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3 id="htmltimu"第三十四章/h3

相思雀叽叽喳喳的告诉我,伏烛的大儿子,魔太子仓宸已经来到了穆都,他现在正在大街上吃沙煲粥呢。

我心道不妙,这个家伙和他老爹一样,一直视我为眼中钉,他恐怕会坏我大事。

我立即让相思雀带路,去找仓宸,从他嘴里套出一些关于须焰魔宫的情况来。

我跟随着雀雀一路找到了一家客栈,客栈是章鱼魔王从人间带过来的东西。人类是一种很娇气很弱小又很会享受的种族,像我们神魔,直接做个结界挂在树上休息就好了,如果道法深厚,幻出房子卧榻也是很方便的。

我一进门,一个跑堂的胡罗卜精过来问我:“客官,您是打尖还是住店。“

我还没来得及回答,胡萝卜精就兴高采烈的摸了摸我头上的兔子,叹道:“这兔皮帽子真不错,应该把姑娘带着兔皮帽子的美丽形象画下来,让全穆都的人都争相效仿。”

我心里正感叹着,原来还是只颇有心计的胡萝卜精,就听到它惨叫一声,被紫霄咬掉了一根手指,在地上滚来滚起现了胡萝卜的原型。

我从容不迫的坐下来吃茶,等胡萝卜精滚够了,我让他准备一盘美味的烤鹧鸪,以及一些品茶用的小点心。

我正这么坐着嗑瓜子,忽然感到身后有一股令人十分讨厌的恶寒之气袭来。

紧接着,有什么轻轻掠过我的脸颊,击中墙壁砸得粉碎。

我转头一看,原来是一颗核桃,以这种速度被击中的话,即使是桃子核也能成为厉害的凶器吧。

高大魁梧的仓宸从楼上走来,身穿着一身隐隐透着胸肌的劲霸装,但是那上好的衣服料子的颜色却是土黄里带着黛绿,没有人能看懂。

客栈里正在用餐的各位,华丽丽的吐了。

蛇类全部都有眼疾,就算变成人身,眼神依旧不大好使。所以那我明眸皓齿的绝色容颜,在他的眼里看来简直就是屎一样的颜色。而真正的屎绿色、屎黄色在他们眼里则是无比梦幻的色彩,不论怎么混合都好看。

仓宸的浓眉大眼,虽然他早就在暗处看见我了,但是还是维持着一副吃惊的表情:“你怎么在这里,你不是还在天宫吗?!”

我的眉毛微微一凝,看来仓宸十分确定我现在身在天宫。我为了阉妖族的耳目,透过祖母绿戒指让句芒误以为我现在还在天宫,仓宸若不是与句芒有勾结,就是他实在太二,二到以为我会每次出门行走都会乖乖的和伏烛打报告。

仓宸忽然逼近我,十分不屑将我从头到脚扫了一扫:“哦,我明白了一定是因为你长得太丑了,半夜里被天宫的人给偷偷的扔出来了。”

“噗——”

我被激得喷了仓宸满脸茶水,还有一片水灵灵的瓜子壳贴在他的脑门上。

我咬牙切齿的道:“太子,这是只有你才会干的事情吧。好了,言归正传,须焰魔宫现在情况怎么样了?”

他也同样咬牙切齿道:“父皇被拔了毒牙,关在须焰魔宫的地牢里!”

我大惊失色:“那魔君的信物御魔戒呢?可有落到妖族手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