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是他准备动手的信号。”听到了哈里斯的询问,江薇很耐心的回答道。

“他会一种快速冲刺突进的方法,很容易拉伤肌肉,需要在行动之前彻底放松,这也是他不用枪械的原因之一,能迅速拉近和目标之间的距离,枪械反而不如利刃好用,建议开枪,现在就朝他的腿开枪。”

可惜没人听她的。

这句话只是让行动小组的成员全部抬起枪对准孙安,还和孙安当着他们的面杀了个人有关。

他们在等待哈里斯的命令,旅客刚开始撤离,局面虽然有点乱,但安保船员仍在努力维持秩序,不至于出太大的乱子,但是开枪就不一样了,肯定会引起混乱,在没有必要的时候开枪是件愚蠢的事,况且哈里斯刚才也说了,不可能因为孙安拿出两把小刀就开枪,孙安现在的举止虽然怪异,但仍处于“拿出两把小刀”的状态,可能会攻击和已经开始攻击是两回事。

“他一行动就射击。”哈里斯只能下这样的命令,他仍不能因为孙安拿着小刀就下令开枪,后悔的仅仅是没有向江薇询问孙安的事情,而不是没有听取她的建议。

但可他很快就因此感到后悔了。

话音一落,孙安就动。

胶皮雨衣是十分沉重的,但下一刻,雨衣的下摆飘扬起来,像是被微风吹拂丝绸,又像是雉鸟张开的翅膀,黄色的身影猛的射向那名探员。

“呯呯呯呯!”

几个人同时开枪,现在是时候了,但为时已晚,不是因为孙安的速度比子弹快,而是开枪的时候,他已经离开了原来的位置。

事实再次证明江薇是正确的。

孙安的速度极快,不是突破了人体极限的那种快,而是离得很近也全力猛冲的“快”,像这样冲刺,为了避免撞中东西就必须急停、急转,会给关节施加极大的压力,没有特殊技巧的话非常容易扭到,甚至出现永久性损伤。

他起步冲向左前方,躲过了那名探员射过来的的子弹,左脚重重踏在地上,发出了“嗵”的一声响,调转方向朝着探员冲去,若不是穿着很牢实的登山鞋,恐怕这一脚能把鞋子跺得脱帮。

斜着冲到探员身前,孙安有动手,也没有停留,继续冲,避过了探员的拳头,错身而过,右脚再次重重踩地,骤停下来,转身,左手前探,茶刀的刀尖抵在了探员的颈侧。

雨衣的后摆重新落回来,贴在他的小腿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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