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北溟掏出了黄金坤战虫的虫角,金黄的色泽如同纯金所铸,一瞬间吸引了酒馆内所有人的目光,甚至一旁的巨斧大汉直接一不小心捏碎了酒杯,杯中兑水的伏特加四溅周围的人一脸,但是没有人在意这个细节。

“这个不是用黄金做出来骗人的吧?”

一名身材矮小浑身散发着火元力波动的瘦子说道,他在酒馆中一直被人称之为黄皮猴,就是因为他那营养不良一般干瘦暗黄的皮肤。

而离得最近的那名巨斧大汉被称之为棕熊,仔细的看了看酒吧吧台上的黄金虫角,咽了口唾沫继续说道:“没错,这是黄金坤战虫......我曾经见过一次,那些金黄色的的家伙在大概一个半月之前,天使还没有围攻我们地下基地的时候,有一次虫群过境,我远远的见过一只,虽然只是一眼。”

被称之为棕熊的巨斧男人显然是这个酒馆中见多识广的老前辈之一,他话音刚刚落地,整个酒馆都安静的可怕,之后吧台中的火辣女郎露出一个甜美的娇笑说道:“等一等,我去请我们家老板来辨别一下。”

一名浑身干净整洁的中年男子被从后‘台’的房间中领了出来,戴着眼镜看起来文质彬彬,唯一美中不足的就是少了一只耳朵,还瘸了一条腿,走起路来很不稳健。

而这个人龙北溟认识,甚至还有过并肩作战的伙伴情谊,只是那种相互信任的感觉随着龙北溟的实力不断的强大起来,而且他还在计算着他的小伎俩小算盘而慢慢冷淡了下去。

任奎伍......

龙北溟恍惚之间回想起来曾经在安城之中,自己一个人对抗虫群并且从中认识了这名舅舅以前的下属,在帝都外围的虫群围剿之中失散,可是龙北溟记得他最后应该是跟关庸和皮‘条’灿在一起,并且那俩人对他还算比较忠心,怎么如今断了一条腿?

龙北溟没有立即与任奎伍相认,两人的关系还没有到那么铁的程度,而看着曾经一脸稚嫩的舅舅的下属,如今到了步履蹒跚还有满脸的沧桑,甚至都有一附中年男人的样子,不得不暗自感叹一句时光如梭。

任奎伍没有认出龙北溟,毕竟戴着帽兜,并且在他的潜意识里龙北溟也不会来这种地方,从盛京城开始在到如今的地下基地,龙北溟一直都在跟高层交流,对于平民阶层极少关心,唯一关心的就是战斗,所以任奎伍一直觉得龙北溟是一个战斗疯子,不会没事闲来喝酒。

看了看吧台女郎递上来的黄金坤战虫角,轻轻的敲击了一声,连一旁的棕熊都瞪大了眼睛,整个酒吧静悄悄的安静,几乎都屏住了呼吸,如果说这个酒馆里谁的资历和见识最广,恐怕没有人敢说比这酒馆的老板任奎伍伍爷的眼界高。

“坤战虫,是黄金坤战虫,你是怎么得到的,在人类的世界中,能击杀黄金坤战虫的人类屈指可数,甚至可以说我都认识,你是谁?看你不像是故人旧识,这虫角捡来的吧?”

任奎伍的一番话顿时让酒馆内吵翻了天,他们关心的不是这个虫角的来历而是这个虫角的真假,就目前来看明显这个虫角是真的,按照这些便宜廉价的佣兵或者游侠来说,这一根角就足够他们活上一辈子了,如今巨额的财产就在眼前,怎么可能不心动沸腾。

“这虫角足够在我这换取三坛千年女儿红,换吗?”任奎伍把虫角轻轻的推倒龙北溟的面前,好像对于这种价值连城的虫角并不是十分在意的样子,而是在不停的打量着帽兜下那个十分不清晰的脸庞。

“换了吧,我看看千年女儿红是什么味道,我也看看神邸喝的酒,咱都来尝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