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罗精疲力尽地在墙角半躺下来,闭着眼睛,抹掉额头的汗水。此时他多么希望立刻回到他租住的小公寓,那张硬邦邦的木板床现在像是铺满天鹅绒一样充满吸引力。

经理看见他这副累得脱力的样子,骂道:“那边不是有凳子坐?”

“坐着不如躺着舒服。”他咕哝道。

经理便不再理会了。铅字版虽然已经排完,但还得检查有没有错漏,需要集中精神。

保罗的脖子和右手酸胀得厉害。印刷工坊刚刚接了一个大单,有人要印一本书。他从头到尾读了一遍——不是因为感兴趣,只为了干活。因为他的工作,就是按照书稿的内容,把活字一个个排好。这本在他看来很是无聊的文集,按照作者的要求,还要有插画;版画工正在忙着按照原画雕版。

“有没有错?”眼瞅着经理把铅字版看完,他深吸一口气问。正确率越高的,他今天的工钱也越高。

经理白了他一眼:“着急什么,才粗粗看了一遍。”

又仔细看了两三遍,果然挑出几个拼错的词。

保罗垂头丧气。只好安慰自己,连着排了一个早上,眼都花了,出错也没办法。

经理已经走到压印机旁,冲着一个工人吼起来:“轻点,别把纸弄破了!”

总有一两个毛躁的新手,不晓得对待宝贵的纸张要小心翼翼。铅字可以重复使用,墨水则非常便宜,只有纸张是真的很贵,通常由作者或者印书人自己按照印量提供,所以坏一张少一张,工坊就得照价赔一张;这笔开销自然会落到弄坏纸张的工人头上。虽然经理骂骂咧咧态度不好,却是出于一片好心。

这位经理比一年前的那个强多了,保罗想。

他12岁起就在这家工坊给前任经理当学徒,那时的老板也不是现在这位。

最开始生意非常地好,仿佛一夕之间所有巴黎人都学会看书了一样,印刷量几乎是每个月都在翻倍。印东西来钱快,看在眼里的人多了,像是苍蝇闻到臭鸡蛋,工坊的数量也在以差不多相同的倍数增加,很快就超过了印刷量。

生意渐渐变差,但也还能维持下去。三年前,老板在赌场输了个精光,工坊濒临破产。

保罗一点也不伤心。

父母为他凑钱,让他当上学徒,是指望将来有一门手艺;但随着保罗年岁渐长,他已经看得很清楚了:他的师父根本没打算让哪个学徒继承他的衣钵,而只是将他们当做不需要付工钱的廉价工人而已;否则怎么会一直只让他们做最重复最无聊、完全不需要动脑的活儿?

为了不让父母担心,在寄回家的信里,他什么也没提,只说一切都好。

如果说学徒生涯里他有什么收获的话,那就是学会了认字和写字。有一次抽空回家,他曾经兴致勃勃地想教他们也习字,但他们总说脑子笨,学不了,怎么劝都没用。直到现在,他们还是要请附近教堂里的神父帮他们读信。

没想到情况很快有了转机;工坊被一位大老板给买了下来,而经理也换成了现在这位;至于工坊里的工人,新老板说了,以自愿为原则,去留都由自己决定。

保罗决定不跟师父一起离开,留下来说不定会有别的机会呢?

很快,他就因为识字而被换到了排版的岗位上,再也不用重复千篇一律地扑墨、压印工作了。

本来排版也未必需要认字——只要对照原稿形状,不知道怎么念也无所谓——原先工坊里就是这么安排的;不过新经理说,会拼写的人更不容易出错,能提高效率;结果真的像他说的那样。

“上帝啊,算我求你,”经理双手叉腰,冲着一个一脸睡意的新手喊,“皮特,行行好,用用你的脑袋,别把手指往绞盘靠。你绝对不会想看到断掉一截血肉模糊的手指,因为我见过,所以我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