戌时的京都城必然早已经是宁静一片,但平城却是热闹非凡。

夜市繁华,各类小吃铺琳琅满目,陆小楼跟着秦逍走在热闹的大街上,显得十分淡定,按照他的说法,早在多年前就已经来过平城,当时甚至想过投身保镖行,护送商队去草原挣些银子。

不过平城虽然只是边塞小城,但保镖行的规矩却十分严格,一旦加入保镖行,就要签下为期三年的契约,在这三年之内,保镖行会提供工作机会,但保镖也必须做满三年,到期之后,如有意愿可以再行续约,否则就是自由身。

如果签了契约却中途逃走,不但会受到保镖行的追杀,而且再也没可能在平城一带混。

陆小楼为了表示自己确实对这里十分了解,甚至向秦逍介绍,平城的十多家保镖行,背后其实都有江湖门派的背景,平时虽然各家保镖行处于竞争的关系,但大家对立下的规矩都会严格遵守,毕竟这事关整个平城保镖行业的生存问题,若有人敢破坏规矩,所有镖局立时便会统一战线,群起而攻之。

“这里还有人卖马?”秦逍转过两条街,忽然瞧见前面的街道上竟然有不少人打出招牌卖马。

陆小楼道:“都是一些杂种-马,真正的上等好马在这里无法交易。草原人虽然擅长养马,却也不可能每一匹出来的都是良马,据我所知,一窝马出来,十匹之中能有三四匹能够成为战马,就已经能让马主人欣喜若狂了。”

秦逍微微点头,这个道理他倒是明白。

“十匹马中,往往两三匹能成为战马,四五匹就是普通马,虽然也能上战场,但耐力和速度都会弱不少,此外总有一两匹劣马,耐力不行,速度不行,连货物都无法驮的动,这种-马被称为驽马,谁也看不上。”陆小楼淡淡道:“草原人对驽马瞧不上,会让它们自生自灭,不过有些人却专门将这些驽马赶到大唐来,价钱便宜,如果不求速度快,驮个人走些短途还能凑合着用,此外还有些人买了这种驽马,扒皮卖肉,当做食物。”

“你吃过?”

“没有。”陆小楼摇头道:“听说驽马肉嚼起来像木头一样,除非饿死鬼投胎,否则也没人稀罕这种-马肉。”向街道上的马市瞟过去,道:“这街上几乎都是驽马,经常往来平城的人都知道底细,不会过来,这些马贩也就骗骗不懂行市的人。”

秦逍饶有兴趣地走过去,发现卖马的比看马的还要多。

“小兄弟,要买马?”刚走进马市,一名马贩子便凑上来,笑道:“是不是初来平城?我这里可有好马,你来瞧瞧,看中了可以给你打个折。”

秦逍扭头看过去,他对马匹还真不是一无所知,在龟城都尉府的时候,马快们都配有官马,都是普通的马匹,不过秦逍和他们混的久了,倒也对马匹的好歹略有所知,甚至知道一些粗浅的相马术。

他扫了一眼,这马贩后面的几匹马乍一看

倒也是十分壮实,不过品鉴马匹,第一便是看马匹的毛发,如果毛发柔顺油亮,自然表示马匹十分健康,其次便要检查躯干、四肢甚至步态。

但这几匹马的毛发枯干,一看就不对劲。

“这都是我朋友从真羽部偷偷弄过来的好马。”马贩见秦逍年纪轻轻,而且面带微笑,自然不知秦逍一眼就看出这几匹马的优劣,低声忽悠道:“你要知道,真羽马可是天下最好的骏马。我看小兄弟器宇不凡,所以对你说了,对别人我可不会说,这草原施行禁马令,如果别人知道这是真羽马,寻根查源,那就要连累我的朋友了。”

秦逍知道他是无中生友,只是笑笑,也不多言,顺着街道往前走,又连续有几名马贩凑上来,秦逍都不接话,忽听得不远处传来嘲讽声:“我瞧你是想银子想疯了,一匹纯种的真羽马,到京都去也只能卖一百多两银子。禁马令没有施行之前,一匹真羽马在边境最多也就卖个三四十两银子,你倒好,一匹杂种驽马竟然要买一百两,你是疯了不成?”

秦逍循声望去,只见前面有人争吵,靠近过去,便瞧见几人围着一名马贩,那马贩此刻坐在地上,穿着已经发旧的棉服,头戴面貌,不修边幅,脸上甚至还有不少污垢,只是面无表情看着正在嘲讽的客人。

等客人说完,他才指了指边上的小木牌,上面写着“百两一匹,恕不还价”八个字,并不言语。

“你这马我不买,不过我看不惯有人欺行盗市。”客人喋喋不休:“一匹驽马你挂价百两,这是坏了平城马市的声誉,要么现在立刻改价,要么滚出这里。”

那马贩扭过头去,只当没听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