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边与无量兄弟二人走了,带着一口轻便的棺材与无双沉重的尸体。整个过程没有任何的言语,因为所有人不言自明,只有武贾的眼神中依旧带着不屑。

他的军人气质,不可能因为昭云说到了点子上,便彻底改变。

两队人马各分南北,重新踏上了道路。对于昭云而言,他没有退路,因为一旦自己退,紧跟着的就是湔堋数千人的死亡,更有可能导致周边地区的瘟疫流窜。

经过数日的长途跋涉,三人冲破了褒斜谷的层层禁锢,走到了距离咸阳只剩两百里的眉县。

为什么说只有?因为从此之后路途都是大道,凭借三人的脚程,不到两日便可到达秦国的都城咸阳。

千里马不屑的挥了挥自己肮脏的鬃毛,在一旁的池水中奔腾饮水。这几日行山路把他给憋坏了,不让休息又不让跑,真的难受。

或许是觉得叫它“马”不舒服,昭云直接捡便宜,称呼它“千里”。

三人很默契的没有说话,武贾与无敌二人虽然算不上生死之仇,可对自己兄弟的侮辱,终究让无敌过不了这道坎。武贾则很无所谓,无敌不听他的话他也没有关系,他的任务只是保护昭云。

还有监视他。

对于这种情况,昭云也没有办法,找了些野味粗略的填了填肚子,三人又重新上路了。

过了眉地,便到达雍县,算是彻底进入了秦国的领域。再往前便有直达咸阳的官道,虽说咸阳是秦孝公之时才为秦都的,但因为咸阳与栎阳距离并不遥远,通往都城的官道并没有废置。

但在进入雍县之前,昭云命令二人褪下身上的军装,若是让秦军士兵看见了,那还了得?

武贾不解的问道:“上卿大人,之前我们入南郑的时候大人挂马在前,为人所侧目,为什么如今到了秦国的境内反倒谨小慎微?我等不穿军装进城,大人不着赤服入境,谁人知大人是我苴国使臣?”

昭云摇了摇头:“武贾,我身着赤服,却只带两名亲卫,别人以为我们是真使臣的几率为大,还是觉得我们骗人的几率为大?”

“这个……”

昭云又道:“况且苴国不过是个附属国而已,他嬴驷不将蜀国放在眼里,难道还会将我们放在眼中?如果就这么堂而皇之的前去拜会秦君,不仅会吃闭门羹,还会被一个傲慢的侍从接待,你们乐意?”

武贾连连摇头,就他们这种小国家,肯定不会被他们放在眼中。他对于秦君的态度无所谓,可若是被那些小人嘲笑,他只会感觉奇耻大辱!

无敌见状冷笑一声:“好好学着点!和老大走了一路,也没长点脑子!”

“你——”

“够了!”昭云轻喝一声,他可不想让二人再吵起来,“赶紧换衣服,乔装打扮成普通人家进城……还有你们的佩刀佩剑给我丢了,走一路了也没见它们起多大用处!”

二人老脸一红,这一路上出现了什么危险都是昭云救的他们,作为小弟反倒是被老大保护,倒是愧疚的紧。

秦律繁杂多样,至于严苛不严苛,昭云不知道,至少他从来没听说过历朝历代有哪个处秦国外将见义勇为、保护环境列为法律的封建王朝。

昭云不确定秦国有没有不能带武器入城的法律,至少在商鞅变法前是肯定没有的,毕竟那时候的秦国就是蛮荒国家,大街小巷处处都在爆发决斗。

可变法之后,秦国朝诸强靠拢,说不定就会有不准武器入城。不过作为士大夫的礼器,读书人还是可以佩剑的,尤其是贵族,那可是身份的象征。

雍县只是个不起眼的小城,甚至与蜀地中的绵竹差不了多少;但它城墙高垒,望楼林立,秦军枕戈待旦,目如鹰隼,令人不寒而栗,就连武贾也不由得称奇,称呼秦兵为真正的“虎狼之师”!

他带了那么多年的兵,还都是保护苴侯的亲兵,光精神面貌便不敌秦兵万一!从城门口经过,一道道尖锐的目光投射而来,即便是心理素质再好的人也觉得不寒而栗,在这种情况的监视下,还有多少人胆敢犯法?

秦军本来就凶猛,自商鞅变法后,这凶猛竟更上了一个档次,使得中原诸侯闻风丧胆!秦始皇手下有这么一干兵马,而其余诸雄皆尽没落,难怪秦能一统天下。

这还只是个县城,不知到了咸阳,又会是何等光景?

城门口的士兵早就看见了远远赶来的昭云一行人,但见一个少年公子领头在前,而两名亲卫紧随,虽穿着朴素,可腰着佩剑,目光如炬,一看便身份不凡;再加上他身旁的宝马良驹威风凛凛,奔驰在战场上定然如黑色的电光一般,怎能不令人侧目?

“好个英姿飒爽的少年公子!”一士兵惊奇道。

“不知是哪里来的公子……看这架势,也许是家道中落,去咸阳投亲的!”

“雍城西方还有哪家厉害人物?”

“嘿,这你可就见识短了!眉城的白家听说过没有?我大秦白乙丙将军的后人,虽说现在家道中落,可若是入了咸阳,定然被秦君看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