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因斯城南城的石察卡街是有名的平民区。跟贵族老爷们宽敞光鲜的大房子不同,这里的平民们大多挤在破旧肮脏的出租屋内。过着清贫而又平淡的生活。狭窄的巷子里,横七竖八的搭着长短不一的晾衣杆。上面晾晒着五颜六色的衣服,有时候一些不长眼的麻雀会落在晾衣杆上歇脚。这时主妇们会用鸡毛掸子将它们统统赶走,以免他们带有恶臭的鸟粪弄脏了好不容易洗干净的衣服。

哈里森住在爱因斯石察卡街最平凡的一栋楼中最平凡的一个出租屋内。他是一个铁匠,在北境被蛮族废了一只手。但好歹是活着回来了,至今他的右手依旧没有力气,就连端杯水都端不稳。

国家许诺的抚恤金一直没有下落,他去民政处找了好多次,那里的工作人员只是推脱。让他再等等。但人总是要吃饭的,为了国家出生入死却换来这个结果,自然让他感到愤怒。

哈里森的父亲是个铁匠。在他小的时候他就看着父亲如何将坚硬的铁条打造成各种形状的。所以他好歹还可以找一份糊口的工作。然而他那只没有力气的手却是个阻碍。虽然他一只手的力气比某些人两只手都要打。但少了一只手毕竟不方便,他在铁匠铺只能做一些锻打之类的活计。一天下来能够拿到手的钱少之又少,付个房租买点吃的就基本没几个子了。糟糕的是,哈里森好吃还好喝,这是他在军营里养成的毛病。北境的守卫军大多朝不保夕,是整个铁山军队待遇最差的一批。所以有什么吃的基本上都要当天吃光,否则就便宜了别人。即便是退伍回家这个毛病也没改掉。有个伟人曾说过,人的愤怒大多是基于对现状的不满。反过来说,对于现状的不满也很容易让人愤怒。现在的哈里森几乎每天都在愤怒中度过。但是没办法,谁会在乎一个有残疾的前大兵呢?

795年9月,哈里森蹲在酒吧的门口,一下口一小口的喝着杯子里的酒。他的钱太少,没资格在店里喝,只能蹲在店门口。

“嘿,铁匠。”正出神的哈里森突然感到有人拍他的肩膀。他一回头,是他打工的铁匠铺对面的菜店伙计,汉斯。

“坐下来喝两口。伙计。”哈里森说道。汉斯比他小五岁,不过两个人却非常聊的来。每天下班之后,两个人总是能碰上。

大概是打小就营养不良,汉斯的身材非常的瘦小。自然也就没什么力气,偏偏菜店的老板是个吝啬鬼,别的店老板都是按时间算工钱,这家伙按件算。一来二去天生体弱的汉斯成了菜店里收入最少的人。汉斯除了喜欢喝点酒之外没有什么不良嗜好,连酗酒都算不上。偏偏他的家里有个瘫在床上的母亲要养。这让他的生活变的非常清苦。他的遭遇跟哈里森仿佛,两人自然就非常的聊得来。

“最近怎么样?我看你们那里的生意还不错的样子。”汉斯拿着一个木杯小口嘬着杯子里的酒。平民区的酒吧都这样,没钱还想喝酒的客人,得自己带杯子。

“生意好,钱也是老板的。跟我们有个屁关系。”哈里森嗤笑道。猛的喝了一大口酒。却不咽下去,在嘴里喊着。知道口中的唾液将酒的味道冲的几乎尝不出的时候才咽下。

“没办法,谁让咱们这样的穷鬼没钱开自己的店呢。”汉斯停下酒杯,苦笑着说道。

“像咱们俩这样的能够拿到跟一般人差不多的工资就知足了。你还指望发财开个自己的菜店?”

“人总要有点追求么。”汉斯悻悻的说道。哈里森这个家伙向来愤世嫉俗,想让他说一些励志的话还不如不说。

“追求?我现在的追求就是能活下去,饿不死。”哈里森不知从哪里抽出一根草茎,叼在嘴里细细的咀嚼。

“唉,把我妈妈送走我就自由了。”汉斯说道。

“让她自生自灭得了。”哈里森说。

“我倒也想了。”汉斯苦笑:“但是她是我妈妈啊。怎么也不能让她死在大街上。换你你能狠下这个心?”

“能。”哈里森说的斩钉截铁:“我爸妈将家产留给我那个书呆子弟弟的时候我早就不当他们是我父母了。”

对于哈里森的话,汉斯并不相信,不屑一顾的说道:“拉倒吧。你父母有你弟弟抚养,你没后顾之忧当然随便说了。我跟你又不一样,如果不是我的兄弟都在北境死光了。靠着‘独子不服役’的法令我才没死在那个鸟不拉屎的地方。这样说的话,我的命还是我母亲救的呢。”

“切,去了北境也不一定会死。我不就活着回来了?”哈里森说。

“是,残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