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需要做的,就是你自己一直想做的,噶玛死了,他的所有精锐手下一个也没活着走出来,所以我想你的世界将会真正的展开。”

“我所要的,不过是三成的干股而已,我不贪,可是我也不希望有朝一日,有人再重复噶玛的老路,相信我,我绝对有这个实力!”

说着话,叶凌微微一笑,转身离去,走到沙发旁时,顺手拿了一颗缇子扔进嘴里嚼了几下:“这个很甜。”

“哦对了,我的女人名叫王凝媚,你应该知道,所以说,我的三成干股,就交给她吧。”

说完话,叶凌的身子缓缓的消失在了门外,只剩下了一个眸光复杂的雀胡鹈。

让叶凌离开后,几名大汉直接走到了雀胡鹈的屋内,刚要开口说话,突然眼睛瞪的滚圆,看着地上那颗刺眼的人头。

“好了,不用看了,去,把咱们兄弟全部集合,我想接下来的一段时间,咱们有事要做了!”

雀胡鹈有些激动的说道,这么多年了,心里压抑的东西,终于要爆发了,终于找到了地方一展手脚!

屋内的几个大汉,顿时想到了是什么,一个个都是激动无比,点头连忙走了出去。

雀胡鹈,这个被称为万年老二的家伙,现在除了兴奋与激动,脑海中还有叶凌的身影,与笑面如刀的笑。

多少年后,这个在这一片区域已经称王多年的雀胡鹈,死之前,亲手为自己篆写的碑文。

我的一生,都生活在了他的阴影之中,从生到死,都没有人他的强大与恐怖。

当然了,这是后话,暂且不提,叶凌回到了宾馆后,把事情给王凝媚大概的说了一遍,毕竟以后那三成干股还要她收呢。

“啧啧,你呀,真是吃人不吐骨头啊,不过呢我喜欢,这里的财富不少人垂涎呢,三成的干股,估计要把雀胡鹈给心疼死。”

三成的干股已经不少了,要知道雀胡鹈虽然有七成的股份,可是还要打点养人,落到手里的,也不过就是三四成左右。

“聪明人,一般都该知道怎么选择,所以说,他正好是一个聪明人。”

叶凌微微一笑,而后摆了摆手:“不说这个事情了,咱们什么时候去找那个所谓的王爷?”

“明天吧,明天咱们就走,估计还要一天的行程。”

王凝媚稍微想了下后说道,叶凌点头,眸光陡然锋利,等办完了这些事情,看来他真的是要到宝湾走一遭了。

四海帮,刘家,或许这一次,也就没了存在的必要了吧。

翌日清晨,叶凌和傲红尘,王凝媚三人打车朝着王爷的所在城市赶去。

某城,是疆市的一个重要城市,这座遥远的城市也繁育出了不少的人杰,曾经驰骋在这片荒漠杀过到草原。

叶凌等三人到了这座城市的时候,已经是傍晚时分了,三人下车,找了一个环境不错的宾馆暂时的安顿了下来。

“晚点王爷的下人会过来,约见这位大人物可是不容易,还得让他手下的门人顺心了,否则的话啊,还见不到。”

王凝媚微微一笑,一边的叶凌倒是乐了,啧啧,真是好大的架子啊。

满清的后裔,如今竟然依旧这么的牛叉,真不知道当他读到近代历史,看到自己老祖宗屈辱时候的他,又该如何的骄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