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分区这次动的可不只有工、商两个方面。

作为一个政治实体中最重要的人事部门,也来了次大地震,成立了劳动就业服务公司。全军分区所有人,包括关飞、张盛国、孙耀华等人的档案,全部都归入了劳动公司进行保管。

在劳服司的下属机构中,还包括了职业技校这类技能培训机构。

根据调整,劳服司对军分区每个人分职业、技能水平、就业期间工作情况评价反馈等信息进行造册,按不同分值先后排列。

所有用人单位,都是直接与劳服司联系,缴纳一定费用,提出自己的要求。由对方根据名册筛选出合乎条件的人,最后交由用人单位来选择。根据缴纳的费用不同,劳服司提供的名单可以是粗选出一大批人,也可能是精选出最符合用人单位要求的人,甚至可以由劳服司出面,去其他单位实行挖角。

用人单位、求职者提前私下联系,达成就职协议,也必须到劳服司走一趟程序,算作最高等级的定向要人,用人单位需支付相应费用。这是为了避免利益输送,用人单位领导安置自己亲属。如果真是求才若渴的对象,210那么支付高额定向用人费用,想来也不会舍不得。

名单提交给用人单位以后,劳服司提供场地,安排双方面试,进行初步接触。其后的进一步面试,或者实际操作等则是在双方达成意向之后,到用人单位进行。但具体签订用工合同必须在劳服司进行,由劳服司提供监督和法律支持,保护处于弱势一方的求职者利益。

私下签订、不符合法规的用工合同均属于无效合同,一旦查证,不但无效,且会追究双方责任。

合同一份会保存在劳服司,作为后期追踪观察执行状况的依据。

这个工作因为过于浩大,在当前技术条件下暂时做不到。但当电脑、网络等技术发展起来以后,就有一定的实施可能,可以通过固定表格问卷的方式,批量处理回馈信息,及时发现问题,继而单独或是会同法律机构介入。

用工单位与求职者,也可随时就合同执行情况,向劳服司提出仲裁、调解申请。

求职者被用人单位退回,会被强制要求进入技术学校,强化原本技能,亦或是转行其他职业。初级职业,学习期间的支出,全部由政府免单。中级职业培训,政府与个人双方各自承担一半。高级以上实习成本较高的行业,属于为了上进的自我提高类型,则由个人全额自付,军分区可以对学习优异者发放奖学金,但不再承担培训期间的所有开支。

等待就业、暂时失业期间,求职者可以从劳服司每月领取一定金额的生活补助,但前提条件就是必须参加技能培训。

军分区用这个手段,强迫未就业者进入学校学习,一方面是加强他们的谋生能力,另一方面也是不让他们无所事事而形成可能的自我封闭、与逆反心理、仇视社会等情况发生。暂时没工作,军分区可以养活他们,可是决不允许他们出现破坏社会的可能性。

反正没有工作的人,就全到学校去,活到老、学到老。

假设过于好逸恶劳,不想工作,那么为了活命就给我在学校待一辈子。天天被关在学校,被强制接触大量人群,身边有同伴,多少可以舒缓一下心理压力,减小极端情绪产生的可能性。

与此同时,由劳服司牵头,工矿企业集团、商业管理集团、各高校、技校抽调部分人手,共同组建了就业指导委员会,其上级管理部门归属于人大。

这个委员会的职责,是各方定期坐下来洽谈,由各用人单位叙述自己对某些岗位的需求。让教育部门能够根据时代发展、社会需要,调整不同专业的招收名额、增强或是减少某些项目的教学资源,培养出更符合社会需要的人才。

在就业指导委员会成立的同时,又成立了科研发展委员会。

这个委员会的领导机构,与就业指导委员会不同,直属于军分区,由工矿企业、商业、银行、科研机构、高校等各方共同组成。

这个委员会成立的目的,是为了促进产、学、研相结合,避免科研单位闭门造车,盲目研发。

工矿企业、商业机构会提出自己的要求,并投入部分研发资金,以要求科研单位进行定向研究,帮助企业进行技术改造、提升生产线制造水平。而商业部门也可以对预计会得到市场认可的商业产品展开研究,视进度增加或是中断投入。

另一方面,科研部门也会把自己的研究成果拿出来,展示给各个企业,帮助他们选择提高技术等级、劳动生产率的新技术。

这也是一个向用户、银行兜售研究课题,争取对方投入研发经费的平台。

不过世事无万全,能不能拉到经费,是不是在忽悠,目的是不是骗经费,除了明显违法的会被惩处,其他那就看各自的眼光了。

这就像是一个技术展示会、风投混合的交流平台。

如果投资者眼光好,选对了项目,研究出了成果,自然可以按照当初的协议取得生产销售权,亦或是部分专利,大赚特赚。要是投资失败……,嗯,从国外同类风投行业的情况来看,这才是主流。

总之,这就是给科研单位找的另一条出路,不至于完全依靠军分区投资,促进研究更加符合市场需要,加速技术转化速度。

工矿企业管理集团、商业管理集团、劳服司、就业指导委员会、科研发展委员会,短短的一个月内,先后出现了五个新的机构。

随着这些机构的成立,军分区内所有企事业单位都开始了紧张地调整。各企业忙着向工矿企业管理集团报道,组建具体部门,重新理顺关系,调整生产计划,部分企业还出现了成规模的岗位变动。

而岗位转换,又需要劳服司出面协调。

同时各个企业又要跟其他单位一起,组建就业指导委员会、科研发展委员会,更是乱成了一锅粥。

就在这个月末,军分区又公开颁布了《关于个体经济、私营经济的管理办法》这份近乎引发地震的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