希尔斯布莱德丘陵的松树含油量极高,烟气小且异常耐烧,做木材不合适,用来当火把那是再合适不过。盖尔达领着一溜人在松林间穿行,不时砍下一段段树枝,在火把上一接就着,上百根火把,所过之处山林被照得亮如白昼。

一群人浩浩荡荡,声势惊人,程晓天跟在后面直摇头。黑夜里这样行军,几公里外人家就能看得见,这不等于给敌人通风报信做靶子嘛!如果不是想不出理由,程晓天简直要怀疑盖尔达是不是敌人的内奸了。

不过作为一个群混子,他现在也没法提醒,人家根本就不会相信他这个陌生人。

“对了,你到底谁啊?我好像从没见过你。”前面的瘦子又问了,这一次程晓天已经想好了说辞。

“我是他的朋友,从外地来访友的。”程晓天笑眯眯说道,一边说一边伸出手向前面虚抓,把所有人都给包了进去,具体是谁,自己猜去……

“哦。”瘦子点了点头,疑虑尽去。

程晓天心说,你这也太好糊弄了吧……

乡下农夫老实耿直,一听说是本村某个人的朋友,瘦子立刻就来了热乎劲,和程晓天攀谈起来。通过交谈程晓天得知,这个瘦子是村长的侄子,叫罗森-夏维尔,光棍一个,行事四六不靠,当然,后一条是程晓天通过观察得出的结论。

一路交谈中,大约过了三个小时,一行人终于来到了此行的目的地——老熊岭。

奥特兰克山脉横亘在前,如俯卧巨龙,高入云端,山顶上积雪终年不化。山脉在这里延伸出一条余脉,仿似龙爪,那就是被一伙盗匪盘踞的老熊岭。

顾名思义,老熊岭上有熊出没,不过那已经是几年前的事了,自从那一伙辛迪加匪徒盘踞在岭上后,上面的熊死的死跑的跑,如今一头都看不见。

“快,快上,敌人就在上面!”盖尔达站在上山小路口,举着火把用力挥手,村民们一个个从他身边冲了过去。

到了这里,已经接近了敌人的营地,大伙不再彼此交谈,气氛开始变得压抑起来。

那伙辛迪加盗匪大约有五十人,都是穷凶极恶之徒,每个人手里都沾染过附近村民的血。想到即将能手刃仇人,村民们面色开始变得狰狞,神情也有些紧张,虽然他们都是剽悍的北方汉子,可毕竟没什么战争经验。

人群终于走完,轮到乐颠颠的程晓天,盖尔达照例一掌拍上去,然后愣住了,这个人是……

程晓天心说,你老爹当年也算是一号人物,人类著名将领,到了你这辈,你们老哈斯家的手艺看来是失传了。现在才发现?晚啦!

“杀!”程晓天冷不丁爆发出一声炸雷般的呐喊,扛着锄头举着火把就冲了上去。

村民们冷不丁受了惊吓,当时就有几个坐地上了,这谁啊?嗓门儿可够大的。

岂止是嗓门大,接下来更惊人的一幕出现,只见一道身影疾如闪电,“歘”的一声就从他们中间冲了过去,“一马当先”直奔山顶。劲风刮过人群,又瘫坐下去几个,这得比“黑云”还快了吧?!

罗森-夏维尔眼睛比较尖,加之和程晓天熟,当时就认出来了,连忙大喊:“大伙快追上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