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公子放心,我会尽快找出内奸”。赵卓缓了缓神又继续说道“那么公子,两天之后你打算怎么办,如果你回去的话必定是死路一条”。

“那你说能怎么办,如果我不会去,必定会牵连王府,王府对我有恩,你尚能知恩图报,我又怎能做小人”。我看了看赵卓,知道他也是在担心我,于是便笑了笑说道“你放心好了,我身正不怕影子斜,我就不信那个李斯真的可以将死的变成活的,早点休息吧,明日好有重要的事情要办”。

“是,公子”。赵卓缓缓的退出了我的房间,并将房门给我关上。

我口中所谓的事情并不是像我所说的那样重要,秦王封我为盗圣赢护,这么重大的事情自然要有走马上任喜庆的日子,而这喜庆的日子就是明日。明天会有很多的大臣,贵族子弟前来道贺,高阳公主也会到场,想必到时候一定会热闹许多。

躺在床上,没过一会我便进入了梦香,想必太过劳累了吧。不仅如此我还做了一个梦,我梦见了苏牧。苏牧还是穿着他那一身白色的布衣站在正前方看着我一直在笑。

“你笑什么”?我看着他严肃地问道,其实说真的我很恨他,因为他的套路太深了,在第一次进入大梁阴谷的时候他告诉我只要找到了赢护便可以找到回去的方法,我问他谁是赢护他并没有直接告诉我,而是说李斯和赢护是最好的朋友也是敌人。我来到咸阳后种种迹象都指向了我来证明我就是赢护。我以为这只是巧合。可是当我再进入大梁阴谷的时候苏牧才告诉了我,我就是盗圣赢护,真不知道他是人是鬼,心里打得什么算盘。、

苏护停止了欢笑,慢慢的向我靠近“我笑你还是那么的傻,竟然敢和李斯打那样的赌”。

我继续询问道“你究竟是谁,为什么对这个世界的事情这么了解,我现在都不知道你所说的哪一句是真话,哪一句是假话”。

“我明白你的意思,我之前骗你只不过是想换一种办法让你接受事实”。苏牧走到我的面前,将手放在我的左肩上看着我说道“明日进了盗圣府你便是秦国的赢护,注定一生都要为秦王盗取古墓,你可想好”。

我不禁冷笑了一下说道“我和刘桐,们终究还是成为了历史的一部分,李斯也好,赢护也罢都只不过是秦王手中的一枚棋子,既然逃不掉也找不到回去的办法,那何不就这样,既来之则安之。我愿意成为秦国赢护,为秦王盗取古墓出黄金以凑军饷,帮助他统一天下,如果有幸,我还想在秦统一天下之后游历天下”。

苏牧笑了笑回答道“你能够这么想我感觉到非常的意外,既然如此我不妨告诉你,两天之后你会经历一次生死考验,要么生要么死,如果你经过考验便可生,也会成为大秦真正的赢护。如果你没有经过便会死,到那时候连我也不知道会发生什么”。他话音刚落便从我的梦中消失了。我知道两天之后的考验,但我并不明白他为什么要说是生死考验,或许在他看来我与李斯的对抗很凶险吧。

当我醒来的时候便已经是第二天了。这天对于苏护来说是大喜的日子,因为过了这天之后便会成为大秦的盗圣赢护,可对于苏护来说却是死亡的倒计时,不管怎样只能走一步算一步了。

我从床上爬了起来,换上了一身干净的衣服。也将所戴着的面具换上了刻有赢字的面具。打开房门便看见赵卓墨林依偎在门口等待我的出来。两人都穿着灰色的铠甲,还披着红色的披风。不仅是他们两个,放眼过去,院子中站满了狼门和虎门的弟兄们,他们的穿着也都是标准的军衣配,腰间挂着朴刀格外的神气。

我并没有跟他们任何人说话,而是严肃的迈着大步向府外走去。墨林赵卓紧跟着我,随后便是虎门,狼门的兄弟。

出了府门我们三人骑上战马,带着狼们虎门的弟兄们向咸阳城另一头的赢府而去。两边围观的百姓自然不在少数,那些百姓崇拜的看着我们,也让我感受到无比的自豪。

秦王赏赐给我的那座嬴府也是经过整修过后的,那座房子先前是座青楼院。秦昭襄王嬴驷登基之后便封了那里,经过多番整修之后变成了一座府院,由秦昭襄王嬴驷赏赐给了范睢当做府邸。范睢死后便一直空下,如今又成为了我赢护的府邸。

正如我所料的那样来给我贺喜的官员不在少数,王宫贵族的人更是多如牛毛。他们所带的贺礼也是非同小可,有奇珍异宝,还有金银钱财。这其中最让我觉得有意义的要数高阳公主的贺礼,她的贺礼是一个破旧的盒子,将盒子打开里面有一个她一直挂在身上的令牌。我明白高阳公主的意思,也明白这个令牌的含义。她是恐怕两天之后我会遇到麻烦,所以将令牌给我,想让我用。我虽然将它收下可是并没有打算用,因为我不想因为这个令牌再将事情牵扯到她的身上。她是王室之人,言行举止所有人都在看着,又岂能在我身上下这么大的功夫。

让我奇怪的是李斯并没有前来道贺,倒是派自己家的管家前来代替道贺,他给的贺礼是一个用糕点做成的两层蛋糕,蛋糕上面还写着祝贺的话语。

我在众人的目光下走进了赢府,也在他们的目光下从下人手中将官印拿了起来,然后坐在正堂上位。坐上之后自然又是一番冠冕堂皇的道贺之言。

今天这大喜之日可谓说是在欢声笑语,冠冕堂皇之中度过。贺喜的宴席足足吃了两个时辰,和那些大臣王公贵族也聊得非常开心。但在我心中始终有一件事情放心不下,那就是后日的审问。不知道李斯会怎么想对付我,也不知道他会不会对我手下留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