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部分迷魂药都有致人失忆的副作用,苏熙也确有失忆,但并没有完全失忆。俊美帅哥送给她的奶茶她只喝了四分之一,吸收的药效不多,所以中毒前后的记忆并没有完全消失。但是她对两个大婬贼的模样记得不大清楚了,只知道有那么两个人在。

林墨问苏熙要不要报警,小妮子想了想还是算了,不报警了,一来她觉得报警可能根本没什么用,这种小案子警方连立案都懒得立案,二来她爱惜自己的名声,不想此事被更多的人知道。

“严格保密,听到没有?要是敢传出去一个字,我非阉了你不可。”苏熙咬牙切齿,威胁满满,不像是开玩笑。

林墨顿感下体一阵冰凉,败给这小妮子了。

四个小时的钟点房,林墨用了不到一个小时就退房了。刚进宾馆时候他精神抖擞,退房的时候因为给苏熙治病,心神耗费,有些蔫,霜打的茄子似的,而苏熙恰恰相反,进酒店的时候半昏半醒,是被林墨抱进来的,退房的时候容光焕发,精神矍铄。

前台大妈眼明心净,把这些细节都看在眼里,突然很心疼林墨,两百块的钟点房费只收了一百块,少收的一百块让他买些大补之物回去好好补补身子。

林墨明知前台大妈误解了,但实在懒得解释,退房后赶紧走人。

马路对面的奶茶店门口,两个大婬贼的路虎车已经不见了,人肯定是走了,苏熙想“殺人”是殺不成了。

经此一事,苏熙对林墨的态度变了好多,说话不再那般咄咄逼人。她做出这等态度转变除了因为林墨刚才救她于水深火热外,还有另一个原因,小伙子比来得时候帅多了。

刚来的时候,林墨一看就是个农村穷小子,苏熙和他走在一起都觉得掉身份,所以逛街的时候不愿意陪他,现在小伙子摇身一变成了帅哥,爱帅之心,人皆有之,苏熙情不自禁的心生好感。

这是个看脸的社会,不服都不行。

现在是中午,正是吃饭的时间,作为感激,苏熙要请林墨吃饭。

“还是我请你吧。”林墨憨厚一笑,道,“你陪我逛街买东西,于情于理都该我请你吃饭。”

苏熙一阵脸红,因为她的陪逛街太不称职了,只把人带过来,然后就不管不顾了。话说,如果她陪着林墨逛街买东西,也不至于给两个大婬贼可乘之机,接下来的事情就不会发生。

谁敢说这不是报应呢?

做人还是还是要尽心尽责啊,不然报应随时会来。

“请我吃饭?你有钱吗?别打肿脸充胖子。”

“租房子的大钱没有,要是连请女孩吃饭的小钱也没有,那我混得也太失败了。”

苏熙一阵白眼,道:“那我要是吃大餐呢,你请吗?”

“那要看你吃多大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