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哥,他们不会找到这里来吧。”这可是秘密基地,如果不安全的话,天亮了哪里都不好躲藏,五千万可不能就这么飞了。

“不知道,先带走这个会下金蛋的女人再说。”大金牙拍了他一下,又从后面踢了季小雨一脚:“要不是看在你这么值钱的份上,卖你到窑子里去算了,这么没用,走个路都唧唧歪歪。”

季小雨憋着一股气,告诉自己要冷静,她的脚捆绑时间太长,血液不流畅,走起路来异常辛苦,何况还是大晚上,她有轻度近视,光线不足的情况下,脚下坑洼不平的路更是一项不小的挑战,还别提手上捆绑着的绳子。

“走快点。”

她深吸一口气,低声说:“大哥,你绑得太紧了,我的手疼得厉害,走不了。”

“你他妈找死吗?走路用脚谁告诉你用手了?”大金牙凶神恶煞的说:“不走就在这里轮了你,看你还有没有那么多话。”他一向对女人没什么耐心,何况还是一个被自己绑架的女人,心想拿到钱之后就可以快活了,只是刚才那个电话,让他心烦意乱。

两人拖着季小雨,脚步在不断加快,走到大路上,不算明亮的月色下,依稀可以看到停着的一辆面包车,撕拉一声车门被推开,季小雨被当成货物一样推了进去,踉跄栽倒在座椅上。

一股刺鼻味道扑面而来,原来也不知道是运什么东西的,车内十分难闻,就连大金牙也忍不住咒骂:“老三找的这叫什么车,臭死了。”

“大半夜的,也找不到别的,这是从一个杀猪的院子里偷来的。”

那不用说,这股味道肯定就是长年累月运猪过程中散发出来的了,季小雨忍住作呕的冲动,浑浑噩噩调整了一个姿势,靠在座椅上,她能感到自己昏沉的头越来越重,脸上也越发烧起来。

被磕伤的那个地方,隐隐作疼,这么下去就是不被弄死,也会活活折磨死,真是不得其所。

“快开车。”

“大哥,我们这是要去哪里?”

“废话这么多,跟着来就是了。”

“他们就要找到了吗?”

听到这里,她觉得自己又好像要活过来,只是实在太累,接下来的话全部都模糊了,陷入黑暗中。

当郁景城赶到原先关押着季小雨的那个仓库,看到掉在地上的一个发夹,整个人都疯狂了,旁边还有一滩血迹。

他双眼赤红,对着身后那一群人怒吼:“我不管你们用什么办法,马上追到他们。”

血液还没有彻底凝固,走的地方不会很远,他痛苦悔恨,为什么没有早一点过来,只要早一点,就可以救小雨,她就不会被他们带走。

发夹被紧紧揣在手心,尖锐的宝石刺穿了皮肤,有鲜血从指缝里渗出,他恍然不觉。

“这是表嫂的吗?”

郁景城痛苦的点头。

发夹是他们第一次看电影的时候他送给她的,那个时候两人还不算真正的夫妻,她在减肥,去看电影还是他提出来的,奖励她成功减掉了十公斤。

外面很大风,她一直按着头发,说忘记拿发夹出来了,他就带着她到旁边的精品店,亲手给她选了一个,还嘲笑她品位不好,他选中的,才是最好看的,以后要好好保管,不能弄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