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艳闻言很是脸红,道:“我跟他……跟他认识还不到一个礼拜……”

此言一出,刘锐和闫墨雨都吃了一惊。

好家伙,两人才认识不到一周,就已经同居起来了?

不得不说,现在某些男女是真开放。

刘锐道:“那你把邓勇的情况跟警官们介绍一下吧,争取能尽快找到他。”

丁艳哭丧着脸道:“他不是咱们临都人,是东边的临海人……”

刘锐和闫墨雨听到这话,心都寒了半截。

本来警方想抓到邓勇就困难呢,现在邓勇又成了外地人。

他要是一口气跑回临海,临海那么大,警方上哪抓他去呀?

带队警官问丁艳道:“你知道他家在临海的住址吗?”

“你有他身份证或者户口本的信息吗?”

“你觉得他最可能跑去哪了?会不会回临海?”

丁艳听了这些问题,全部摇头,讷讷地道:“不知道,没有……”

带队警官都很是气闷,嘲讽她道:“他什么信息你都不知道,你就敢跟他交朋友甚至是同居?”

丁艳红着脸道:“我们是在酒吧认识的,认识以后就……就好上了……”

刘锐差点没把下巴跌掉,头一回听到把一夜之情说得这么淳朴的。

很明显啊,丁艳在酒吧和邓勇认识后,两人就一起过了夜。

之后二人可能是互相欣赏,或者是互相需要,就开始同居。

只不过,看这丁艳的模样——身材一般、长相一般、气质也一般,这样的女人也去酒吧,而且还搞一夜之情,委实令人不敢相信。

看来老祖宗说的那句话实在是太对了,人不可貌相!任何时候都不可貌相!

闫墨雨也很无语,恨恨地瞪视着丁艳,不知道该怎么说她。

丁艳随后被带去了派出所,在配合警方抓捕男友邓勇的同时,面临着挪用公款罪的起诉。

带队警官临走前,给了刘锐和闫墨雨一颗宽心丸吃。

他说在现代高科技侦查手段下,想找到邓勇的下落并不是一件难事。

只要专案组投入进去,可能只需几天的工夫,就能定位邓勇下落并将他抓捕回来。

虽然事实也是如此,刘锐却还是开心不起来。

因为邓勇极有可能在被抓回来之前,已经将那三十万花光了。

这可不是瞎说,而是结合邓勇的层次与人品推理出来的。

一个经常混迹在酒吧且骗人手法老练的男人,手里绝对留不下什么钱。

肯定是“今朝有酒今朝醉”,手里有多少就花多少,先图个享受。

等花完之后,再物色别的受害者,再去行骗。

说不定,当初邓勇和丁艳发生一夜之情之后,就是知道她的出纳身份之后,才跟她短暂同居的,就为了某一刻突然出手,骗走她手里的钱。

反正只要逃得快就很难被抓到,而公司只会找挪用公款的丁艳算账。

如果邓勇是这么想的,那被他骗走的那三十万就更别想追讨回来了。

如果追不回来,这三十万的损失怎么办?

“钱能追回来当然最好,要是追不回来,就让丁艳赔!”

刘锐正发愁呢,闫墨雨忽然冒出这么一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