不得不做出牺牲,这个牺牲,就是没空读书。狼群总是作乱,要想吃到肥美的羊肉,必须要付出努力去杀死恶狼,否则,恶狼就会吃到肥美的羊肉。

罗格表示没问题,那就没问题,大王十分信赖他,他拿出王的印玺,在和约上摁上印迹,冒出吱吱的烟子,有了这个东西,就算和约成立了。

天一拿了和约,手一伸,弘法会意,从怀里掏出特使大印,也在和约上面摁上了印迹。

弄完之后,大王哈哈大笑,正要说话,天一说:“不好意思,大王,还有一张,拿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