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了大年初六,我就在思量着怎么才能联系上我那帮日思夜想的老同学,我那些同寝室的好友。上学时,有的去过他们家,由于大家都是不同乡镇的,去过的路线也早忘记了。

试着先找焕林吧,焕林家是万古乡的,他在我们中间年岁稍大,处事稳重,上学时我们都唯他马首是瞻。

我们县比较大,有23个乡镇,因为一直求学,周围的村都很少去,别说是其它乡镇了。有的村镇听都没听说过。有的叫法与写出来的字完全是两码事。比如武安寨,家里人都叫它万寨,把武安的拼音连起来读了。没去过也要去啊,想念老同学的劲压不下去。我向父亲问了万古的大致方位,骑上自行车就出发了。

大概骑了十几公里,到达了万古乡的地界。一问路人傻眼了,前面的路到达不了,要到达焕林家那个村,不但要折返一大段路,而且要绕小路。这可如何是好,眼看中午了,再想想即便找到了,在不在家呢?等一下怎么返回呢?感觉前面的决定做得太仓促了,等回去找找看谁家有地图再说吧。无奈无获而返。

回到家心情极度不爽,百无聊赖地打开家里的14寸黑白电视机,看起了电视节目。这台电视机也有年头了。记得是父亲带我去集镇卖家里收获的棉花,用卖棉花的钱买了这台电视机。回来父亲母亲还大吵了一架,觉得种点棉花不容易,又得打药,又得除草,既要掐尖,还得摘花,辛辛苦苦几个月才卖一丁点钱,却拿它买这么个玩艺,不值当。我们家里没有其它营生,收入全靠地里庄稼,也难怪母亲急,这下家里又得过紧日子了。

“今天是XXX母亲的70大寿,请收看XXX为他母亲点播的歌曲。”一则点播节目使我眼前一亮:我也去点一首歌,如果他们任何一个看到了,不就联系上了吗。这个办法好,我兴奋得拍起了大腿。

歌是在电视台播的,点歌的地方应该就在电视台。第二天,我带上积攒的剩余不多的津贴费,骑车就去了县城。东问西问,终于找到了电视台,到了二楼负责点歌的地方。

“同志,我想点歌。”我战战兢兢地问。

“先写个点歌单。欸,在那里。”负责人用手指了指右边的台子,头也没抬又继续与别人聊了起来。

“刘焕林、陈广涛、朱林富、姬自亚、张鸿运、莫生辉、和留星,TOT寝室的同学们,在此新春佳节之际,祝大家心想事成,家庭幸福,万事如意。”我把点歌单写好,并留下了我的名字和地址,交给了那个负责人。

“这个不行,TOT不能写。”那个负责人有点不高兴了,“谁知道这是不是一个什么组织呀。”

“不是,这就是上学时我们寝室的英文简写,202寝室,就起了名字叫TOT。”我力图他能同意。

“不行,电视台有规定,万一是个组织,点歌不成了串联发信号了吗。必须去掉。”他很坚决地说道。

“好,好,我改。”能点歌才是目的,不让写就算了。

“多少钱?”我想着应该不会很贵。

“50块钱一次。”他说得很自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