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朝阳街西餐厅,沈馨语在靠窗户的位置款款而坐之后,叶璞则大大咧咧很随意的坐在了沈馨语的对面。

两人面前的餐桌不是很大却有些小巧精致,很适合两个收入中等的年轻情侣在这里胡天雪地,风花雪月的谈理想,谈生活,再时不时来点你侬我侬的甜言蜜语。当然叶璞虽然和沈馨语不是恋人关系,但是此情此景也真的有些情侣的味道。

这家餐厅本来就不属于那些高层次的消费场所,顶多算是中等偏上。既然来这里吃饭,叶璞也就没有点那些比较贵的东西,以沈馨语开花店的收入来看最多算是一个中等白领的收入,叶璞的穿着也就是南宫思颖当时给买的衣服,不是特别名贵也也有多差劲。所以两人来这里吃饭算是一对普通的朋友,没有清汤挂面似得寒酸,但也没有多么上档次的山珍海味。

看到对面美女那有些微红的脸颊,叶璞猜测对方应该没有或者很少跟人出去约会。发现这一点,叶璞也就没有在这个问题上多做文章,随便说了些有趣的事情,开了些不大不小的玩笑也算是化解沈馨语此时有些尴尬的心境。服务员送来的食物,两份七分熟的牛排和一瓶普通的红酒,两只通透且完美无瑕玻璃酒杯。叶璞熟练的将牛排切成细小的肉块,然后与沈馨语的盘子对换。在得到女孩的答谢之后,又将瓶中的红色液体倒入杯中,与对方碰了碰杯。

此时的叶璞好像化身为一位彬彬有礼的绅士,举手投足间流淌着一股子贵族的气质。而美丽的女孩沈馨语则化身为一位带有些羞涩的纯情小姑娘,一举一动都是那样的小心翼翼惹人心疼。

“叶璞,你是做什么的呢?”沈馨语轻声问道。

“家有良田三千亩,佣人过百,我就是一个实足的土豪,坐吃山空。嘿。”

“切,不正经。”沈馨语笑骂道。

“我是燕京中文系的毕业生,找了一份广告策划的传媒公司,工作算是比较稳定,薪水也还行。似水的日子,水似的流淌着。一切都是那样的平静,但我也乐在其中。可是好日子总是不长远,我们的老板有一次让我出去陪酒,因为他请其他公司的老总一块吃饭。酒入中旬后,一个老板……反正你知道的,我当场就发火了,给了那老板一个耳光后就离开饭局。后来就被公司开除了。”沈馨语姿势优雅的喝了口红酒,自顾自得说道。

叶璞听到后轻声叹息,一个人有了好的姿色是好事也是坏事。这个社会就是这样当你顺从它的时候,你可能会因此而颠倒了你的人生观价值观,可是当你好强想保持自己的独立的人格的话,那么你只能被社会吞的连渣子都不剩,还有可能到了万劫不复的地步。家家都有本难念的经,人人都有本不得不说的辛酸史。

“那你后来没再找工作?”

“找了嘛,但他们都是看中了我的外在,想让我达到他们这样或者那样的目的。所以……”沈馨语苦笑。

“然后经历了那些事情之后,我想通了。既然我的性格改变不了,那么我只能自己给自己打工。家里的条件不好,我也是从亲戚朋友那里借来的钱开了家花店,一年下来不但还了他们的钱,而且我还有些剩余。我觉得这样挺好,也就慢慢全身心的投入进去。可是有一天事情忽然间发生了变化,一个男人的出现使我原本平静的心房泛起了一丝涟漪。”

“他每天都会准时的出现在我的花店,每天都要买花,但是每次把钱付了之后就忘记拿走。时间长了,我渐渐发现他是故意忘记的,是为了将花送给我而已。他为何要如此用心,却又不像我表明心迹,让我摸不到又猜不透,惶惶不可终日。终于有一天我鼓起勇气跟他说话了,他声音温和而附有磁性,很好听。从他的话语中我得知他是一个很骄傲的人,他的穿着打扮,虽然他极力的掩饰,但是我知道他并不是我们寻常的老百姓。”

“在某一天,我提出要请他吃饭,他答应了。就是在这家西餐厅,就是在这个位置——五十六号桌。我们吃的很愉快,我甚至都已经喜欢上了这种感觉。那天不知道是不是有意的,但是却突然间停电了。侍者送来蜡烛,是他点燃了的。在微黄的烛光下,他的那张原本就足够英俊的脸显得更加英气逼人,他的笑脸是那样的让人心生暖意,我甚至都听不到周围的任何声音,眼里满满地都是他。”

原来她要在这家吃饭,选这个位置是因为当初和宋新峰是在这里吃过饭,而且是他们第一次约会。不用沈馨语解释,叶璞也明白那个人就是宋新峰。不知道他们之间到底出现了什么事情,但是叶璞知道今天自己是被别人当成替代物是来看待的。忽然间叶璞觉得心里貌似压了一块石头,沉得让他喘不过气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