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起......收起你下作的眼神......”琴南千雪忍着自己的火,用最后的理智道:“无论如何......拜托,拜托你不要伤害.....铃岚好不好......”

不是变得柔软,只因女儿是自己所有戳心的部分。

琴南千雪眼眶通红,唯一不哭的原因是因为在琴南鹤面前。

但是,怎么可能有用呢?

琴南鹤用一种淡漠平静,堪称稳重的叙事语气道:“我包下这整个楼层,你距离琴南铃岚只有三个房间,她刚刚醒来十几分钟,据说已经看不见了,

说来有趣,我竟然对粗鲁的下手起不了责罚之意,家人对我这么好,我却对你们提不起任何感激之情,难道我脑子有问题吗?

哈哈,对了,你距离要手术的房间只有一个走廊百来米的距离,就是青山黛玛,这位我们很喜欢的歌手,走过走廊的距离,只不过她走的是东京的瞩目和繁华,而你连迈上这条被数百精干杀手围堵的资格都没有,别说去拯救那个可爱女孩,

值得一提的是,一个小时之后,圆月攀到那个距离的时候,我要在一楼大堂,全世界人面前揭开御竹会百年大典的最重要产物,你的父亲和哥哥,为此可是付出了一生的努力,但真正让他实现的却是我,我.....厉害吧,算了,你听不进去

再过一个小时,手术就要开始,就算是手术没把铃岚弄死,我也得亲自杀了她。”

琴南千雪再也控制不住,不管她是母亲,还是这家的女儿,都无法再有任何恭求之意,她不顾任何形象的暴起,想说自己已知最狠的话,用尽全力让自己自由的双腿踢向琴南鹤。

琴南鹤正暗暗期待那腿可以踢到自己,瞪红了眼眶,期待那一刻的发生。

但是......

琴南千雪,竟然收回了即便踢出也无用的双腿。

她默默的坐了回去,胸口还在剧烈起伏,但谁都不知道她在想什么,在恨谁。

“喂!我杀了你爸,你哥,还要杀你养了这么多年的女儿哎喂!你给点面子好不好!你知道我要怎么杀吗?我要拿那个女孩的骨髓来救樱子的命,如果手术后没死,我要把她的四肢切了送给世界各地爱吃人肉的有钱人,再把心脏放在西藏的乱葬岗上给秃鹰争抢,她那被你爱的任何一个器官,任何任何任何一个微小的肉都会被我用尽心思的侮辱.....”

他说个不停,听起来很有画面感,应该是确凿无疑的想这么做。

可过了几分钟,直到门口有人在敲,并告知他需要道现场。

他才捂着胸口停住,额头,背脊,以满是汗。

看着在她旁边那看不出心情,随时随地好像天生就优雅的女人,让自己感到惭愧的女人。

门口的敲门声停下,事态似乎已经到琴南鹤不走,就会紧张的地步。

可琴南鹤依然不动,用瞪大的瞳孔和失去冷静的五官看着她。

她刚刚之所以冷静下来,是因为想起麓安的一个理论。

混混为什么要欺负人,是因为欺负别人,别人会反抗。

可是,如果被欺负的人没有反应,混混会变本加厉吗?其实恰恰不会.....

如果拳头打在脸上,感到侮辱,应该暴起反抗。

可若对方只是那种孩子般需要得到关注的小打小闹,不理他就行了。

这就是对待“混混”和“坏人”的区别。

刚刚琴南鹤的“口嗨”让千雪想起了“混混”的定义。

她单纯只是因为被这么瞪着身体恶寒,所以说到:“你挺可怜的,你因为爱你的人而受到伤害,然后把伤害放大到爱你的人身上,对于你做的事情,我依然憎恨,但更多的是埋怨自己,你对铃岚做的事情,是的,我作为养她的母亲,希望你去做好了,但请你亲手做。”

千雪也坏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