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码张潮自忖,这个比整个弗雷尔卓德团结起来还要强大的城邦就绝对不是自己一个人所能撼动得了的,在这里,比他强或者与他处于同一档次的人可大有人在。

比如说诺克萨斯总参谋长斯维因,黑玫瑰三巨头(乐芙兰,伊利斯和伊芙琳),又或者杜·克卡奥上将,再或者鲜血缔造者,名为弗拉基米尔的血魔法师。

当然,除了那些著名的英雄们,阴影学院的法师大人们,炼金研究公会的炼金术士们,还有骑士议会那些古板方正的骑士们,同样也不是好惹的主。

这个世界远不像英雄联盟这部游戏中所展示的那样,仅仅是英雄们个人的舞台。

现下,诺克萨斯最高军事统帅部的首领是伯纳姆·达克威尔将军,这是一位很强大的存在,据说已经在位数百年,拥有青春不老的神秘力量。

而在张潮这个身份所提供的记忆中,此时的斯维因貌似还未平步青云,更别提在他之后才上位的德莱厄斯两兄弟了,如今可能还在某个地方做着低级百夫长。

张潮整理了下脑海中,关于自己身份的信息,随即向前行去。

他要回到军营报备,结束自己短暂的休假,然后报名参加血色精锐的考核。

作为诺克萨斯军队中的中坚力量——自由民士兵,他们的地位并不高,但比起奴隶而言,终究还是拥有着自己的私有财产,并且在客观上还保持着一个人所具有的尊严。

当他走出城门的时候,看着诺克萨斯那熟悉的军服与旗帜,他的心里陡然间升起了一丝复杂,曾经自己在普雷希典的城头同身披红色铠甲,高举斧头战锤旗帜的诺克萨斯人死战不休,而现在,他却也穿上了这身自己曾经憎恶过的红色铠甲。

的确是很可笑的一件事。

他将自己的士兵铭牌出示给了守门的卫兵,随即向着城外的军营驻地行去。

他所服役的军团是诺克萨斯第三十二军团,算不得精锐,但也是正牌的老军,不是新近才颁发了番号军旗,组建的新军。

诺克萨斯的军团以支队为单位进行小规模作战,然后环环相扣,统合起来形成一个大规模的作战单位。

每个支队由两个百人队组成,穿插新兵,经历过数次战斗的半新兵还有经历过无数战斗的老兵,形成一个总规模达到一百八到二百的支队。

三个支队又形成一个大队,但指挥官却并非是单独设置的大队长,仍是以百夫长为小首领,进行小规模战斗,层层传递信息。

可以说,百夫长就是诺克萨斯军团的核心,这一点,同德玛西亚,阿瓦罗萨常备军,艾欧尼亚常备军都有着显著的不同。

而每个满编军团又由十个大队组成,总人数能达到六千到七千人。

他在第三十二军团中还属于半新兵,但因为一次出色的战斗(抱歉这场战斗究竟是从哪来的他根本一点都不清楚),被指挥官海斯特晋升为了一名百夫长。

“张潮!噢,我的天,你们这种格式的名字念起来可真让人头痛。”身披红色披风的低级将官向他走来。

ps:同亚索的台词:“且随疾风前行,身后亦需留心”随“一许流星”版本的原因,“其势”改为了“骑士”,无他,读起来有气势而已。(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