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人抱了胸,眼神之中全是钦佩的神情,“不如,你跟我走吧,你很适合当一个土匪婆子,总比在厉王府处处受制于人,还要被各种陷害好上千倍百倍。”

钱若水睨了他一眼,“你收了多少银子,我给你十倍。”

她不怕在凉州城中会有人比她还舍得花银子,不,应该说放眼整个大魏,也没有谁比她出手更阔绰。她不在乎银子,也不在乎花银子,只要能拿到她要的。

那人摇摇头,瞳仁在阴暗的深巷中格外明亮,“爷不要银子,爷只要你。”

钱若水赔着笑,道:“你拿人钱财,与人消灾,如今你已经完成任务。我再向你打听这个人,并不冲突,而且我比你的雇主出价高。”

“爷都说了,爷要你。”那人一副油米不进的样子,“你跟爷走了,自然就能知道雇主是谁。爷从不对自己的女人有所隐瞒,也绝对相信她,不像那位高高在上的厉王殿下,他似乎并不相信你。”

钱若水叹息,“你真的不要银子?眼下开春了,你可以拿着银子回关外,过上富足的日子,还可以做点小买卖,下半辈子也不愁吃穿。”

那人笑得越发欢腾,“那你跟爷回去吗?”

“你不为钱?”钱若水的神情微凛,这才是真正可怕的地方,一个人不为钱,那便是为了情。

“爷都说了,为了你。”那人看出她的疑惑,“我第一次看到你也是在这个酒肆,你穿着大红的衣裳在方才舞娘的位置上跳舞,虽然你蒙着脸,别人都认不出你的谁,可我尾随着你去了厉王府。没想到你是厉王的女人,像我这种亡命之徒,一辈子都不敢高攀。没想到,我们很快又见面了,我觉得那是缘份。本来我是想把你劫走的,可你竟然有两下子,我一时大意,差点死在你手上。这没关系,我能容忍我喜欢的人随便放肆,尤其是女人。那天我在城中闲逛,无意中看到你,就想着把你劫回去玩玩,仅此而已。”

钱若水冷笑,“你以为我会相信你说的?既然如此,你把我劫走,又为何把我送回来,这与你所说的全然不同。”

“我想你能心甘情愿地跟我走,就把你送回来。你知道的,一个女人宿夜不归,她的男人就不会再喜欢她,我就等着那位王爷把你赶出来,你就能跟着爷去当土匪婆子。”

钱若水见问不出什么,转身便要离开,那人快步拦住她,一脸的戏谑,“他不会相信你的,因为我不说,你永远找不出幕后之人,又何必执着呢?跟我走吧,我带你去关外,带着你的银子,做点小买卖也是可以的,但我觉得你更适应当土匪。”

她骤然出手,匕首划出微芒,直击他的咽喉处,他不慌不忙地躲开,抓住她的前臂借势把她揽在怀中,前胸贴着她的后背,姿势**。

“我都说了,你打不过我的。”那人声音慵懒,“厉王府那位王爷都不一定是我的对手,你又何必挣扎呢?”

钱若水挣脱不开,知道他说的是实话,美目微动,计上心头,“总之,你就是不说,对吧?”

那人也不否认,手却紧抓住她不放,“说了对我没好处,我为何要说?我的目的是带走你,只要你身处险境,走投无路,你自然会离开王府。”

“我就算走投无路,也不一定要跟你走!”钱若水收了匕首,趁他不备,用力踩下他的脚背,那人吃痛,手劲一松,她趁势转身与他拉开一臂之距,柔柔勾唇,眼中盛满水光,“不过想我跟你走,也不是什么难事。”

那人倚在墙上,目光灼灼,“说来听听。”

钱若水解下腰间玉坠拿在手中把玩,玉坠是上等的羊脂玉,色泽通透,在月光的映衬下散发着圆润的光泽,如同天上最亮的那颗星星,“我就是觉得关外太苦,你想想看,我自幼长在京城,过惯了釜的日子,在西北极是不适应,更何况是去关外。就算我有大把的银子,也买不到江南的烟波浩渺。”

“你想回京城,这个不是难事。”那人的目光成功地被她的玉坠吸引,目不转睛地看着,不自觉地跟随着玉坠的摆动频率,“过些日子,我也要去京城。”

“哦,你要去京城?京城的王公贵族有很多,应该是不小的买卖吧?”

那人木然地点头,“去杀人。”

钱若水大骇,“杀谁?”

“杀……”

就在他即将要说出那个名字的时候,王赞突然出现,刀出鞘的寒光刺入他的眸中,他陡然惊醒,拔腿就跑,很快就失去踪迹。王赞担心钱若水,怕中了对方的调虎离山,追了几步便不再追了。

钱若水前功尽弃,遗憾地望着那人消失的方向叹了口气。

喝酒的人从不觉得自己身上有酒臭味,等某一天不喝的时候,闻着别人的酒味,才知道是这等的臭味难耐。

杜恪辰和衣躺在**上,发出轻微的鼾声,他大部分时候是不打鼾的,睡觉时极是安静,且身体维持一个姿势从入睡到醒来,应该是长年行军时养成的习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