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五章

周笙笙在更衣室待了十分钟,出神地望着镜子,慢慢地回想起了一些很久远的事。

在她两岁那年父母就离婚了,听说母亲长得很漂亮,不堪忍受小镇的乏味生活,因此抛下了丈夫,也抛下了两岁大的女儿,从此远走高飞,杳无音信。

没有母亲的孩子是没有爱美的权利的。父亲一个人养家糊口,也不懂得女儿家爱美的心情,虽说对她很好,但若非必要,从来不会主动给她买衣服。

也许是这样家庭的孩子更早熟,周笙笙懂事得早,小小年纪就懂得不与人比吃比穿。她从小到大向父亲提出的唯一要求,就是花钱去镇上那家跆拳道馆学习拳脚功夫。

她学得比谁都刻苦,比谁都投入,一个动作可以翻来覆去练上几百遍。

郑寻曾经问过她:“你练那么起劲干什么?本来就不够美了,还真想变成没人要的男人婆?”

那时候她还不曾变脸,只揍了郑寻一顿,末了不屑地说:“没人要又怎么样?谁规定了女孩子就一定要找个人要?你不过就比我多了根把,哪里来那么多的优越感?”

可只有她自己知道,她选择练好拳脚的唯一原因,不过是为了能在面对镇上那群欺负人的小王八蛋时,有足够的本事让他们闭嘴。

事情的起因是十二岁那年的生日,父亲送了她一双红色的小皮鞋。那是周笙笙在童年拥有的最接近于“公主”这个词的东西。说起来大概每个女孩子小时候都曾梦想当个公主,她当然也不例外。

十二年,整整十二年只敢偷偷羡慕别的漂亮女孩子,周笙笙养成了不向父亲开口要衣服的习惯。如果不是袖子和裤脚短太多,如果不是鞋子已然开缝,她可以一直穿着那些泛白的旧衣物。

所以那双红色的小皮鞋,是她眼中价值连城的宝物。而那一天小小的周笙笙有史以来第一次把下巴抬得高高的,昂首挺胸,像一只骄傲的小孔雀。

可是那群以欺负弱小为乐的男生在她放学回家时,嘻嘻哈哈拧开墨水瓶,玩着所谓的墨水大战,她和其他几个小个子成为了取乐的对象,那双红色皮鞋也被泼成了黑色。

她哭着跑回家,咬着牙一下一下拿毛巾去擦,可是无论如何都擦不干净。

那一晚她哭了很久,抱着那双红色皮鞋缩在床上一动不动,直到双眼都红肿了,直到夜幕降临,父亲下班归来。她擦干眼泪,把红皮鞋收进鞋盒里,然后若无其事钻进被窝里,假装已经熟睡。

第二天,她向父亲提出要去参加跆拳道训练班的要求。

她受够了从小听到大的那句“周笙笙是个没妈的孩子”,她受够了所谓的童言无忌。这个世界的弱肉强食早在她童年时候就已经初露端倪,而她是如此执拗敏感,心知肚明向父亲告状只会令他在生气之余深感自责。所以她从来不说,她只是努力让自己变得更强大。

多少年过去了,父亲去世了,那双染了墨水污渍的红鞋子也早就被遗忘在那个小镇,而她也真的做到了凭借自己的力量不被人欺辱,在这个世界走出一条漫漫长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