玛丽微阖双眼,目光没有泄露一丝内心想法。

法国的高等法院实际相当于地方上的元老院或贵族院。

它集行政权、司法权、立法权为一身,类似中国古代衙门。

不同的是:前者的立法一定程度上能对抗中央,后者不能高于中央;前者大体上是集体议事,而后者的权力大体集中于一两人(比如县令、知府之类);前者的法官职位是世袭或者购买的,后者的官员是中央委派。

总的来说,“破家县令,灭门刺史”种种形容地方权力之大的句子,放在法国也适用。

孟德斯鸠32年前在《论法的精神》明确提出三权分立学说,成为启蒙运动的领航人之一。孟德斯鸠本人就是穿袍贵族,是一个既得利益者,能有这种自我觉醒难能可贵,令人钦佩;不过别的贵族可就未必有同样高尚的觉悟。

虽然启蒙思想发展得如火如荼,但法国朝廷如同一个行动迟缓的巨人,完全不为所动。

王后一直以来与启蒙派学者保持良好关系,但只要是清醒的人都不认为她是完全的启蒙思想者;大众对她的期待,就类似于中国古代人民对好君主的期待一样——施行仁政,轻税减赋,不动干戈。

难道他们都看错了?

惊疑之下,舒瓦瑟尔心中甚至升起了怒火。王后显然早有计划,而双方结盟几年,她竟然半句招呼也不打,就要对高等法院动这么大的刀子!这样的举动,难道不叫人心寒?

政治上的“关系良好”是什么?就是政治资源。

这一个个在朝廷里效忠国王的大臣们,有一些是国王特意提拔起来的孤臣、独臣,但大部分都是某一个势力的代言人。穿袍贵族们支持舒瓦瑟尔站到高位,作为回报,他也要替他们争取利益,如此合作、共生。

王后这一刀不是在割高等法院的肉,而是在割他的肉。

想到这里,疑惑又像泡泡一样冒出来:他自诩对王后了解不浅,这不像她的做事风格。她虽然固执己见,但不是不顾一切的莽夫。

那一边莫尔帕、弗里利埃已经在附和王后的想法。因为职能重合,高等法院和政府一直在相互争夺行政权;今后假如明确权利归属,政府系统加强,对内政部自然更有利,这更合他们的心意。

他们甚至纳闷人事部长小巴托罗繆为什么会傻傻地反对——他难道不知道,公务员系统扩大,就意味着人事部权力扩大吗?

老首相对王后的心理也有自己一番揣测。就像向人借钱,想借200里弗尔的话,最好先开口要500里弗尔。立法权和行政权相比,自然前者更重要;说不定王后的意图就是如此,等穿袍贵族们讨价还价、最终接受削弱行政权的选项。

舒瓦瑟尔也这么想过,但他觉得王后煞有介事地准备了这些动作,不会只是拿来唬人的。

他稳了稳心绪,大声问:“那么照陛下的想法,立法权如果回收,又应该交给谁呢?”

“好问题。”王后抬起头,仿佛已经等这一刻等了很久。

“就像汉谟拉比法典一样,法国必须有一部基本的民法典。”

玛丽没有提宪法。宪法是规定国家政治结构的法律;她还有许多“大手术”要动,现在制定宪法还太早。

现在法国最需要的,还是像拿破仑法典一样的成文民法。

“这部民法应当简明扼要、通俗易懂、公开公正,不能轻易改动。任何地方法规不能凌驾在其之上——我说的是整个法国,包括其他高等法院的辖区。”

整饬法律法规,集合成一部统一法典,这一条虽然出乎大臣们的意料之外,但也不算没有先例,在情理之中,对治理也会很大帮助。如果没有跟高等法院改革挂钩,这可能会是一个获得一致同意的计划。

但仔细想想,如果没有法院改革,计划未必能够完全推行。大体上来说,地方法院是会配合中央的,但假如涉及到集团利益,他们既然三权集于一身,就可以在一些条款上阳奉阴违,执行另一套法则。

话又说回来,削减权力后,法院可能存在抵触心理,原本愿意配合的可能都未必配合了。这就是王后强调法官纳入公务员系统的原因之一——薪资升迁都掌握在中央手中,执行者只能乖乖听命。

可以预想,民法典在泛巴黎以外的其它地方,不会那么容易推行;但是做出姿态是必要的,也能为以后整治地方高等法院埋下伏笔。

“那么由谁来制定这部民法典,陛下?”

撇去那些有的没的,舒瓦瑟尔继续问出关键问题。

这就好像在问:奶酪将会放在哪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