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晓从剧组那出来,出门拦下了一辆计程车,钻进开了空调的车内,才缓和了下因冷而冷着的脸色。

给刘晨若发了一条短信——

导演想杀了我(正经脸)。

发完将手机放进羽绒服口袋里,闭上眼靠着座椅小憩。

没想到刘晨若的短信很快就回了过来——

我发现你每个导演都想杀你(微笑脸)。

噗嗤,莫晓失笑地摇摇头,手指灵活地打出一行——

就如你每个老师都恨不得吊打你。

刘晨若这会回复得更快——

他们是商业画家,而我是艺术(呕吐),不扯了,素描去。

莫晓回了一个“恩”,然后再度将手机放进口袋里。

这个世上大概就是有她和刘晨若这样,明明选了和利益挂钩的爱好和职业,却又要抵死守护那点底线和尊严。

所以她们可以相互理解,即使莫晓不懂画画,刘晨若不懂小说。

莫晓觉得自己很现实,但是也很感性,在有钱了之后才能这样硬骨头自己做主。想起当年还只是一个网络写手,为了微薄的一点稿费,被编辑要求反复修改和不得不按照所谓的市场需求改书名……现在只觉得唏嘘,到如今,她可以随心所欲地写书名,可以写自己喜欢的类型,可以写自己想要的故事。

正因为曾经不得不向现实低头,现在有了反抗的资本和能力,才会这么坚持。

“小姐,到了。”司机将车停下,回过头叫了莫晓一声。

思绪拉回,她“哦”了声,付了车费,下车。

火红的围巾将她一张脸都围得只剩下一双眼睛,缩着脖子,她将毛衣的袖子拉长裹住双手,再稳稳塞进口袋里。

雪地靴轻轻踩在雪地上,她抬头看了眼天,灰蒙蒙的,又飘起雪花。落在她头发上、额头上,有些凉。

T市最冷的冬天啊,她叹气,眼前顿时一片雾蒙蒙的水雾。

回到家,立即开了空调和取暖器,她将围巾取下,露出被捂得红彤彤的脸,搓了搓手,赶紧充热水袋暖手。

泡了满满一大杯的燕麦奶茶,端在手里直到手捂热了才低头喝了口。温热的液体叫她浑身舒畅。

有时候一个人也挺寂寞的,好在她不害怕黑夜也不害怕一个人住。要是换做她那个看起来胆大却怕这怕那的表妹,一定要闹起来。

正想着,门铃这时候响了。

午饭的时间,一般不会是物业和管理员,他们都习惯午饭后敲门。她也没有什么朋友,于是有些奇怪,谁会找她?

莫晓虽然是个胆子大的,但是她警惕心很强,透过猫眼看到一个高高瘦瘦的穿着工作服的外卖小哥,戴着沾了雪花的帽子,脸冻得通红,一只手还提着一个袋子,另一只手正在耐心地按着门铃。

外卖,顺道说下,莫晓从不吃外卖。上学时候是觉得贵还不干净(当然干净的很贵),后来是觉得那些高级餐厅的外卖还不如她自己做的合口味。她点外卖的次数也就屈指可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