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钱逸轩跟俊美飘逸的锦鳞不同,钱逸轩是帅气的,是阳光明媚的。由于一直在用紫苏给他开的药方调理身体,如今的钱逸轩面色红润,气宇轩昂,身材也十分的挺拔高挑。他的一头黑发束在脑后,由一枚嵌琉璃石的簪子别着,身穿佛头青的素面杭绸鹤氅,系着紫玉嵌珍珠腰带,足登白底青面绣云纹的高靴,十分的土豪范儿,贵气逼人。这样的一副派头,想来不知迷倒了多少人家的姑娘,相信若不是因为他出身商户人家,京城权贵家的女儿们恐怕是要为了嫁给他挤破头了。

“这么段的工夫,逸轩竟然长得这么高了,模样也俊美过人。姑姑,你真是好福气啊。”紫苏笑着说。

“多亏了你替他调理身体,不然,哪来的这么好的身子和相貌。”百里文秀也笑着说。

想当初,紫苏第一次瞧见钱逸轩的时候,他是那么瘦,那么小,穿着白色的衣裳,躺在钱家的院子里,脸上还蒙着白布,俨然是一副将死之人的模样。谁能想到有一天他能长得这么大,而且还成长了这般标致俊美的人儿?

“是呀,若不是表姐,逸轩恐怕如今都不知道在哪里报到了。”钱逸轩笑着说道。

“是你自己生得好,又要说是我的功劳,我怎么敢受。”紫苏笑着,又朝钱逸轩的身后看去。在钱逸轩的身后站着的,正是刘氏的儿子,百里家的庶子锦辉。

紫苏先前跟锦辉打交道的时机很少,先前的事情,除了他经常会把锦鳞欺负得哭出来之外,就没有记得其他了。后来,在太子谋反之时,自己曾经在乱军之中见过他,再后来,他被刘氏带到了百里祖宅,自己也没有见过他几次。不过印象里,他倒是一个极为孝顺的孩子,曾为了刘氏所犯下的罪过而拼命地在百里文英面前叩头,想用自己来换刘氏被罚。再后来,紫苏为了照顾肖氏而一直留在京城,就压根没见他了。

直到紫苏出嫁之后,紫苏倒是听肖氏提起过,锦辉对肖氏十分的敬重孝顺,对锦鳞这位哥哥更是恭敬有加,想来,刘氏的专柜跋扈倒是并没有多少沾染在他的身上。又或者,到底还是百里家强大的基因占了上风,将刘氏那嚣张跋扈的基因给侵吞了也说不定。

眼前的锦辉一袭竹青色净面杭绸直裰,腰系荼白锦带,缀着碧色白玉滕花玉佩,浅青色的锦裤配着一双皂色白底靴子。整个人显得神清气爽,儒雅文静。跟满身贵气、气势逼人的钱逸轩和飘逸出尘、俊美得令人无法错开视线的锦鳞相比,锦辉要显得相对平凡得多。其实,这倒也不怪锦辉,如果是在普通人群里,锦辉必定是个鹤立鸡群的俊美少年。但若是要跟钱逸轩和锦鳞站在一起,就只有做陪衬的份。难得的是,锦辉虽然相貌不及他其他的两个兄弟,却并没有丝毫的拘谨和自卑。相反,他表现得十分的从容淡泊,而恰恰是这种从容和淡泊,给了他一种令人觉得十分亲切的亲和之力,眉眼之间的温和与儒雅倒让他更多了几分与百里文英的相似之处。

想来,换成是任何人,长期生活在两个大帅哥的阴影之下,不是变疯,就是会变得见怪不怪。锦辉应该是后者。

看到紫苏,锦辉立刻行了一礼,恭敬地道:“见过姐姐。”

紫苏笑着点了点头。

对于紫苏来说,锦辉这个孩子给她印象最为深刻的,就是在叛军之乱中,他和紫云藏在一辆拖车底下,那满面惊恐的模样。那时候的他还是个孩子,如今却跟锦鳞一样,都是这般俊美的少年了。

“时间过得可真快,眼看着这些小家伙都长大了。”紫苏感慨地说道。

“可不是,当年你还是那么小的一点儿呢,如今不也是都为人妻了?”肖氏笑着打趣紫苏。

“可不是,那时候也没现在这么胖。”锦鳞不失时机地揶揄道。

“你这个小团子!”紫苏气得伸手就去捏锦鳞的脸蛋,口中却稀罕道:“记得不久之前还肉肉的呢,这会子却怎么还肉都捏不着了?”

“这都什么年月了,我都大了,哪还那么多的肉?”锦鳞拍开紫苏的手,又拉住她问,“这么久不回来,可曾给我带了什么好玩的没有?”

“才说自己长大了,就开始张口要东西。”紫苏笑着刮了下锦鳞的鼻子,又转头对丁春秋道:“把我给他们带的好玩意儿都拿过来。”

丁春秋笑着点头,立刻转过身去取来,挨个递了过去。

“每人一份,看喜欢不喜欢。”紫苏对这几个少年道。

钱逸轩和锦鳞都欣喜地接过来,锦辉起初没认为会有自己的,这会子却瞧到丁春秋将一个锦盒给了自己,不禁微微地怔了怔,紧接着,便感动地道:“多谢姐姐。”

“谢我做什么,我是你的大姐,有好东西自然不会落下你。”紫苏笑着说道。

说话间,却见刘氏在一旁悄悄地擦着眼睛,紫苏的心里也涌上几分不忍来。

其实,紫苏心里很清楚,肖氏之所以把刘氏从百里祖宅接回来,除了不忍心之外,还有着一丝愧疚。毕竟是她和百里文英为了保护一双嫡亲的儿女,才故意给了刘氏一个可以鸠占鹊巢的假象。在这件事情上,还真的没法说谁对谁错,总之,就是一笔糊涂账。

好在,大家都是一家人,许多事情过去了,也就都不会去介意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