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杯满满的大麦啤酒“哐当”一声碰在吧台上,费伦妮豪爽地把一杯“推”到我的面前。我望着被溅湿的台面,还有袖角,不由得微微皱眉,费伦妮今天怎么了?好像特别地兴奋,平常好好的一个冷静有自制力的的美人儿,不管是在管理酒馆这方面,还是管理情绪这方面,都是精明冷静地不像话,今天——变得有点不像她了?

我端起酒杯和她碰杯,玻璃酒杯清脆的撞击声在嘈杂喧闹的酒馆几不可闻。仰脖灌酒,我微笑。

今天我可是豁出去了呢,即使醉了,也可以直接到楼上我的房间睡下——从一年前来到这座小城,我就一直住在费伦妮的酒馆,这里即使是处于繁华的罗马街上,也不起眼地好像是沙砾中的一粒沙子,在绚丽的霓虹灯影下,这里即使是夜晚出入人群最多的地方,也没人会注意它——人们都走得太匆忙了,哪里会注意到一个小小的酒吧呢?那些亮丽的、散发出无限诱惑的霓虹灯,他们的主人就好像脱光了衣服的美人儿,招摇地在暗夜绽放,红唇中吐露出的动人低语,足以使人们奋起追逐名利与财富——这些,才是美人儿们的入场券啊。

这些人,又哪里像是费伦妮酒馆里能来的客人呢?

罗马街上走的人,在阳光下,在霓虹灯下,在一切照得到的地方。他们是野心勃勃的投机者,是一夜暴富的商人,是名利双收的政客。

他们,谁看得到白天里城市的幕布,夜晚里街道的老鼠?

是的,是老鼠。我讥嘲地笑。

你看,这里,这地方,那群为了8折啤酒不顾命狂喝的狂徒,这些是亡命鬼,是赶尸人。做最卑贱的工作,走最曲折的道路,喝最便宜的啤酒。

白天不是他们的主场,夜晚也非他们主宰。他们聚集在这家酒吧,就像暗夜里的老鼠,由全城各处,悉悉索索,悉悉索索地赶来。

你指望人类对路上的老鼠分一两分注意力么?天真——不过他们倒也愿意踩老鼠几脚。无伤大雅。

我一把饮尽啤酒,放下杯子。

所以,我才愿意来这里呢。最卑贱的地方,最有效的途径。不过我不理解费伦妮为什么愿意开这么一家酒馆,我一直在想这个问题,我想知道答案很久了——如果可以,我愿意给她最美丽的衣服,最美味的食物,最大的PARTY,最名流的盛赞。

我愿意给她最好的,这是一朵开错地方的鸢尾花,她是最华丽的,她值得一切——如果她愿意。

我捏紧杯子。

这些不就是钱的问题么?不是么?

地位啊,名誉啊,权利啊,不就是钱么?

我有的是钱,我愿意给她最好的,最好的。如果她愿意。

如果她愿意。

总是嘴里说着兔子也不吃窝边草,其实Viper就是个胆小鬼呢。

如果真的承认的话,会不会变得软弱呢?爱情就是这样的一种东西。

晕黄的灯光下,廉价的玻璃杯显得更加剔透。今天是费伦妮的生日,刚刚的激情冷却过后我却更加多愁善感。即使想一想她,都能让我软弱,真是让人伤感。

我是爱她的吧?我是爱她的吧。

我却不敢表白呀。真的不敢。

胆小鬼。

可能是来到巴勒莫、来到这家酒馆刚好一年,让我更加的沉湎往事。我还记得她在阳光下银红的裙子,在太阳底下闪闪的好看极了。如果不是她,我也下不定决心留在这里——巴勒莫太危险了。

这里鱼龙混杂,虽然也是个合适的隐藏地点,但是长期的停留我不敢说自己一定不会留下蛛丝马迹,让那群疯狗嗅到我的踪迹。

我的仇家太多了,虽然大多数我也不在乎,但是有个英国佬让我很是忌惮。他是那个英国女人的丈夫,即使和她早已两地分居,但是还是见不得每一位在女人身边停留超过一年的男人,或许是嫉妒心使然,也或许是……他还爱着那位呢?

