擎苍揉了揉自己有些生疼的脑袋,他记得,上一秒钟,敌人的子弹穿过他的脑袋。耳边传来了战友的呼唤声。

在敌人的枪林弹雨下,他最亲密的战友虎子、还有清子,他们冒着生命危险,将他迅速架起往安全的地方。四周全是枪炮声,震耳欲聋。

他还不想死,他有最爱的父母,兄弟,最亲密的战友,还有可爱的未婚妻小薇。

但子弹已经在他的脑袋开了花,他用仅有的短暂时间,迅速思考了人生。往事一幕幕如流水一般在脑海里闪过。

然而,那一瞬间太快,他还不及完全思考,自己却已经醒了过来,身处异处。

这里是一片空地,近处是白茫茫的雪,远处是黑压压的森林。

而身边躺着是他心爱的AK-47突击步枪,这枪的弹匣是30发子弹装。这把枪经过了改造,外观与普通AK47没有区别,但却用了新型的金属提升了它的耐久度,耐久度是普通的AK47数倍。跟了他整整二年时间,执行过无数任务,历经过无数次的战斗。

“我不是死了吗?”

“是梦吗?”

他脑袋里充满了疑问,明明刚才还在执行任务。子弹已经打中他,那种感觉十分真实,一点都不像做梦。

望着四周的一切,空荡荡的,十分陌生。

冷风吹得他浑身发抖,此时的他穿的是短袖迷彩服,整只手都被冻红。

这时,从他脑海里传出一个冷漠的声音。

“死亡倒计时,10天。”

随即,他的眼睛之中出现一个数字10。这个数字一闪而过。

未等他整明白怎么回事。

他脑袋嗡了一下,那个声音再次响起。

“请在一分钟内杀掉三个黄巾军。难度初级,奖励一天生命。未完成惩罚扣除一天生命,终极任务:活下去,统一三国!”

擎苍一听破口大骂:“你是什么玩意?黄巾军?一天生命?我特么重生在东汉末年了吗?”

他不相信自己会重生,还有脑海里那个声音怎么回事?奖励?任务?这一切整得他的脑袋生疼。

那个讨厌的声音没有理会他,再次响起:

“任务开始!”

于是,擎苍的眼睛中开始出现数字由60开始倒计。“59.58……”

“见鬼!”

他没多想,直接操起身边的AK47,现在事已成定局,那就如那声音的做。

多年的军旅生涯,练就了他一身强有力的肌肉,还有反应能力及精准的枪法。

他可以在极限环境中生存一百天,杀人对他而言,再简单不过。

可上哪找黄巾军?这个问题让他十分头疼,这里除了一大堆空箱子,哪有什么人出没?

正当他一筹莫展的时候,不远处传来几个男人的声音。

“姑娘,你最好识相点,让爷们几个爽爽。”

“就是,我们几个可是黄巾勇士,好好侍候我们。好处少不了你的。”

擎苍一听黄巾,精神来了。他迅速跨过几个箱子。果然看到森林里有三个头带黄巾的汉子,还有个衣衫不整的漂亮女人。那是一种不施粉黛的美,是这个时代特有的。

平时,要是有人欺负弱者,他也会站出来。他直接对着三个汉子大喊。

“放开那女人!”

三个大汉手挂砍刀,他们一见擎苍,穿着十分怪异。他穿着迷彩套装,完全被当成怪物看待。

其中一人喝道:“小子,别多管闲事!”