夕阳西下的天际,挂着犹如血一般艳红的晚霞,阳光穿过厚厚的云层,星星点点的洒落下来,山路两旁的传出乌鸦沙哑的叫声,凄厉得让人格外的心惊胆颤。

在这阵此起彼伏的嘎嘎乱叫声中,丹珠恍惚地记起第一次和叶瑾说话的情景。

那时候的他,是多么的俊美如斯,眉如墨画,长身而立,风仪闲畅,宗之潇洒美少年,而现在,她觉得他就是一个长着邪恶坏人头的大.棒.槌子,让她恨不得摔之踹之的槌子。

如果时光能倒流,丹珠一定不会傻乎乎地找上叶瑾,当然也不会蠢笨笨地为叶冰黛替嫁失身,她会趁着夜黑风高之际,连夜翻墙逃出叶家这个是非之地。

夫妻之间有七年之痒,她觉得同理可证,主仆之间也有这个时间痒,这半年来,她真是受够了叶瑾的种种戏弄,分分钟想一逃了之。

马儿不知疲倦地一路往西奔行,不知不觉中,夜色已渐渐降临,当一轮圆月高挂天际,孤独地散发朦胧的光线时,丹珠感觉自己的左手终于动了。

她抬眼看向叶瑾,面无表情地开口,“我能问几个问题吗?”

叶瑾微微挑眉,继续气定神闲地喝着手里的茶。

丹珠深吸了一口气,扭了扭还略显僵硬的左手臂,隐忍着怒气将问题抛出来,“我理解你想借用麻药放倒那群黑衣人,但不明白为什么连我也一起跟着遭殃,难道你就不能先看准了方向再撒药?”

叶瑾放下茶杯,无辜地眨了眨眼睛,“我不是故意的,当时正好来了一阵风,而你又恰恰好站在风向的位置,所以药粉就飘得远了一点。”

他一边说着,一边瞄了瞄丹珠的肩膀,庆幸的口吻,“幸好只是左臂上沾了点。”

丹珠抽了抽嘴角,声音几乎是从牙缝里飘出来的,“是啊,我没有全身麻.痹,真是托了你大爷的福。”

叶瑾轻笑着纠正她,“我的意思是,幸好只是一只手臂动不了,不影响你正常方便。”停了停,他又补充说道:“不然,我还得反过来伺候你。”

一说起这个,丹珠脸瞬间涨得跟个茄瓜似的,紫红黑紫红黑的。

混蛋!这个大混蛋!

比起认识叶瑾之后发生的种种事情,丹珠觉得,穿越前她所过的人生简直可以称之为平淡如水,什么中考高考考研在职场厮杀升职,全特么不值一提!就连最开始刚穿过来四处流浪的那几年,甚至于后面被司空敬元派人追杀的那次,都远远苦不过这几个月给叶瑾做丫鬟的日子。

三急时被人围杀,这实在是太尴尬了,人家不急都容易有“屁滚尿流”这种迹象,更何况她还是真急。丹珠只能庆幸自己的心理素质过硬,不然真是要丢大发了。

如果非要用四个成语来形容,丹珠只能想到多灾多难,鸡飞狗跳,惨无人理,狼狈不堪。

丹珠越想越气,咬了咬下唇,沉痛地道:“如果下次你还打算用我引蛇出洞,能不能先提前跟我打个招呼,至少先让我有个心里准备吧?”

叶瑾嘴角微微上扬,一脸笑意恍如三月的春花,说出来的话却让丹珠无比抓狂,“不行。”

“为什么!”丹珠激动起来,她这个要求很合情合理,不是吗?

叶瑾偏了偏头,迎着丹珠几欲杀人的目光,无比认真地解释道:“若是被你提前知晓了,很难保证你不会露出破绽,对方都是身经百战的杀手,一眼就能识穿你到底是不是伪装的。”

丹珠瞬间泄了气,郁郁地靠在侧壁上不吭声。好吧,虽然不是很想承认,但叶瑾说的也不无道理,她演技这么差,没法做到明知前方潜伏着想要取自己姓名的恶人,还能装作若无其事地跑过去解手。

在宵禁的前一刻,马车赶进了城里,在一个客栈前停下来。

店里的小二见这马车外观华丽,不用猜也知道里面的主非富即贵,殷勤地搬了条长凳过来,毕恭毕敬地请里面的客人下车。

叶瑾先走了下来,丹珠跟在后面。

她拉起裙摆,扶着车篷,小心翼翼地朝长凳伸出脚,可惜还没碰到凳面,凳子就被旁边的叶瑾用脚踹开。

丹珠以为这厮又在有意为难自己,立即将谴责的目光瞪向他,刚要开口斥责,却见叶瑾将手递到自己面前。

丹珠愣住,看了看他的手,又看看他的脸,心想他该不会又在玩什么把戏吧,例如在她准备下车的一瞬间,忽然将手收回去,故意让她来个狗啃土?

见她久久地没动,叶瑾也不催,微仰着脸,好整以暇地看着丹珠,仿佛笃定了她不敢拒绝自己。

丹珠渐渐有些挂不住脸了,扭过头,异常别扭地说道:“我不要你帮忙,你把凳子移过来,我自己下去。”

没办法,她也不想依靠凳子,可碧涛山庄财大气粗,连带着马车的车轱辘也做得比一般的大,车板离地面这么高,加上她又是穿着长裙的,实在不好就这么蹦下去。

叶瑾没回答丹珠的话,眼睛微微眯起来,似乎在审度丹珠能僵持到多久。

此时正是饭点,陆陆续续来往了不少客人,偶尔会有几双好奇的眼睛看过来。被打量多了,丹珠最后还是妥协了,心不甘情不愿地将手放进了叶瑾的手心里。

终于着地了,丹珠想抽回自己的手,但是叶瑾没有松开,顺其自然地牵在自己的身侧,拉着她一起到了客栈的柜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