想到这,我轻轻笑了起来。

那时的我不懂爱情,却也知道这两个人之间不比寻常。现在的我更是能品味出其中的爱恨挣扎——可能他们两个人都知道对方爱着自己,却为了莫名的自尊和恐惧不愿意承认,互相较量——所谓先爱上的人先输,诚然。

这个英国佬,即使在和女人纠缠的时候,也没有忘记过对我的追杀。

有些怅然。回想起刚才那句先爱的人先输,莫名的不是滋味。

这样一个夜晚,承认自己的爱意,什么话都显得可以轻飘飘地说出来了,不再像平时重若千钧,悬在心口。

我也不知道我会在这里驻足了这么久。不小心死去的话,天堂里的妈妈看到我早早上去陪她,又要揍我了。

在巴勒莫能生活三年,现在的我也不敢相信。这的确是一个能让我自豪的成就了——任何一个人在我当初的境地的话。

这三年有多么惧怕呢?每天晚上惊醒都会想自己是不是已经死去。

但是还是留下来了。

我又想接近她——又害怕接近她。我渴望她,但又恐惧带给她厄运。她应该是生活在阳光里的,活在臭水沟里的我能靠近她么?但我压抑不住渴望——我的确真切地感觉到的,我渴望她。

我甚至不敢告诉她我的真名,唯恐为她带来危险。这令我的心甜蜜又忧伤。

多么悲伤的恋情,让我快要忍不住为自己流下泪来——就像小时候看的故事书,苦情的乞儿追求少女的恋情而不得,郁郁而终——我是想不到的,有一天我会成为这样一个故事的主角,让我忍不住想笑出来。

多么可笑,预想不到下一刻的未来。

手上沾的人命越多,就越感觉不可能会得到救赎。会下地狱么?可能吧。

不过那也是以后的事了。

我想娶个女人,生几个孩子,攒够了钱,在40岁之前能金盆洗手,带着老婆孩子去农庄养老。

三年前我就想好了:孩子的母亲应该是费伦妮。

英国佬没能再找到我,那他就再也找不到我了。为了留在巴勒莫,在我下定决心的那刻,我就花了一年的时间去部署——一旦有了生活的目标,那时的我就像垂暮老人又焕发了青春,不再像丧家的野狗一样在欧洲哭嚎游荡,我有了足够的实力和缜密的思维来完成那件事——英国佬在欧洲的都灵和马赛的据点都被我干掉了,里面的资料毁于一旦——包括我的行踪。

欧洲的情报一向是汇总到两个据点里,然后据点的主持人三月一送总结报告给英国佬,我在即将送情报的那天之前,花了四天解决了他们。

这样,英国佬再也掌握不了我的行踪。他甚至丢掉了在欧洲窥伺的资本。

即使是英国的龙头,他也不敢来欧洲明目张胆地调查。这两个据点的建立花了他颇多心血,甚至为了掩人耳目扎根欧洲,他不敢把据点建在大城市,反而选择了两个不起眼的二线城市。

欧洲一直在打仗,即使二战已经过去了好几年,但是文书并不能阻止动荡的格局,德意志尤为严重,这就像一个火药桶。那个英国佬——我不由得嗤笑——他不敢去碰苏联的虎须,中间又有实在碰不得的火药桶,就趁机从法兰西摸了过来,以为别人不知打他的动静么?真是可笑。

有些大佬早就看他不顺眼了,也愿意借着我的手给他一个教训。我也只是拔了两个据点而已,暗地里的人也不知道死了多少。

解决了心头大患,再回到旅馆的时候,看着费伦妮的笑颜,我甚至有再世为人的错觉。在毫无武力的时候被人追杀的感觉,真是太糟糕了,我想我不会再去体验第二次的。

我应该是可以给费伦妮一个未来的。当时的我羞涩地想。

却没想到直到现在我也没有张开口。

Viper,你可真是个胆小贵啊。

攒了那么多年的钱,再不花出去,连我都为它们惋惜。它们的去向,我早就打好了注意:可以去乡村,办一个盛大的婚礼,请周围的邻居都来祝福我们,在洁白的教堂,德高望重的牧师念出誓言,我们互道愿意,就此成为一对眷侣。

我可以给费伦妮最好的一切,我想给费伦妮最好的一切——我祈求她要我的供奉,连我的心一起珍藏。

已经三年了,我想我要问问她愿不愿意。

再等下去,还有谁能让你动心呢?准备了那么多的想法,早在心里筹划了一遍又一遍,难道要他们不能实现么?

去和她说吧。

问问她愿不愿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