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雨缩头缩脑地闪身进了奶茶店,要了杯原味奶茶,面向里而坐,静静地听着坐在外面摊位上的两个男人谈话。

矮子一瞅四周,好似觉得冷清,大大咧咧地说:“怎么不叫万哥?”

洪亮瞥了眼矮子,瓮声瓮气地道:“万哥出事了!”

矮子一怔,凑近些洪亮,“局里传得沸沸扬扬。是不是那事是真的?”

洪亮回缩脖子,避开矮子喷涌出来的气息,微微一勾嘴角,道:“没真凭实据。最多也就是调离。”

调离!夏雨使劲吸了口奶茶。满满鼓鼓,蹙着秀眉。

以万宁小心谨慎的性格以及多年来在万金单位的深厚根基,没有真凭实据,也许真如洪亮所说。

她转瞬笑了,很是开心。这个调离太好了。远比什么处分都要好!

从好的方面来想,万金从此不会再回秀溪,从坏的方面来想,万金的调离只是避风头,但几年后,或许是十年后,他们再见又将如何?她已不再是她!

她喜不自胜地付了钱,折转身向时路走去。

运气来了,一辆阳市的出租车在路口停下,下来一位深夜回秀溪的客人。

二十分钟后,夏雨回到国际大酒店。

气派的酒店一下子让她觉得好亲切,身份的档次瞬间提高了。她捋了把潮湿的乌发就匆匆向电梯走去。

“雯小姐!你不是回老家了吗?”

身后传来洛辉好奇的问话,夏雨淡定地回过身,盈起一抹浅笑。洛辉正朝她走来,应该是刚从旁边的休息厅走出,恰好看到了她。

“雨太大。人又多,我就又回来了。”

她机灵地撒了个谎,再度笑笑,向专用电梯走去。

小狗很通人性,早摇着尾巴在门前等着,夏雨怜爱地把它抱起来,走到角落边,见狗粮已吃完,本想给小狗再倒些狗粮,眼珠一转,反正心情大好,就走进了厨房。

冰箱里的东西可真多,有牛肉、猪肉、饮料、牛奶,就连新鲜蔬菜都有。

如她记得不错,这些都是烙辉上次买来的。

她从冷冻室里拿了包猪肉出来,先淘米煮饭,后就把猪肉放到微波炉里解冻,两分钟后取出,买力的把肉剁成末,切了些姜片,熟练地打开液化气灶。

没一会儿,厨房里就食香扑鼻,一盘香喷喷的清炒肉末也出锅了。

小狗早闻到了肉的香气,馋涎欲滴,前肢又趴到夏雨的小腿处。

小狗摇尾巴晃腚,祈求的模样好可爱。夏雨乐坏了,把那盘肉末高抬,调皮地转着圆圈逗小狗玩。

饭煮好了,夏雨煞有耐心地给小狗拌了盘肉末饭。就蹲下欣赏着小家伙狼吞虎咽进食的样子。

那盘饭的香气袅袅升空,勾引得她馋涎欲滴,一下子饥肠辘辘。

一个多月了,第一次下厨,也就又煮了碗素白菜,用肉末对付着吃了顿饱饭。

两个嗝打下来,她摸着鼓鼓的肚子向沙发躺去。

电视里又在播着那则寻人广告,而她此刻已经不是那么在意。吃饱了,睡意渐浓,可今晚天气很凉,在沙发上将就不了,就抱了小狗准备上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